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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王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2

证券代码:831627 证券简称:力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2024

力王股份 证券代码:831627

半年度报告摘要

半年度报告摘要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GUANGDONG LIWANG NEW ENERGY CO.,LTD.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李维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海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海进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1.6

公司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张映华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连塘角二路10号
电话0769-38930176
传真0769-87887512
董秘邮箱zyh@liwangbattery.com
公司网址http://www.liwangbattery.com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连塘角二路10号
邮政编码523731
公司邮箱liwang@liwangbattery.com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单转换成公司的生产通知单,下达到各个生产部门。公司品质部在产品生产环节的关键节点设置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产品质量的现场监督,产品生产完成入库并检验合格后才能发货。

(2)委托加工生产

公司部分产品的非核心工序采用委托加工方式完成。目前公司锌锰电池涉及委托加工的生产环节为碳性锌锰电池原材料锌壳的加工,其中包含两道加工工序,第一道工序为公司发出锌锭,委托加工商负责将锌锭加工成锌粒;第二道工序为委托加工商将锌粒加工成锌壳。公司锂电池涉及委托加工的生产环节为PACK组装加工和分容、补电加工,PACK组装加工为公司发出锂离子电芯,委托加工商负责完成PACK组装工序;分容为公司发出锂离子电芯,委托加工商负责完成分容工序;补电为公司将因储存时间过长导致电量不足的锂离子电池外发,委托加工商负责完成补电,其中分容和补电往往同时进行。报告期内,公司委托加工金额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低,涉及的工序均为非核心工序,对技术要求较低,进入门槛低,市场上能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较多,公司不存在对外协厂商的依赖。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委托加工质量管理的相关制度,未出现因委托加工质量问题而导致公司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情况,亦不存在相关质量纠纷。

4、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主要生产销售碱性、碳性锌锰电池和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产品,公司销售方式为直销,公司主要客户群体为知名电子设备生产厂商、知名品牌运营商、大型贸易商等。

公司业务人员通过参加展销会、电话拜访、邮件推送以及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对客户进行推广,客户表明合作意向并确认产品需求后,公司的技术团队进行产品研发、样品制作及设备调整。客户对产品样品及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状况、产品质量状况、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进行全方位审核,在审核通过后与公司签订框架协议或者直接下达订单,收到订单后公司按客户的实际需求组织生产。

公司不同产品的主要业务模式不同,锌锰电池通过OEM销售为主,自有品牌销售为辅;锂离子电池的销售均为自有品牌销售。对于OEM销售,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应用、产品质量控制、产品包装和运输等各个环节均由公司自主完成,客户采购公司的锌锰电池产品后主要对外销售。对于自有品牌销售,公司以自有资源为基础,完成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所有环节,生产出来的产品以公司自有的商标品牌对外销售。

公司注重售后管理和客户满意度调查,主动了解客户需求,建立客户档案并进行满意度调查。公司不断跟进客户情况,迅速有效处理客户反馈,采取适当的纠正与预防措施,不断改进产品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

5、研发模式

公司建立了完备的研发组织体系,重视前端新材料的研发、生产设备和工艺的优化,并且注重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应用开发。在综合多个产品需求的基础上,提前布局未来产品技术的开发,支撑未来产品战略,为产品设计提供高可靠性、高性能、易扩展的设计体系;对内部生产工艺进行流程再造、设备改造,强调降本减耗、提高生产效益。

公司研发流程包括研发计划、研发立项、设计实施、评审、验证、确认等环节。参与产品研发的人员组成项目团队,由项目经理或项目工程师组织新产品的开发过程,各阶段的开发输出都要经过严格的评审,包括资料、图纸、标准、样品外观检验、样品常规性能测试、样品可靠性测试、样品环保测试、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点、失效模式分析等;评审通过后项目组开发打样并送样给客户测试确认;测试通过后公司内部进行试产并确认产品批量生产的可行性;试产通过后按市场需求进行批量生产,最终完成客户的项目开发。

公司实行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研发模式,此种研发模式有利于公司借助外部资源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公司与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华南师范大学等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通过对客户进行深度调查访谈,及时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研发方向,利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节约能耗,推动电池产品的升级换代。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期末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692,195,029.62730,510,026.58-5.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29,533,248.50443,195,965.18-3.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4.554.69-3.0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9.76%40.87%-
资产负债率%(合并)37.95%39.33%-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310,870,258.61293,618,888.745.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72,283.3219,624,376.67-25.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3,650,046.0618,855,223.86-27.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50,029.6254,335,745.61-103.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3.29%6.8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3.06%6.6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60.29-44.83%
利息保障倍数79.1619.07-

2.3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期初本期 变动期末
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无限售股份总数24,498,70025.94%2,320,00026,818,70028.39%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00.00%000.00%
董事、监事、高管00.00%000.00%
核心员工315,3450.33%45,253360,5980.38%
有限售条件股份有限售股份总数69,951,30074.06%-2,320,00067,631,30071.61%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5,024,00058.26%055,024,00058.26%
董事、监事、高管5,446,0005.77%05,446,0005.77%
核心员工00%000%
总股本94,450,000-094,450,000-
普通股股东人数3,433

2.4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期初持股数持股变动期末持股数期末持 股比例%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1李维海境内自然人27,563,000027,563,00029.18%27,563,0000
2王红旗境内自然人27,461,000027,461,00029.07%27,461,0000
3邹斌庄境内自然人5,110,00005,110,0005.41%5,110,0000
4李彰昊境内自然人2,445,20002,445,2002.59%2,445,2000
5王嘉乔境内自然人2,436,10002,436,1002.58%2,436,1000
6东莞市海红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170,00001,170,0001.24%1,170,0000
7东莞市旗威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110,00001,110,0001.18%1,110,0000
8刘玉良境内自然人0768,161768,1610.81%0768,161
9深圳特威新能源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720,0000720,0000.76%0720,000
10骆伟红境内自然人0634,200634,2000.67%0634,200
合计68,015,3001,402,36169,417,66173.49%67,295,3002,122,361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股东李维海与股东李彰昊是父子关系;股东王红旗与股东王嘉乔是父子关系;股东李维海与王红旗是一致行动人;股东李维海是股东东莞市海红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股东王红旗是股东东莞市旗威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之外,其他股东之间无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 √不适用

2.5

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存续至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重要事项说明

不适用

3.2 其他事项

事项是或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是 √否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是 □否

3.2.1.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名称资产类别权利受限类型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发生原因
货币资金货币资金质押15,137,247.762.19%银行票据承兑保证金
总计--15,137,247.762.19%-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资产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权力受限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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