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公告编号:2024-038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03号),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15.7052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32.4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3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255.06万元,贵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044.9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24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34,470.05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9,977.86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34,310.93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为1,736.23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为196.25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银行手续费0.18万元,其中本报告期为0.0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
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2年9月6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高新支行”)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工行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1102021119200931420)。2022年9月6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吴中支行”)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250199759409688800)。2022年9月6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招行苏州分行”)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行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904950210103)。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1102021119200931420 | 259,457,131.3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 32250199759409688800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512904950210103 | 83,652,179.76 |
合计 | 343,109,311.13 |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4,470.0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1-1
附表1: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4年6月30日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7,044.9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977.8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4,470.0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 部件项目 | — | 39,500.00 | 39,500.00 | 39,500.00 | 85,97.54 | 14,986.77 | -24,513.23 | 37.94 | 2025年 | — | 不适用*1 | 否 |
研发中心项目 | — | 9,500.00 | 9,500.00 | 9,500.00 | 1,380.32 | 1,380.32 | -8,119.68 | 14.53 | 2025年 | — | 不适用*1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2 | — | 19,300.00 | 18,044.93 | 18,044.93 | — | 18,102.96 | 58.03 | 100.32 | — | — | — | 否 |
合计 | — | 68,300.00 | 67,044.93 | 67,044.93 | 9,977.86 | 34,470.05 | -32,574.88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因基础建设前置审批程序的进度较原预期时间有所延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于2023年6月29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造成了募投项目开工及建设进度有所延迟。公司将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3月延期至2025年9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含6.0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以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2.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本年度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为七天通知存款及结构性存款。截至2024年6月30日,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的余额为人民币24,000.0万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公司投资项目仍处于建设过程,募集资金尚未全部投入使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产生效益。注*2: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18,102.96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58.03万元资金来源主要系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