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8日收到公司董事吴婧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婧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1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鉴于吴婧女士提出辞职,公司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开展补选工作,补选1名非独立董事。经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将李亨生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通过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亨生先生的任职资格审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将李亨生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1日
简历:
李亨生先生,男,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历任汇丰银行宁波分行SD部门助理,浙江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投资副总监,宁波东海兴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开发主管,浙江博良文旅控股有限公司产业投行总监,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主管、经理助理,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二级经理。现任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兼任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和丰产业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宁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李亨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和《公司章程》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