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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光电: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2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5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股票代码002273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韩莉陶曳昕
办公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2198号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2198号
电话0576-898119010576-89811901
电子信箱sjzqb@crystal-optech.comsjzqb@crystal-optech.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2,654,844,604.111,853,807,697.4943.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26,661,124.08177,419,194.88140.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91,021,127.26110,635,868.86253.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01,570,718.07283,803,479.23147.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10.13138.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10.13138.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93%2.15%2.78%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0,749,490,744.6511,254,920,900.91-4.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8,529,909,692.358,602,934,343.25-0.8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9,710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星星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8.90%123,753,2730质押97,800,000
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5.28%73,404,7410不适用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4.04%56,222,6580不适用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3.31%46,089,1180不适用0
林敏境内自然人1.86%25,891,60519,418,704不适用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其他1.78%24,769,0810不适用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其他1.45%20,203,6120不适用0
台州市椒江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38%19,215,9870不适用0
台州市椒江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38%19,215,9870质押19,215,98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媒体互联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19%16,557,362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星星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7,628,1360.55%2,252,5000.16%16,496,3431.19%600,0000.04%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竞拍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式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编号:台土告字【2024】01号,出让面积:130,387平方米),本次竞拍的土地坐落于公司台州滨海厂区相邻区域,购买以上土地使用权为公司扩大规模和长远发展提供储备用地,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竞拍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0,44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以人民币10,442万元成功竞得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宜详见2024年1月13日、2024年2月5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依法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8月4日)。因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中的相关规定,自本次权益

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4年4月23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4.0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3.70元/股(含)。报告期内,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回购股份7,19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最高成交价为13.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8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0,264,119.47元(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上述最高、最低成交价的发生日为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之前,回购价格上限未做调整。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2日,合计回购股份7,19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具体事宜详见2024年2月6日、2024年4月16日、2024年8月6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敏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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