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三位独立董事肖世练先生、邓延昌先生、梁融先生共同提交的《关于要求公司积极推进改善经营情况措施的督促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督促函具体内容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高度关注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近期通过参与董事会和经营沟通会、召开审计委员会等方式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情况的相关汇报,鉴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表现依然不理想,为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特督促公司:
1、积极采取各项举措切实改善公司兽用疫苗业务的经营状况并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升公司在动物保健领域的综合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2、按公司既定战略目标,积极推进包括且不限于并购等措施进行战略转型,有效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沟通力度,在有效时间内争取获得相关支持。
特此函告。”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后高度重视,将认真落实独立董事督促函的相关要求,做好相关事项的推进工作,同时将持续保持与各方的良好沟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部》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
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