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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通能源: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3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4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对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0号)核准,并经深交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4,609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56元。截至2023年10月3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10,170,400.00元,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尚须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924,528.30元后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2,245,871.7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176,597,098.11元。

截止2023年10月3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63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22,219,575.88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1,765,175.88元,2024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54,400.00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人民币54,693,883.88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概况以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连云港百通热电联产项目”及“曹县百通热电联产二期项目”分别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连云港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百通”)与全资子公司曹县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县百通”)投资建设。

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江新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江苏赣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曹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2023年11月13日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13日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13日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13日与曹县百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曹县支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13日与连云港百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赣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注1)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江新区支行50202010010016671255,000,000.000.00(注2)活期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5002018080568717167,245,871.700.00(注3)活期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955088021427280030870,000,000.0053,313,011.60活期
江苏赣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3207210011010000321010678,028.25活期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曹县支行803026501421013479702,844.03活期
合 计192,245,871.7054,693,883.88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总额的差异,系《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3年11月2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9,280,849.07元(不含增值税);置换后至2024年6月30日止使用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6,367,924.52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手续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注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江新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0.00元,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2024年1月17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天风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江新区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0.00元,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2024年1月16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天风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和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3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176,597,098.1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54,40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2,219,575.8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连云港百通热电联产项目70,000,000.0070,000,000.000.0016,322,800.0023.322027年3月不适用不适用
曹县百通热电联产二期项目55,000,000.0055,000,000.00454,400.0054,299,677.7798.732026年5月7,319,078.39
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归还银行贷款-51,597,098.1151,597,098.110.0051,597,098.11100.00----
合计176,597,098.11176,597,098.11454,400.00122,219,575.8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项目投资进度根据园区内预计热负荷需求进行调整,连云港百通因园区内潜在大客户“江苏丰海高新材料有限公司150万吨/年丙烷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园区商务谈判晚于预期等影响因素较原定计划有所延后,因此,连云港百通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进度亦随之调整。
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469.39万元(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附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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