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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控股: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2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8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华塑控股股票代码000509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吴胜峰刘杰皓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12层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12层
电话028-85365657028-85365657
电子信箱DB000509@163.comDB000509@163.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461,302,101.45292,961,366.4257.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378,232.7134,165,578.33-95.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690,333.11-8,963,825.17107.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9,910,499.03-8,285,681.66460.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130.0318-95.9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130.0318-95.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93%22.41%-21.48%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808,798,548.58752,511,557.827.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49,437,247.07148,059,014.360.9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1,902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3.08%247,644,9350不适用0
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8.56%199,205,9200质押198,200,000
冻结199,205,920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月异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72%29,192,0000不适用0
綦程凯境内自然人1.54%16,509,6000不适用0
赵霄境内自然人0.91%9,818,9040不适用0
黄杰境内自然人0.65%6,997,4500不适用0
王新生境内自然人0.64%6,886,9000不适用0
朱荣华境内自然人0.43%4,566,1000不适用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中证360互联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38%4,074,9000不适用0
青岛通产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36%3,827,2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赵霄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29,000股;黄杰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104,800股;朱荣华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66,0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赵阳先生、张红先生分别辞去了其所担任的独立董事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董事兼总经理邹军先生辞去了董事及总经理职务,上述董事、总经理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2024年2月至4月,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后,分别选举了欧阳红兵先生及简基松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选举了费城先生为公司董事兼执行总经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001号、2024-007号、2024-010号、2024-012号、2024-013号公告。

2、设立全资子公司碳索空间

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对“双碳”工作的决策部署,同时为公司探索新的业务增长点,2024年6月24日,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2亿元在武汉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碳索空间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甲烷等温室气体的排放治理和监测等。上述议案于2024年7月10日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029号、2024-030号、2024-033号、2024-034号公告。

2023年11月7日,生态环境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的通知指出,“十四五”期间,甲烷排放控制政策、技术和标准体系逐步建立,甲烷排放统计核算、监测监管等基础能力有效提升,甲烷资源化利用和排放控制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24年7月30日,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征求意见稿)》等,煤矿低浓度瓦斯等项目能够按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方法学,自主自愿开发温室气体减排项目,项目减排效果按照方法学等核算核证后可以在市场出售并获取相应的减排贡献收益。2024年8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将碳排放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要求建立健全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

公司本次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碳索空间以甲烷等温室气体的排放治理和监测为主营业务,能够很好地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对“双碳”工作的决策部署,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同时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培育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对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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