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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特斯: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3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其中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的规定。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按照履行对产品质量保证形成的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在利润表中的“销售费用”项目列示。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中明确的“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计提保证类质保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预计负债”。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公司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合并利润表。相关财务数据将根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进行追溯调整,但不会对比较期间的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不会导致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具体追溯调整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3年1-6月(合并)
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利润表项目:
营业成本22,312,283,022.01126,499,191.1722,438,782,213.18
销售费用533,093,444.25-126,499,191.17406,594,253.08

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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