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4-040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上午9时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婷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独立董事郑云坚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60,733,834.56元,具备实施分红的条件。公司2024年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534,358,00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046,110.32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4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22%。
在本方案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考核系数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报告》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制度》,董事会同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结果,以此计算2023年度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核定金额。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扣除已预发额后,剩余部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兑现。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青口汽车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工艺及项目总投资的议案》。
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青口污水处理项目扩能及提标改造工程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青口海峡环保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青口汽车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福州青口新区环境工程(污水处理厂)扩能及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12,071.10万元:其中青口汽车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投资6,880.16万元、福州青口新区环境工程(污水处理厂)扩能及提标改造工程投资5,190.94万元。
由于青口汽车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现状氧化沟不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并且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高,工程工艺需进行调整,为此,董事会同意调整青口汽车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工艺并将工程投资由6,880.16万元增加至6,978.96万元。鉴于福州青口新区环境工程(污水处理厂)扩能及提标改造工程已完工,相较于原计划投资尚有节余,本次调整后,两个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不会超过原审批的项目总投资12,071.10万元。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福建侯官海峡环保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满足闽侯县城关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建设需要,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福建侯官海峡环保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4,4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福建侯官海峡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800万元增至人民币8,200万元。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董事会同意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本次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由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的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14时30分,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晋
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