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正军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