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孟亚楠先生主持,公司于2024年8月9日以邮件方式向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审查后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2024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查后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4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审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子公司的业务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经营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审批流程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审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