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丁云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卫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晓玲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1.6
公司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姓名 张卫锋联系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马山镇五号桥工业园区常康路30号电话 0510-68751950传真 0510-68751950董秘邮箱 info@fscoolers.com公司网址 www.fscoolers.com办公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马山镇五号桥工业园区常康路30号邮政编码 214092公司邮箱 info@fscoolers.com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换热器和换热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面向全球提供解决方案、专业服务与优质产品。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风力发电、余热回收、轨道交通、空压机、工程机械、汽车等多个领域。经过多年的实践、创新与技术积累,公司不断向清洁能源、节能减排等新兴领域开发渗透,实现多元化的发展战略,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提高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产品市场前景广阔。近年来,公司大力布局储能热管理、氢能热管理、数据中心液冷热管理等新兴领域并取得显著进展。公司产品换热器和换热系统属于通用设备,具有广阔的应用场景和市场潜力。公司不断深入挖掘客户潜在需求,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完善实验数据库信息,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及协同创新能力,为不同领域的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定制化产品。公司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优势及逐步拓宽的产品应用场景,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与阿特拉斯?科普柯、日立、远景能源、三一、东方电气、阿尔斯通、博世等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并长久的合作关系,逐步提升了市场竞争力。
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根据客户定制化产品需求进行物料采购。供应链中心下设采购部负责采购工作,采购部根据计划部门的物料需求计划编制采购订单,按采购审批制度经批准后执行。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涵盖供应商管理、采购需求及计划管理、采购执行管理以及采购付款管理等制度文件,并在实际业务过程中持续关注制度完善和流程优化,从而在满足生产计划有序推进的前提下,提高存货周转效率,同时对成本、质量以及物料的稳定供应实施有效管控。
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生产的换热器和换热系统主要为非标产品,且下游客户涉及的行业领域较为广阔,应用场景及工况条件各不相同,因此对产品参数、性能指标的要求也存在较大差异。营销中心接单后,技术研发中心根据客户要求确认技术方案及生产工艺,生产运营中心落实排产、采购及制造安排。
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接销售”的销售模式。在客户获取方面,公司销售业务人员积极参加国际、国内各种专业领域展会、行业论坛,通过互联网平台等渠道及时了解客户应用信息、竞争对手及公司产品市场评价等信息,积极挖掘潜在客户需求并进行主动销售。销售业务人员通过业务和技术交流积极推广公司产品、介绍服务优势,使客户了解公司产品的技术性能和应用特性,帮助客户正确选择满足其应用要求的
换热产品。研发模式:
公司始终贯彻“创新驱动、技术先行”的研发理念,在不断提升自主研发能力的同时,注重不同下游客户的应用需求,从实践中不断地提炼总结,以保证公司的研发技术具有前瞻性,能够顺应行业的发展趋势,满足快速迭代的产品需求。公司研发模式分为内部自主研发模式与市场需求导向研发模式。公司先后与上海理工大学、南京工业大学、东华大学、兰州理工大学等高等院校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公司于2022年经复审通过“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23年获得“江苏省企业认定技术中心”认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得112项专利证书,其中发明专利19项,实用新型专利88项,德国实用新型专利4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资产总计 568,438,452.16
581,713,011.81
-2.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42,968,387.94
443,055,366.55
-0.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5.06
5.06
0.0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1.52%
23.06%
-资产负债率%(合并) 21.65%
23.44%
-(自行添行)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营业收入 155,936,482.55
184,273,013.97
-15.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961,966.86
36,453,796.08
-45.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6,869,267.93
33,319,504.41
-49.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466,662.80
10,810,897.89
274.3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4.44%
8.7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3.75%
7.9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
0.42
-45.24%
利息保障倍数 91.34
287.61
-(自行添行)
2.3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股份性质
期初本期变动
期末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无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 24,180,687
27.62%
400,000
24,580,687
28.08%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0
0%
0%
董事、监事、高管 0
0%
0%
核心员工 0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63,369,315
72.38%
-400,000
62,969,315
71.92%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44,464,064
50.78%
44,464,064
50.78%
董事、监事、高管 16,241,760
18.55%
16,241,760
18.55%
核心员工 2,263,491
2.59%
2,263,491
2.59%
总股本 87,550,002
- 0
87,550,002
- 普通股股东人数 3,090
2.4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期初持股数
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数
期末持股比例%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
份数量
丁云龙
境内自然人
28,624,352
28,624,352
32.6949%
28,624,352
2 无锡方
晟实业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
人
11,202,412
11,202,412
12.7954%
11,202,412
丁振红
境内自然
人
7,101,581
7,101,581
8.1115%
7,101,581
孙耀春
境内自然
人
4,800,298
4,800,298
5.4829%
4,800,298
丁振芳
境内自然
人
4,637,300
4,637,300
5.2967%
4,637,300
张卫锋
境内自然
人
3,239,881
3,239,881
3.7006%
3,239,881
王斌
境内自然
人
1,763,491
1,763,491
2.0143%
1,763,491
厉龙威
境内自然人
674,155
325,845
1,000,000
1.1422%
1,000,000
王平
境内自然
人
600,000
600,000
0.6853%
600,000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境内非国有法人
343,357
200,041
543,398
0.6207%
543,398
合计62,986,827
525,886
63,512,713
72.5445%
61,969,315
1,543,398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丁振芳与丁云龙系父子关系;方晟实业系丁云龙持股 80%、丁振芳持股 20%且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丁振红系丁振芳之胞弟;孙耀春配偶的父亲系丁振芳母亲之胞弟;张卫锋配偶的母亲系丁振芳之胞姐,王斌系张卫锋之妻弟。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 √不适用
2.5
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存续至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重要事项说明
不适用。
3.2 其他事项
事项 是或否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是 √否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3.2.1.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权利受限类型
账面价值
占总资产的比
例%
发生原因货币资金 流动资产 保证金 3,146,681.71
0.55%
银行汇票、期货以及保函保证金应收票据 流动资产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
11,421,208.02
2.01%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总计 - - 14,567,889.73
2.56%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该受限资产为银行汇票、期货、保函保证金以及票据质押和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占总资产比例为2.56%,对公司无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