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顺利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21日(星期三)以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经全体监事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不存在监事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形。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梅卫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与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8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前述人员自愿放弃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至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确定的其他拟激励对象。本次调整事项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7人调整为39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保持387.84万份不变。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与审议,监事会认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综上,本次授予事项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2024年8月21日为授予日,向39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87.84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9.68元/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