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4-049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保证公司融资渠道的多元化,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中期票据。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期票据发行方案的主要内容
1、发行人: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批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时间及方式: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市场情况,择机一次性或者分期发行。
4、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5、募集资金用途: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或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6、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发行期限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7、发行利率: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发行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需由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具体发行方案由公司与
主承销商根据交易商协会的注册通知书确定。
二、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宜
为了更好地把握中期票据的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提请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时机,制定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注册发行的中期票据的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发行时间、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的评级、发行申报等与发行相关事宜。
3、签署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等。
4、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有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在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