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月
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送达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通知。会议于2024年
月
日
时在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
号国资大厦
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袁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人,实际出席董事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2)。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3)。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