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独立董事方拥军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独立董事经充分审核相关资料,形成了如下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同意公司出具上述报告。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2024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至2024年6月30日,除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互相担保的情形外,公司未发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此页无正文,为《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之签字页)与会独立董事签字:
黄侦武 | 吴智慧 | 方拥军 |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