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1 | 王 东 | 董事长、总经理 | 250 | 25.00% | 0.98% |
2 | 何德军 | 董事 | 250 | 25.00% | 0.98% |
3 | 李良仁 | 副总经理 | 50 | 5.00% | 0.20% |
4 | 周昌山 | 董事、副总经理 | 40 | 4.00% | 0.16% |
5 | 王 凯 | 财务总监 | 40 | 4.00% | 0.16% |
6 | 缪龙飞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40 | 4.00% | 0.16%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21人) | 330 | 33.00% | 1.30% | ||
合计(27人) | 1,000 | 100.00% | 3.94%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权董事会进行相应调整,将未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①独立董事、监事;②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③外籍员工。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