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1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汪虎山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洪波先生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4-08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5万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注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减少公司资金占用,本次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不超过1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在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