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4-045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书面记名投票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同意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94,835.49万元调整为87,185.74万元,其中:调减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设备升级改造及非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900万元,调减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新增年处理100万台废旧家电处理能力及智能化改造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500万元,调减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249.75万元,合计调减投入募集资金金额7,649.75万元。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4亿元(含3.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以下称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人民币61,035.49万元的募集资金向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以下称山东公司)、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河北公司)、宁夏亿能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宁夏公司)和全资孙公司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浙江公司)提供专项借款用于实施项目,其中:向山东公司、河北公司、浙江公司、宁夏公司分别提供29,645.68万元、16,502.11万元、6,443.00万元、8,444.70万元,本次借款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