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4-048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汇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号)核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1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6.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7,417,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5,151,1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22,265,9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205,000.0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4,060,9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2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04,060,90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0,000,000.00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募集资金58,688,662.17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4,137,820.00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项目。2024年半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协定存款利息合计474,212.83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
集资金余额为112,139,206.29元。明细如下:
项 目 | 金 额(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247,417,000.00 |
减:发行费用 | 43,356,100.00 |
募集资金净额 | 204,060,900.00 |
减:以前年度已投入募集项目金额 | 98,155,193.37 |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等净额 | 10,430,575.63 |
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 116,336,282.26 |
减:本年度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4,671,288.80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等净额 | 474,212.83 |
等于: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112,139,206.29 |
其中:银行活期存款及通知存款 | 112,139,206.29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4月25日分别与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绿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开户银行 | 募集资金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元)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注] | 19042101040026193 | 募集资金专户 | 72,974,230.19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城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城支行 | 3301040160017931315 | 募集资金专户 | 28,011,060.82 |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绿色支行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绿色支行 | 201000334710210 | 募集资金专户 | 11,153,915.28 |
合 计 | 112,139,206.29 |
[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和杭州保俶支行进行合并,并保留了杭州城西支行,杭州玉泉支行系杭州城西支行的二级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募投项目“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尚未实施且己搁置超过一年,需进行重新论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对公司募投项目“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进行重新论证。
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杭丽”)。受经济环境下行以及项目所在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近年来实施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政策影响,丽水杭丽下游热负荷增长不及预期,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暂缓实施该项目。
公司按规定对该募投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论证后认为丽水杭丽供热负荷增长未达预期,该项目当前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需暂缓实施。公司将密切关注园区
招商引资动态以及现有热用户增产扩能需求,根据市场环境以及自身实际状况适时考虑该项目的实施。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城支行及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绿色支行账户办理了协定存款,根据存款余额按日计息、按季结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办理七天通知存款,到期结息,具体情况如下:
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城支行
受托方 名称 | 产品 类型 | 产品 名称 | 期末余额 (万元) | 预计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金 额(万元)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墅支行 | 存款 | 单位协定存款 | 2,801.1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产品 期限 | 收益 类型 | 结构化安排 | 参考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 (如有)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2024年4月25日-2024年8月17日 | 保本保证收益型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注]杭州银行湖墅支行为募集资金专户杭州银行汽车城支行的辖区支行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
受托方名称 | 产品 类型 | 产品 名称 | 期末余额 (万元) | 预计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金 额(万元)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 | 通知存款 | 七天通知存款 | 7,297.1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产品 期限 | 收益 类型 | 结构化 安排 | 参考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 (如有)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2024年3月28日-2024年8月18日之前 | 保本保证收益型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绿色支行
受托方名称 | 产品 类型 | 产品 名称 | 期末余额 (万元) | 预计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金 额(万元) |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绿色支行 | 存款 | 单位协定存款 | 1,115.3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产品 期限 | 收益 类型 | 结构化 安排 | 参考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 (如有) | 是否构成 关联交易 |
2024年5月23日-2024年8月17日 | 保本保证收益型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并于2022年12月28日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公司拟暂缓实施“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689.13万元及截至2022年11月30日该项目在专户产生的利息224.40万元,合计6,913.53万元投入到全资子公司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专项用于“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的实施。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8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编制单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0,406.0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67.1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6,689.13[注1]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282.6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2.78%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 | 是 | 6,689.13 | - | - | - | - | - | - | - | - | - | - |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 | 是 | - | 6,913.53 | 6,913.53 | 95.28 | 5,868.87 | -1,044.66 | 84.89 | 2024.09 | - | - | 否 |
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 | 否 | 3,010.00 | 3,010.00 | 3,010.00 | 371.85 | 413.78 | -2,596.22 | 13.75 | 2025.12 | - | - | 否 |
丽水市杭丽热 | 否 | 6,706.96 | 6,706.96 | 6,706.96 | - | - | -6,706.96 | - | 暂缓实施 | - | - | 否 |
第 8 页 共 11 页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
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 | ||||||||||||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4,000.00 | 4,000.00 | 4,000.00 | - | 4,000.00 | - | 100.00 | - | - | - | 否 |
合 计 | - | 20,406.09 | 20,630.49 | 20,630.49 | 467.13 | 10,282.65 | -10,347.84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已将“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变更为“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并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689.13万元及截至 2022年11月30日该项目在专户产生的利息224.40万元,合计6,913.53万元,以增资的方式投入到全资子公司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专项用于“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的实施。因2024年3月供热负荷较高,为保障下游用户供热需求,#3锅炉无法按原计划停运改造,预计该项目达到整体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4年9月(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编号:2024-023)。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后续将进行试运行及相关验收工作。 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重新论证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所述。 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详见《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编号:2024-008),对该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这将对项目实施进度产生一定影响,预计该项目达到整体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5年12月(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编号:2024-023)。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项目根据《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的最新要求,公司正积极推进该项目建设,截至2024年6月30日,信息中心机房建设已初步完成。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所述。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不含截至2022年11月30日该项目在专户产生的利息224.40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半年度编制单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 累计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 | 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 | 6,913.53 | 6,913.53 | 95.28 | 5,868.87 | 84.89 | 2024.09 | - | - | 否 |
合 计 | - | 6,913.53 | 6,913.53 | 95.28 | 5,868.87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因原募投项目实施地产业布局调整、当地用气企业景气度下滑、高耗低效企业治理力度加强及开发区 规划用地调整影响等原因,公司暂缓实施“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不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并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689.13 万元及截至2022年11月30日该项目在专户产生的利息224.40万元,合计6,913.53万元,以增资的方式投入到全资子公司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专项用于“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的实施。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计划总投资9,328.00万元,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天子湖热电自筹解决。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于2022年12月1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2月28日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2年12月13日及2022年12月29日进行公告。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已将“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变更为“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因2024年3月供热负荷较高,为保障下游用户供热需求,#3锅炉无法按原计划停运改造,预计该项目达到整体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4年9月(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编号:2024-023)。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后续将进行试运行及相关验收工作。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