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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北农: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3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北农”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大北农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10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1,480,362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99,999,998.22元,扣除总发行费用(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7,394,480.3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2,605,517.86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4CDAA4B0344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鉴于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到位的实

际情况,综合考虑各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方案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前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饲料生产项目
1年产24万吨猪配合饲料生产线项目120,000,000.00120,000,000.00114,397,000.0062,807,000.00
2年产12万吨猪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60,000,000.0060,000,000.0054,768,200.0049,959,200.00
3辽宁盛得大北农生产反刍饲料基地项目100,000,000.00100,000,000.0074,000,000.0035,570,100.00
4大北农辽宁区核心科技园建设项目350,000,000.00350,000,000.00200,080,500.00180,833,217.86
5年产18万吨微生态功能性生物饲料建设项目104,800,000.00-101,100,000.00-
小计734,800,000.00630,000,000.00544,345,700.00329,169,517.86
养殖研发项目
6大北农(玉田)生猪科学试验中心项目100,000,000.00100,000,000.0078,941,300.0078,941,300.00
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7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76,713,000.0076,713,000.0076,713,000.0076,713,000.00
其他项目
8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0207,781,700.00300,000,000.00207,781,700.00
合计1,211,513,000.001,014,494,700.001,000,000,000.00692,605,517.86

注:项目名称、投资额最终以相关部门备案审批文件为准。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大北农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潘 登马明宽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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