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2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已经2024年6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6月24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预案文件已于2024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及相关文件的修订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拟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进行相应修订,现就本次发行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主要修订内容
章节 | 章节内容 | 主要修订情况 |
封面 | - | 更新日期 |
二、本次发行概况 |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将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之一“半导体及高精度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由人民币40,700.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41,903.76万元;将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之一“收购成都路维少数股东股权项目”计划投资总额和拟使用募集资金均由人民币23,000.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21,796.24万元;将募集资金项目的计划投资总额合计数由人民币75,088.79万元调整为人民币73,885.03万元。 |
删除“其中,‘收购成都路维少数股东股权项目’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确定的实际摘牌成交价格及相关税费调整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实际摘牌成交价格及相关税费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如实际 |
章节 | 章节内容 | 主要修订情况 |
摘牌成交价格及相关税费少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表述。 | ||
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用途 | - | 将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之一“半导体及高精度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由人民币40,700.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41,903.76万元;将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之一“收购成都路维少数股东股权项目”计划投资总额和拟使用募集资金均由人民币23,000.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21,796.24万元;将募集资金项目的计划投资总额合计数由人民币75,088.79万元调整为人民币73,885.03万元。 |
删除“其中,‘收购成都路维少数股东股权项目’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确定的实际摘牌成交价格及相关税费调整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实际摘牌成交价格及相关税费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如实际摘牌成交价格及相关税费少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表述。 | ||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 - | 更新2023年度利润分配执行情况。将“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该次权益分派暂未实施完毕。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调整为“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7日,除权日为2024年6月28日。” |
二、《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主要修订内容
章节 | 章节内容 | 主要修订情况 |
封面 | - | 更新日期 |
第四节 本次发行的可行性 | “一、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发行可转债的相关规定”之“(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 将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之一“半导体及高精度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由人民币40,700.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41,903.76万元;将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之一“收购成都路维少数股东股权项目”计划投资总额和拟使用募集资金均由人民币23,000.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21,796.24万元;将募集资金项目的计划投资总额合计数由人民币75,088.79万元调整为人民币73,885.03万元。 |
三、《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主要修订内容
章节 | 章节内容 | 主要修订情况 |
封面 | - | 更新日期 |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 | 将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之一“半导体及高精度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由人民币40,700.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41,903.76万元;将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之一“收购成都路维少数股东股权项目”计划投资总额和拟使用募集资金均由人民币23,000.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21,796.24万元;将募集资金项目的计划投资总额合计数由人民币75,088.79万元调整为人民币73,885.03 |
章节 | 章节内容 | 主要修订情况 |
万元。 | ||
删除“其中,‘收购成都路维少数股东股权项目’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确定的实际摘牌成交价格及相关税费调整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实际摘牌成交价格及相关税费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如实际摘牌成交价格及相关税费少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表述。 | ||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一)半导体及高精度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之“2、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3、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 1、更新了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更新了Omdia相关财务数据。 |
“(二)收购成都路维少数股东股权项目”之“1、项目概况”“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7、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 1、 更新了投资金额和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 更新了“收购成都路维少数股东股权项目”的最新进展; 3、 更新了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 |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 - | 更新了“半导体及高精度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和“收购成都路维少数股东股权项目”的最新进展。 |
四、《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主要修订内容
章节 | 章节内容 | 主要修订情况 |
封面 | - | 更新日期 |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 | 将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之一“半导体及高精度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由人民币40,700.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41,903.76万元;将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之一“收购成都路维少数股东股权项目”计划投资总额和拟使用募集资金均由人民币23,000.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21,796.24万元;将募集资金项目的计划投资总额合计数由人民币75,088.79万元调整为人民币73,885.03万元。 |
删除“其中,‘收购成都路维少数股东股权项目’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确定的实际摘牌成交价格及相关税费调整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实际摘牌成交价格及相关税费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如实际摘牌成交价格及相关税费少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表述。 | ||
“(一)半导体及高精度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之“1、项目概况”“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 1、 更新了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 更新了Omdia相关财务数据。 | |
“(二)收购成 | 1、 更新了投资金额和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章节 | 章节内容 | 主要修订情况 |
都路维少数股东股权项目”之“1、项目概况”“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 2、更新了“收购成都路维少数股东股权项目”的最新进展。 |
本次发行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等文件。本次发行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