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4-56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三条 |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广州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穗改股字[1993] 58号文批准以广州国光电声总厂作为主发起人,将广州国光电声总厂改组并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1995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1995]外经贸资二函字第634号《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改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企股粤穗总字第001319号。 2009年9月8日,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经工商登记机关登记变更为440101400011767。 2011年1月31日,根据商务部、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涉及外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商资发[2005]565号) |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系经广州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穗改股字[1993] 58号文批准,由广州国光电声总厂改组并定向募集内部职工股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国家股由广州国光电声总厂的国有资产经资本评估界定后折价入股,为3,200万股,内部职工股为800万股。 公司于1995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1995]外经贸资二函字第634号《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改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企股粤穗总字第001319号。 2009年9月8日,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经工商登记机关登记变更为440101400011767。 |
规定,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签发了《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并收回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批复》(穗外经贸资批[2011]127号):“鉴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外资股比现已低于10%,公司不再持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现收回商外资穗外资证字[2009]0289 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11年3月18日公司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2011年1月31日,根据商务部、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涉及外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商资发[2005]565号)规定,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签发了《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并收回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批复》(穗外经贸资批[2011]127号):“鉴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外资股比现已低于10%,公司不再持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现收回商外资穗外资证字[2009]0289 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11年3月18日公司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
第八条 | 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