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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扬: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3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

定。

4、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3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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