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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厦精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3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时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规定。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符合当前公司业务实质,也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符合当前公司业务实质,也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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