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星期四)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20日以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由独立董事吕明渭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有关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2日
(本页无正文,为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吕明渭 | 王军 | 王力臻 | ||
时间: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