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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佳伟创: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2

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4-072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3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9月3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金牛东路6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0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6)
4.0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4.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4.0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4.04回购股份的种类、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4.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4.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5.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议案1、2、4、5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5日下午17:00。来信请在信封

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会议联系人:谭湘萍

联系电话:0755-81449633

电子邮箱:chinasc@chinasc.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金牛东路62号

传 真:0755-81449990

邮 编:518118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724,投票简称:伟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单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0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6)
4.0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4.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4.0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4.04回购股份的种类、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4.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4.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5.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或“回避”的栏目里划“√”。

2.若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按照其个人意愿,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股东地址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表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以公司收到信函、传真的时间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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