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4-047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终止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组上市的议案》
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辉新材”),通过公司及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化纤”)以所持康辉新材100%股权认购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热电”)非公开发行股份之方式,实现重组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同时大连热电拟向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出售截至评估基准日之全部资产与负债,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自筹划本次分拆上市事项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保密及披露义务。但鉴于目前市场环境较本次分拆上市事项筹划之初
发生较大变化,为了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经与相关各方充分考虑及审慎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分拆康辉新材上市事项。
公司、恒力化纤与大连热电签署相关终止协议,就本次交易终止事项进行约定。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分拆子公司重组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8)。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融资渠道的多元化,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中期票据,并提请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