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4-055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7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7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核实<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年7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河南锦冠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临时提案方式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两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7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取消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原定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两项议案,增加了控股股东提请增加的前述两项议案。
4.2022年7月20日,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吴希慧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在委托征集期间,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5.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7日期间,公司在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7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6.2022年8月2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7.2022年8月3日,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8.2022年8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7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年9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3年11月3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0人,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50.40万股,上市流通日2023年11月7日。
12.2024年8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以上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以下简称“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和《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1.鉴于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该激励对象合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3.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应由公司按作废失效处理。
2.首次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等级为E,其第二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对应的归属比例为0%,该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0.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应由公司按作废失效处理。
(二)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鉴于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该激励对象合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应由公司按作废失效处理。
综上,本次作废以上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6.10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合计6.1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2.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