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方式在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678号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莉莉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实际情况。
3、截至提出本意见时,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4)。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本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