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694 证券简称:中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7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4月11日,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裕科技”)发行普通股24,100,000股,发行方式为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发行价格为12.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7,153,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9,435,596.33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8月16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 投入进度(%) (3)=(2)/(1) |
1 | 柔性增强热塑性复合管量产项目 | 安徽优耐德 | 190,900,000.00 | 130,439,467.98 | 68.33% |
2 | 柔性增强热塑性复合管量产项目(沙特) | 中裕工业公司 | 30,000,000.00 | 0.00 | 0.00% |
3 | 钢衬改性聚氨酯 | 中裕能源 | 35,000,000.00 | 2,752,373.00 | 7.86% |
耐磨管量产项目 | |||||
4 | 检测中心项目 | 中裕科技 | 13,535,596.33 | 13,535,596.33 | 100.00% |
合计 | - | - | 269,435,596.33 | 146,727,437.31 | 54.46% |
注:安徽优耐德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安徽优耐德管道技术有限公司的简称,中裕工业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裕沙特工业有限公司的简称,中裕能源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之江苏中裕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的简称,下同。截至2024年8月16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如有):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 | 10208001040229369 | 30,103,619.70 |
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 | 701066010013000054475 | 3,945.49 |
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 | 523901199310858 | 0.00 |
安徽优耐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 | 10208001040229625 | 21,983,228.75 |
中裕能源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 | 701066010013000056271 | 2,710,402.20 |
中裕工业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利雅得分行 | 6007000100038764(CNY) | 0.00 |
合计 | - | - | 54,801,196.14 |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截至2024年8月16日,安徽优耐德有4000万元理财产品未到期;中裕能源有3000万元理财产品未到期。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产品或大额存单,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三)《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核查意见》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