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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拓开源: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19

证券代码:834415 证券简称:恒拓开源 公告编号2024-077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恒拓开源股票代码:83441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西藏智航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珠西路158号世通阳光新城1幢4单元7层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一致行动人):北京亚邦伟业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1至6层101内6层60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一致行动人):牟轶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权益变动性质:增持股份(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 2024 年 8 月

1-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释 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 12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 15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17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所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及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 20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情况 ...... 20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发生变化的说明 ...... 20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程序 ...... 21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2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 2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授权或审批程序 ...... 22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23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2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24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24

四、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出让方相关情况 ...... 26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权利的情况 ...... 27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28

一、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资金总额及支付方式 ...... 2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 28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29

一、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 29

二、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

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 29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 29

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 30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 30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 30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30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31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31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32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 34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交易 ...... 39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 39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 39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 39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 39

第八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40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恒拓开源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4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6个月买卖恒拓开源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40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41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41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53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54

一、备查文件 ...... 54

二、备查地点 ...... 55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58

释 义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本报告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本报告《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恒拓开源、上市公司、公司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盈辉互联北京盈辉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恒拓开源股东
恒赢智航北京恒赢智航科技有限公司,恒拓开源控股子公司
智能航空智能航空系统有限公司,恒拓开源控股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西藏智航西藏智航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现持有恒拓开源22,738,823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6.1829%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亚邦伟业北京亚邦伟业技术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西藏智航一致行动人,现持有恒拓开源8,445,945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010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自然人牟轶,现任中国智能交通首席财务官,兼任恒拓开源副董事长,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西藏智航一致行动人,现持有恒拓开源25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1779%
本次权益变动2024 年8月19日,西藏智航与马越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马越向西藏智航转让其持有的恒拓开源705.00万股股份,占恒拓开源股份总数的5.02%。转让完成后,西藏智航及其一致行动人亚邦伟业、牟轶将直接持有恒拓开源38,484,768股股份,占恒拓开源股份总数的27.39%,恒拓开源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姜海林
江苏中智交通江苏中智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智能交通(BVI)控股子公司,西藏智航控股股东
天秤成功控股天秤成功控股有限公司,Fairstar Success Holdings Limited,中国智能交通控股子公司,亚邦伟业控股股东
中国智能交通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China ITS(Holdings) Co.,Ltd.(Cayman),股票简称:中国智能交通,股份代码: 01900.HK,主要在铁路及电力行业为客户提供基建技术相关的产品、专业解决方案及服务,是控制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西藏智航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亚邦伟业的共同控股股东
智能交通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有限公司,China ITS Co., Ltd,中国智能交通股东
最佳拍档最佳拍档发展有限公司,Best Partners Development Limited
德塔控股有限公司Delta Holdings Limited,最佳拍档发展有限公司股东
欣悦控股有限公司Joyful Business Holdings Limited,最佳拍档发展有限公司股东
中国智能交通(BVI)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ChinaITS(Holdings)Co.,Ltd.,中国智能交通全资子公司

宏瑞达科

宏瑞达科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亚邦伟业子公司
智讯天成北京智讯天成技术有限公司,亚邦伟业子公司
瑞华赢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姜海林控制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信建投证券、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香港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北交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日中国的任何除星期六、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外的一天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而非数据错误。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名称西藏智航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MA6T35G14E
设立日期2017年6月8日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曹雪刚
注册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珠西路158号世通阳光新城1幢4单元7层2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业务尚未开展业务
经营范围智能交通管理和控制技术、交通基础信息采集设备和处理设备及其软件、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电子产品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自】
主要股东江苏中智交通(100.00%)
邮政编码851414
通讯方式010-5933008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北京亚邦伟业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80205609XK
设立日期2001年2月15日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姜海林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1至6层101内6层60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主要业务出口电力设备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开发通讯设备、自动控制设备、计算机及配套设备、宽带多媒体设备、微电子设备、终端设备;承接自动化工程、机电工程、系统集成工程、公路设施系统工程、轨道交通自动化工程;提供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技术服务;通讯设备自动控制设备、计算机及配套设备、宽带多媒体设备、微电子设备、终端设备的批(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该企业2006年8月25日前为内资企业,于2006年08月25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天秤成功控股(80.00%),江苏中智交通(20.00%)
邮政编码100010
通讯方式010-5933008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的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牟轶
曾用名(如有)-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1201041966********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通讯方式010-59330202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本次三名恒拓开源股东构成一致行动的情形,互为一致行动人,具体关系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西藏智航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亚邦伟业同受中国智能交通控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牟轶现任中国智能交通首席财务官,并在中国智能交通旗下多个公司担任职务,持有中国智能交通18,190,248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06%,同时担任恒拓开源副董事长。

三名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恒拓开源的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名称

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股份性质限售股份数量质押/冻结股份数量
西藏智航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2,738,82316.18%公众流通股00
北京亚邦伟业技术有限公司8,445,9456.01%公众流通股00
牟轶250,0000.18%高管锁定股187,5000
合并31,434,76822.37%-187,5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三名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图如下:

100.00%

100.00%

80.00%

80.00%

6.15%

6.15%

67.03%

67.03%

6.01%

6.01%16.18%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29%

1.10%0.77%4.68%0.58%2.35%1.29%

1.23%

0.36%2.40%2.40%1.23%

100.00%

100.00%

100.00%

100.00%100.00%

2.40%

2.40%

0.0002%

20.64%0.0002%

24.17%

24.17%

67.03%

67.03%

100.00%

100.00%

江苏中智交通

江苏中智交通西藏智航

西藏智航恒拓开源

恒拓开源天秤成功控股

天秤成功控股

亚邦伟业

亚邦伟业姜海林

姜海林首席财务官

首席财务官中国智能交通

中国智能交通牟轶

牟轶中国智能交通(BVI)

中国智能交通(BVI)欣悦控股有限公司

德塔控股有限公司欣悦控股有限公司

王靖

王靖张骞郑辉关雄王莉

最佳拍档发展有限公司

最佳拍档发展有限公司康扬控股有限公司

智能康扬控股有限公司

交通

傲灵有

限公司

欣耀成

功有限

公司罗基荆投

资有限

公司华欣投

资有限

公司吕西林

廖杰

LiaoJie

廖杰

LiaoJie

100.00%

100.00%

1.06%

1.06%

0.1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二的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苏中智交通持有西藏智航100%的股权,为西藏智航的控股股东;天秤成功控股持有亚邦伟业80%的股权,为亚邦伟业的控股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二的共同控股股东为中国智能交通。中国智能交通全资逐级控股中国智能交通(BVI)、江苏中智交通,进而控制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西藏智航;通过全资控股天秤成功控股控制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亚邦伟业。中国智能交通是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中文名称

中文名称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ITS(Holdings) Co.,Ltd.
证券简称中国智能交通
证券代码01900.HK
上市地点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08年02月20日
所属行业软件服务
注册资本1,000,000.00港币
已发行股份数1,720,185,862股
授权代表姜海林
注册地址开曼群岛大开曼岛哈钦斯大道板球广场2681号邮政信箱KY1-1111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主要业务在铁路及电力行业为客户提供基建技术相关的产品、专业解决方案及服务

2、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

根据中国智能交通股东之间达成的安排:

(1)欣悦控股有限公司(Joyful Business Holdings Limited)、欣耀成功有限公司(Joy Bright Success Limited)、华欣投资有限公司(Huaxin InvestmentsLimited)、傲灵有限公司(Pride Spirit Company Limited)、罗基荆投资有限公司(Rockyjing Investment Limited)、康扬控股有限公司(Kang Yang HoldingsLimited)、吕西林、姜海林与智能交通签订了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各方同意与智能交通就中国智能交通的经营及行使股东权益时一致行动,一致行动协议的各签

约方(智能交通除外)同意就中国智能交通的股东投票权委任智能交通代为其行使其股东权利。

(2)智能交通的股东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各股东同意自智能交通成立之日起,其于智能交通的投票权由最佳拍档委派的代表行使。

(3)最佳拍档的股东签订了股东一致行动协议,根据该协议,各签署方(姜海林除外)确认,自最佳拍档成立之日起,各方同意其于最佳拍档的股东投票权均由姜海林行使。

根据中国智能交通的香港律师出具的备忘录,姜海林有权行使及/或控制行使欣悦控股有限公司(Joyful Business Holdings Limited)、欣耀成功有限公司(JoyBright Success Limited)、华欣投资有限公司(Huaxin Investments Limited)、傲灵有限公司(Pride Spirit Company Limited)、罗基荆投资有限公司(RockyjingInvestment Limited)、康扬控股有限公司(Kang Yang Holdings Limited)、吕西林、智能交通及其本人实益持有的中国智能交通合计645,912,777股股份的投票权,该等股份占比约为中国智能交通已发行股本的37.55%。

综上,基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无“实际控制人”概念,参照境内相关法规规定,姜海林视同为中国智能交通的实际控制人。

因此,姜海林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西藏智航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亚邦伟业的实际控制人。

姜海林,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90年本科毕业于天津南开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2006年硕士毕业于清华大学EMBA专业;2019年博士毕业于明尼苏达大学MBA专业。1990年至1993年就职于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原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任陆路运输物流网络事业部总经理;1993年至1999年就职于北京必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任总经理;1999年至2002年就职于北京百联优力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02年至2021年就职于百联优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02年至2014年,及2020年至今就职于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董事;2008年2月至今任中国智能交通董事,2012年7月至今任中国智能交通首席执行官。此外,姜海林在中国智能交通体系内公司出任多个职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及其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西藏智航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同时未控制其他企业。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及其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亚邦伟业主营业务为出口电力设备,亚邦伟业控制的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主营业务
1北京中智润邦智慧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通讯解决方案及增值运营服务
2中天润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技术专门服务和产品销售
3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物业管理,房屋租赁
4成都中智润邦交通技术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通讯解决方案、增值运营及服务
5北京智讯天成技术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通讯专业解决方案
6北京智讯云技术有限公司智讯天成持股80%的控股子公司通讯解决方案、增值运营及服务
7智讯天成匈牙利有限公司 (ZHIXUNTIANCHENG Technology(Hungary)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智讯天成持股100%的控股子公司尚未开展业务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

牟轶,2004年10月加入中国智能交通,于2018年3月起担任中国智能交通首席财务官,在中国智能交通出任多个职务,并持有中国智能交通18,190,248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06%,未控制其他企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

1、西藏智航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西藏智航之控股股东江苏中智交通主营业务为出口电力设备、销售轨道通讯产品,除西藏智航外未控制其他企业。

2、亚邦伟业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亚邦伟业之控股股东天秤成功控股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其控制的除亚邦伟业外的其他核心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企业名称关联关系说明主营业务
1中智基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CIC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LIMITED)天秤成功控股持有58%股份的控股子公司为中国智能交通旗下公司提供采购服务

3、西藏智航、亚邦伟业的共同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

中国智能交通为西藏智航、亚邦伟业的共同控股股东,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智能交通所控制除上述企业以外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关联关系说明主营业务
1天秤成功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智能交通持股100%的控股子公司投资控股
2缅甸罗格电力有限公司 (MAYNMAR HLAWGA GGE POWER PLANT COMPANY LIMITED)天秤成功控股持股44%的控股子公司电力供应
3缅甸阿隆电力有限公司(MYANMAR AHLONE POWER PLANT COMPANY LIMITED)中国智能交通持股58%的控股子公司电力供应
4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BVI)中国智能交通持股100%的控股子公司投资控股
5世波工程有限公司(CEECGLOBAL LIMITED)中国智能交通持股58%的控股子公司为海外电力行业及通信行业的多个分部销售产品及提供专业解决方案
6威士国际有限公司 (Well Score International Limited)中国智能交通持股100%的控股子公司投资控股
7中智交通系统马来西亚公司(CIC TRANSPORTATION SYSTEMS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威士国际有限公司100%的控股子公司投资控股
8成都智达威路特科技有限公司威士国际有限公司 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9威衡发展有限公司 (Star Power Development Limited)中国智能交通持股100%的控股子公司投资控股
10北京昊天佳捷新能源有限公司威衡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的控股子公司从事新能源、清洁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
11无锡昊天佳捷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昊天佳捷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的控股子公司从事新能源、清洁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
12无锡智交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昊天佳捷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66%的控股子公司从事新能源、清洁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
13北京九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昊天佳捷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55%的控股子公司在合同能源管理的业务模式中提供节能服务
14平顶山昊天佳捷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昊天佳捷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的控股子公司从事新能源、清洁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
15平顶山智交新能源有限公司平顶山昊天佳捷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的控股子公司从事新能源、清洁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
16任丘市智交新能源有限公司平顶山昊天佳捷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的控股子公司从事新能源、清洁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
17唐县智交新能源有限公司平顶山昊天佳捷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的控股子公司从事新能源、清洁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中国智能交通及其控制的企业外,姜海林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关联关系说明主营业务
1胜利之王控股有限公司(King Victory Holdings Limited)姜海林持股33.48%投资控股
2北京康赢伟业科技有限公司胜利之王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尚未开展业务
3常州盛世达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姜海林持股40.58%尚未开展业务
4常州瑞华赢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常州盛世达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持股82.5%尚未开展业务
5常州中九满昌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姜海林持有99%的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尚未开展业务
6北京万康弘瑞商贸有限公司姜海林持股33.49%尚未开展业务
7德塔控股有限公司姜海林持股100%投资控股
8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姜海林直接持股16.63%并控制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国内专业的高速公路领域投资、建设、运营商,是中国首批从事智能交通行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9北京万城互联投资有限公司瑞华赢控制的公司作为持股平台
10广州泰正科技有限公司瑞华赢控制的公司作为持股平台
11广州交信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城互联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5%;广州泰正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2%主要业务为系统开发运营服务、系统集成项目建设、系统运维服务、增值业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1、财务数据简表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西藏智航出具的大信审字【2024】第1-03643号《审计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财务数据简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资产总额24,045.7816,300.7715,079.96
负债总额15,229.7612,567.118,066.16
净资产8,816.023,733.657,013.80
货币资金320.54712.0572.09
交易性金融资产22,628.0812,618.3812,744.20
营业收入---
净利润5,082.37-4,000.15-85.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8.495,377.67-2,207.90

2、审计意见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西藏智航2021年度至2023年度财务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大信审字【2024】第1-03643号”的《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如下:“西藏智航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信审字【2024】第1-03643号《审计报告》,西藏智航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西藏智航2023年所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与2021年、2022年一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西藏智航的财务状况较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未发生重大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1、财务数据简表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亚邦伟业出具的大信审字【2024】第1-03613号《审计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财务数据简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项 目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资产总额163,975.69157,536.76160,623.27
负债总额95,842.5889,024.1389,275.42
净资产68,133.1168,512.6371,347.85
货币资金154.941,308.441,754.46
交易性金融资产5,429.093,327.704,771.96
营业收入5,962.01950.161,850.38
净利润-390.55-2,848.32-880.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35.19-479.92441.39

2、审计意见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亚邦伟业2021年度至2023年度财务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大信审字【2024】第1-03613号”的《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如下:“亚邦伟业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信审字【2024】第1-03613号《审计报告》,亚邦伟业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亚邦伟业保持一致。亚邦伟业2023年所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与2021年、2022年一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亚邦伟业的财务状况较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未发生重大变动。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西藏智航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姓名曾用名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处任职情况性别国籍身份证号长期居住地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兼职情况
曹雪刚-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中国1304021981********北京市朝阳区金隅景和园****2017年4月至今任成都中智润邦交通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2018年11月至今任江苏中智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2018年11月至今任中天润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2018年12月至今任北京昊天佳捷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2019年8月至今任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成晓-监事中国3703211989********北京市朝阳区国风北京****2019年8月至今任亚邦伟业投资主管
吕科俊-财务负责人中国3707811979*******北京市朝阳区广泰东路一号院****2017年1月至今任中创辅助商务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 2021年7月至今任北京行稳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2020年11月至今任亚邦伟业监事; 2023年9月至今任无锡昊天佳捷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 2023年12月至今任无锡智交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 2023年12月至今任江苏中智瑞信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2023年11月至今任平顶山昊天佳捷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 2024年3月至今任平顶山智交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

2024年3月至今任任丘市智交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亚邦伟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2024年3月至今任任丘市智交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姓名

姓名曾用名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处任职情况性别国籍身份证号长期居住地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兼职情况
姜海林-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中国1101021968********北京市海淀区八里庄北里****2002年-2014年,2020年7月至今任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6年11月至今任北京五洲智通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7年12月至今任北京康赢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7年3月至今任常州盛世达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7年3月至今任常州瑞华赢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9年8月至今任常州中九满昌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9年11月至今任北京万康弘瑞商贸有限公司董事; 2016年1月至今任胜利之王控股有限公司(King Victory Holdings Limited)董事; 2010年6月至今任嘉洋投资有限公司(Sea Best Investment Limited)董事; 2008年2月至今任中国智能交通董事,2012年7月至今任中国智能交通首席执行官; 2006年10月至2018年1月,2018年5月至今任智能交通(China ITS Co., Ltd)董事; 2006年8月至今任中国拓普瑞斯有限公司(China Toprise Limited)董事; 2023年11月至今任德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2014年11月至今任北京智讯天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12月至今任江苏中智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2年8月至今任亚邦伟业董事长;2007年3月至今任北京昊天佳捷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12月至今任北京康赢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4年11月至今任北京智讯天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1年12月至今任江苏中智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02年8月至今任亚邦伟业董事长; 2007年3月至今任北京昊天佳捷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7年12月至今任北京康赢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罗海滨罗海兵副董事长、总经理中国5225291976********北京市海淀区诚品建筑****2016年10月至今任北京智讯云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2014年11月至今任北京智讯天成技术有限公司经理; 2020年11月至今任北京中智润邦智慧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2017年11月至今任中天润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姜琳-董事中国1502031977********北京市丰台区文体路东幸福街社区****2021年 5月至今任北京智讯天成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2021年4月至今任北京中智润邦智慧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2021年4月至今任北京智讯云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吕科俊-监事中国3707811979*******北京市朝阳区广泰东路一号院****2017年1月至今任中创辅助商务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 2021年7月至今任北京行稳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2020年11月至今任亚邦伟业监事; 2023年9月至今任无锡昊天佳捷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 2023年12月至今任无锡智交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 2023年12月至今任江苏中智瑞信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2023年11月至今任平顶山昊天佳捷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

2024年3月至今任平顶山智交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3月至今任任丘市智交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所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及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三名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二的实际控制人姜海林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中国智能交通(证券代码:01900.HK)的实际控制人,姜海林合计控制中国智能交通37.55%的股权。

同时,中国智能交通亦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二的控股股东。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恒拓开源及中国智能交通为上市公司的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发生变化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苏中智交通持有西藏智航100%的股权,为西藏智航的控股股东;天秤成功控股持有亚邦伟业80%的股权,为亚邦伟业的控股股东。中国智能交通为披露义务人一、二的共同控股股东,姜海林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后,西藏智航将维持恒拓开源第一大股东的地位,姜海林将成为恒拓开源的实际控制人。

中国智能交通主要在铁路、电力行业为客户提供基建技术相关的产品、专业解决方案及服务,为客户提供合同能源管理。交通运输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近年来,我国交通行业不断朝着智慧化方向发展,其市场规模呈明显的上升趋势。上市公司长期服务于我国智慧民航建设,取得领先的行业地位,并积极布局低空经济业务,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较大的发展空间。

通过本次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获得恒拓开源控制权,将深度、长期参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后续,中国智能交通将利用恒拓开源在智慧民航领域积累的技术和经验优势,以恒拓开源作为载体,积极参与到我国智慧民航、低空经济的建设中并分享发展成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1、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通过二级市场、协议转让、认购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等方式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已拥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拟通过二级市场、协议转让、认购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等方式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已拥有上市公司股份,将会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2、西藏智航承诺在本次交易权益变动完成后24个月内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但西藏智航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24个月的限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授权或审批程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履行的法律程序

2024年8月19日,西藏智航做出股东决定,审议通过以7.98元/股的价格现金购买马越所持有的恒拓开源705.00万股股份。

2024年8月19日,江苏中智交通做出股东决定,审议通过以7.98元/股的价格现金购买马越所持有的恒拓开源705.00万股股份。

2024年8月19日,中国智能交通(BVI)做出股东决定,审议通过以7.98元/股的价格现金购买马越所持有的恒拓开源705.00万股股份。

2024年8月19日,中国智能交通召开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以7.98元/股的价格现金购买马越所持有的恒拓开源705.00万股股份。

(二)尚需履行的法律程序

恒拓开源2020年7月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曾做出如下承诺:

承诺人

承诺人承诺内容承诺期限拟修订方式
中国智能交通、西藏智航、亚邦伟业一、关于不谋求发行人控制权的承诺 中国智能交通、西藏智航、亚邦伟业承诺: 本公司承诺在持有恒拓开源的股份期间,本公司不单独或联合通过任何方式谋求对恒拓开源的控制,不单独或联合与恒拓开源其他任何股东采取一致行动,不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恒拓开源其他股东共同扩大其能够支配的恒拓开源的股份/股权表决权。/经上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申请豁免该承诺。

2024年8月19日,恒拓开源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豁免西藏智航及其母公司中国智能交通、亚邦伟业不谋求控制权承诺的相关议案,尚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将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和转让方持有或控制的恒拓开源股份权益变动情况如下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持股数(股)占恒拓开源已发行 股份比例股份 种类所持股份性质持股数(股)占恒拓开源 已发行股份比例
西藏智航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2,738,82316.18%人民币普通股非限售股29,788,82321.20%
北京亚邦伟业技术有限公司8,445,9456.01%人民币普通股非限售股8,445,9456.01%
牟轶250,0000.18%人民币普通股非限售股、高管锁定股250,0000.18%
合计31,434,76822.37%--38,484,76827.39%
转让方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持股数(股)占恒拓开源已发行 股份比例股份 种类所持股份性质持股数(股)占恒拓开源已发行股份比例
北京盈辉互联科技有限公司21,464,38515.28%人民币普通股非限售股21,464,38515.28%
马越9,891,8827.04%人民币普通股非限售股2,841,8822.02%
武洲1,513,4301.08%人民币普通股非限售股、高管锁定股--
刘德永1,194,0000.85%人民币普通股非限售股、高管锁定股--
合计34,063,69724.25%--24,306,26717.30%

注:武洲、刘德永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实际持股数量未变,但因与马越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不再计入马越控制的股权数量。

综上所述,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西藏智航将维持恒拓开源第一大股东地位,直接持股21.20%,中国智能交通将控制恒拓开源27.39%的股份,姜海林将成为恒拓开源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西藏智航于2024年8月19日与恒拓开源实际控制人马越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西藏智航现持有恒拓开源占比16.18%的股份,为恒拓开源第一大股东,一致行动人亚邦伟业、牟轶分别持有恒拓开源占比为6.01%、0.18%的股份,合计持有22.37%的股份。西藏智航拟现金购买马越所持恒拓开源705.00万股流通股,购买股份占比为5.02%。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西藏智航将持有恒拓开源29,788,823股股份,持股占比为21.20%,与一致行动人亚邦伟业、牟轶将合计持有恒拓开源38,484,768 股股份,持股占比为27.39%。同时,马越于2024年8月19日与武洲、刘德永签署《解除协议》,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马越及盈辉互联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4,306,267股,持股占比为17.30%。

马越已于2024年8月19日出具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承诺不单独或联合通过任何方式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制,不单独或联合与上市公司其他任何股东采取一致行动,不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共同扩大其能够支配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股份表决权。”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西藏智航将维持恒拓开源的第一大股东地位,姜海林将成为恒拓开源的实际控制人,马越将不再为恒拓开源的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

2024年8月19日,西藏智航与马越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该《股份转让协议》对股份转让数量、转让价格等内容做了约定:

1、股份转让

根据该《股份转让协议》,马越向西藏智航转让其所持有恒拓开源705万股非限售股份,股份占比为5.02%。

2、转让价款

本次恒拓开源的股份转让价款为56,259,000元,即转让价格为7.98元/股。

3、付款安排

西藏智航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28,129,500元转让价款支付至马越的账户,西藏智航应于交割日后10个工作日内将28,129,500元转让价款支付至马越的账户。

4、费用承担

双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各自缴纳本次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本次交易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由双方依法自行承担。

5、交割先决条件

截至协议签署之日,马越所持目标公司股份中的5,067,568股股份已被质押,就本次股份转让,马越已取得质权人同意转让目标股份的确认书;马越应不晚于双方向北交所、中登公司递交股份转让申请前,办理完毕所质押股份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交割先决条件:

(1)双方已经正式签署本协议,且本协议已经生效;

(2)马越已质押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

(3)双方作出的保证于交割之时在所有实质方面均真实、准确;

(4)在过渡期内,目标公司并未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化。

交割:

双方应于协议生效之日就本协议交割的先决条件是否满足签署确认函,自确认函确认交割的先决条件已全部满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合作并尽最大努力、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向北交所、中登公司递交股份转让申请。

6、生效时间及条件

(1)西藏智航有权机关及西藏智航的母公司中国智能交通董事会决议通过签署本协议及相关配套文件;

(2)恒拓开源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豁免西藏智航及其母公司中国智能交通、亚邦伟业不谋求控制权承诺的相关议案。

7、其他安排

(1)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安排如下:

①上市公司董事会目前由7人(其中包含3名独立董事)组成。4名非独立董事中,其中西藏智航及其母公司控制的亚邦伟业合计有3名非独立董事提名权,马越及其控制的盈辉互联有1名非独立董事提名权。西藏智航及其母公司控制的亚邦伟业合计有3名独立董事提名权。

②上市公司将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20日内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董事会改组事宜。

(2)马越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与武洲、刘德永的一致行动关系;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马越承诺不单独或联合通过任何方式谋求对恒拓开源的控制,不单独或联合与恒拓开源其他任何股东采取一致行动,不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恒拓开源其他股东共同扩大其能够支配的恒拓开源的股份/股份表决权。

除上述协议约定外,本次股份转让未附加其他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不存在就马越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二)解除协议

1、协议签署方

马越、武洲、刘德永。

2、协议内容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武洲、刘德永解除与马越的一致行动关系,原一致行动协议项下的一致行动关系及各项权利义务对武洲、刘德永即行终止,原协议对各方不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3、生效时间及条件

自各方签字之日起成立,与《股份转让协议》同时生效。

四、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出让方相关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后,主要出让方马越失去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马越。本次权益变动后,马越失去在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上市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马越变更为姜海林。

(二)本次转让控制权前,已对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进行合理调查和了解

本次转让控制权前,已对受让方西藏智航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进行合理调查和了解,符合相关规定。

(三)出让方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出让方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权利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马越所持恒拓开源股份中的5,067,568股股份已被质押,拟不晚于交易双方向北交所、中登公司递交股份转让申请前,马越办理完毕所质押股份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西藏智航已作出自愿限售承诺:

1、本承诺人在本次交易权益变动完成后24个月内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但本承诺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24个月的限制。

2、本承诺人因上市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安排。

3、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份锁定期的规定发生变化的,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第四节 资金来源

一、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资金总额及支付方式本次收购价款总额为5,625.90万元人民币,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98元/股。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西藏智航应于该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28,129,500元转让价款支付至马越的账户,西藏智航应于交割日后10个工作日内将28,129,500元转让价款支付至马越的账户。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本次西藏智航支付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自筹资金主要来自西藏智航关联方智讯天成借款,智讯天成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亚邦伟业全资子公司。

2024年8月1日,智讯天成与西藏智航签署《借款协议》,约定如下:

由智讯天成借款56,259,000元给西藏智航,借款期限为自西藏智航收到智讯天成借款之日起三年。双方同意约定借款无利息、无抵押或者担保。西藏智航将在借款期限届满之日以约定的方式还款,借款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转让价款为56,259,000元,上述借款能够覆盖本次交易价款。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西藏智航已出具《关于收购资金来源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筹资金,支付方式为现金,不涉及证券支付权益变动价款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不存在利用本次权益变动的股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用恒拓开源资源获得其任何形式财务资助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本次权益变动标的上设定其他权利,未在权益变动价款之外作出其他补偿安排。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声明而带来的相应损失。”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认同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和发展目标,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其主营业务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者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未来发生上述相关事项,将按照证券交易所以及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董事会将保持7位董事席位(其中包含3名独立董事)。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提名3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在进行相关董事的调整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向上市公司推荐合格的董事候选人,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董事的选举。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同上市公司的现有管理层,未来24个月内保持管理层不变。

除前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其他对上市公司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如有调整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必要,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恒拓开源的实际需要,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必要的修改。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公司现有员工的调整计划,如后续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现有的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适当的调整。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如果出现前述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在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如有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规则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1、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性,不在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领薪。

(2)保证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独立于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

(3)保证本承诺人提名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均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本承诺人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2、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且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

(2)保证上市公司与本承诺人之间产权关系明确,上市公司对所属资产拥有完整权利,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的独立完整。

(3)保证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有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

3、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能够做出独立的财务决策,保证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违法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4)保证不干涉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4、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保证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产生机构混同的情形,不影响上市公司的机构独立性。

(2)保证不违法干预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5、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本承诺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违规干涉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本承诺人不超越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

(3)保证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4)保证尽量减少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操作,依法签订协议,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依法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根据恒拓开源定期报告,公司以航空业务为特色,打造了面向航空公司和机场运行的一站式产品、技术服务及解决方案,覆盖运行控制、飞行安全、市场营销、机务维修、航空油料等核心民航IT系统,客户涵盖航空公司、机场、航空油料、管理局和航空院校等多种行业角色,是保障我国民航安全运行的核心软件供应商之一。

姜海林为西藏智航、亚邦伟业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姜海林不存在所控制企业主要从事面向航空业客户提供软件服务。2024年8月19日,三名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承诺人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恒拓开源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与恒拓开源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在或可能存在同业竞争企业的股权或任何其他权益。

2、本承诺人承诺不从事任何与恒拓开源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且不会新设或收购与恒拓开源及其下属子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企业、实体等。

3、若恒拓开源进一步拓展产品或业务范围,本承诺人承诺将不与恒拓开源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恒拓开源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的,本承诺人承诺通过停止生产经营或向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转让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恒拓开源经营等形式消除同业竞争。

4、本承诺人承诺不利用对恒拓开源的控制关系或其他关系进行损害恒拓开源或其他股东正当利益的行为。

5、本承诺人承诺本承诺函旨在保证恒拓开源全体股东之利益做出,且本承诺函的每一项承诺为独立可操作的承诺,任何一项承诺无效或被终止将不影响其他承诺的有效性。

6、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因此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全部归恒拓开源所有,如因此给恒拓开源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在损失确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足额赔偿恒拓开源及其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该承诺自出具之日生效,该承诺函所载各项承诺事项在西藏智航作为恒拓开源第一大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2024年8月19日,姜海林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承诺人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恒拓开源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与恒拓开源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在或可能存在同业竞争企业的股权或任何其他权益。

2、本承诺人承诺不从事任何与恒拓开源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且不会新设或收购与恒拓开源及其下属子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企业、实体等。

3、若恒拓开源进一步拓展产品或业务范围,本承诺人承诺将不与恒拓开源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恒拓开源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的,本承诺人承诺通过停止生产经营或向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转让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恒拓开源经营等形式消除同业竞争。

4、本承诺人承诺不利用对恒拓开源的控制关系或其他关系进行损害恒拓开源或其他股东正当利益的行为。

5、本承诺人将督促本承诺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本承诺人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本承诺人投资或控制的除恒拓开源以外的其他企业、实体等同受本承诺的约束。

6、本承诺人承诺本承诺函旨在保证恒拓开源全体股东之利益做出,且本承诺函的每一项承诺为独立可操作的承诺,任何一项承诺无效或被终止将不影响其他承诺的有效性。

7、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因此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全部归恒拓开源所有,如因此给恒拓开源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在损失确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足额赔偿恒拓开源及其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该承诺自出具之日生效,该承诺函所载各项承诺事项在本承诺人作为恒拓开源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前24个月内,三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以及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恒拓开源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度发生额2022年度发生额
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及代缴水电等455,439.24731,533.75

注:宏瑞达科为亚邦伟业全资控股子公司。

关联租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支付的租金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2023年度 发生额2022年度 发生额2023年度 发生额2022年度 发生额2023年度 发生额2022年度 发生额
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2,419,533.002,729,183.24209,178.37169,705.416,926,609.89
机柜95,238.1092,559.774,899.131,912.96273,969.32
合计2,514,771.102,821,743.01214,077.50171,618.377,200,579.21

注:租赁主体为子公司北京恒赢智航科技有限公司及智能航空系统有限公司,主要租赁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四层办公室,租期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止,年租金为2,540,509.50元。在租赁办公室的同时租赁了用于放置服务器的机柜,独立机柜一台,年租金6万元,共享机柜2台年租金合计4万元。

因恒拓开源调整租赁办公场地面积,2022年9月30日,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就租赁办公场所签订相关协议的议案》,恒拓开源终止与关联公司亚邦伟业之子公司宏瑞达科于2020年8月31日签订的租赁协议和物业服务合同,并根据调整后的租赁情况,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恒赢智航及智能航空分别与宏瑞达科签订新的租赁协议及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该关联交易已于2022年9月30日审议并披露,详细信息如下:

1、关联交易协议一

恒拓开源之全资子公司恒赢智航与关联法人宏瑞达科签订租房协议。租期内起算租金日:2022年10月1日;租期届满日:2025年9月30日。

租赁单元: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第4层东侧共计

580.05平方米。

租金:租赁单元的年租金为人民币1,270,309.50元,每季度租金317,577.38元。合同期内租金共计3,810,928.50元,恒赢智航应于每季度的第1日前向宏瑞达科支付当季度租金。

物业费:根据目标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每年物业服务费含税金额为人民币211,718.25元,即每三个月的物业服务费含税金额为人民币52,929.56元。本合同期限内,物业服务费总额(含税)共计635,154.75元。每三个月为1个缴纳周期,恒赢智航应于每个缴纳周期的第1个工作日前向宏瑞达科足额缴纳该缴纳周期的物业服务费。

其他服务:

(1)机柜租赁费用

收费标准:60,000元/年/台。恒赢智航租赁的机柜数量为1台,其中独立机柜1台,共享机柜0台(三方共享),即恒赢智航每年需支付的机柜租赁费用为60,000元,机柜租赁费用为年付,恒赢智航应当于租赁前10日内向宏瑞达科支付年机柜租赁费用。

(2)多功能厅、展厅租赁费用

多功能厅

多功能厅长*宽(m)面积(m?)容纳人数租金
1(小)7.92*5.0239.8020-30400元/天100元/时
2(中)8.13*7.2659.0230-40600元/天100元/时
3(大)7.26*13.497.2850-70800元/天100元/时

数字展厅收费标准:300元/时。

多功能厅及数字展厅按照实际使用时长计算,不足一小时的以一小时计。支付方式:每月结算一次,恒赢智航应当在收到租赁费通知后7日内向宏瑞达科交付。发票开具:宏瑞达科收到费用后,向恒赢智航开具相应发票。

保证金:相当于3个月租金,即人民币317,577.38元作为其履行本租赁协议项下全部合同义务之履约保证金。若本合同解除或租赁期限届满后双方不再续租,宏瑞达科于恒赢智航按照约定返还租赁单元并结清全部应付费用后(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等等)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恒赢智航。

2、关联交易协议二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智能航空与关联法人宏瑞达科签订租房协议。租期内起算租金日:2022年10月1日;租期届满日:2025年9月30日。

租赁单元: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第4层东侧共计580平方米。

租金:租赁单元的年租金为人民币1,270,200元,每季度租金317,550元。合同期内租金共计3,810,600元,智能航空应于每季度的第1日前向宏瑞达科支付当季度租金。

物业费:根据目标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每年物业服务费含税金额为人民币211,700元,即每三个月的物业服务费含税金额为人民币52,925元。本合同期限内,物业服务费总额(含税)共计635,100元。每三个月为1个缴纳周期,智能

航空应于每个缴纳周期的第1个工作日前向宏瑞达科足额缴纳该缴纳周期的物业服务费。其他服务:

(1)机柜租赁费用

收费标准:60,000元/年/台。智能航空租赁的机柜数量为2台,其中独立机柜0台,共享机柜2台(三方共享),即智能航空每年需支付的机柜租赁费用为40,000元,机柜租赁费用为年付,智能航空应当于租赁前10日内向宏瑞达科支付年机柜租赁费用。

(2)多功能厅、展厅租赁费用

多功能厅收费标准:

多功能厅

多功能厅长*宽(m)面积(m?)容纳人数租金
1(小)7.92*5.0239.8020-30400元/天100元/时
2(中)8.13*7.2659.0230-40600元/天100元/时
3(大)7.26*13.497.2850-70800元/天100元/时

数字展厅收费标准:300元/时。

多功能厅及数字展厅按照实际使用时长计算,不足一小时的以一小时计。支付方式:每月结算一次,智能航空应当在收到租赁费通知后7日内向宏瑞达科交付。

保证金:相当于3个月租金,即人民币317,550元作为其履行本租赁协议项下全部合同义务之履约保证金。若本合同解除或租赁期限届满后双方不再续租,宏瑞达科于智能航空按照约定返还租赁单元并结清全部应付费用后(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等等)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智能航空。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关联交易预计将在相关协议有效期内持续执行。

(二)本次权益变动做出的关联交易承诺

三名信息披露义务人、姜海林于2024年8月19日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

1、在本承诺人作为公司的关联方期间,将尽量减少、规范与恒拓开源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不可避免或因合理事由与恒拓开源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承诺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恒拓开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有关报批事宜。

3、本承诺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恒拓开源及其他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4、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不存在占用恒拓开源资金或资产的情形,并承诺以后不以任何形式占用恒拓开源资金或资产。

5、本承诺人承诺本承诺函旨在保证恒拓开源全体股东之利益做出,且本承诺函的每一项承诺为独立可操作的承诺,任何一项承诺无效或被终止将不影响其他承诺的有效性。

6、该承诺自西藏智航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之日生效,该承诺函所载各项承诺事项在西藏智航作为恒拓开源第一大股东期间,以及自西藏智航不再为恒拓开源第一大股东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恒拓开源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根据自查结果,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6个月买卖恒拓开源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根据自查结果,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西藏智航

西藏智航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文号为大信审字【2024】第1-03643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具体财务情况如下: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205,363.057,120,478.24720,932.76
交易性金融资产226,280,796.11126,183,776.46127,441,959.06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10,964,093.3913,797,413.3922,630,733.3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7,500.006,000.006,000.00
流动资产合计240,457,752.55147,107,668.09150,799,625.21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15,9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15,900,000.00
资产总计240,457,752.55163,007,668.09150,799,625.2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262,135.921,262,135.921,262,135.92
预收款项132,186.09132,186.09132,186.09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4,000.004,000.004,000.00
应交税费1,115,137.261,116,471.771,163,270.12
其他应付款149,784,102.13123,156,342.1378,099,998.13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52,297,561.40125,671,135.9180,661,590.26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152,297,561.40125,671,135.9180,661,590.26
股东权益:
股本5,000,000.005,000,000.005,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723,498.712,723,498.712,723,498.71
未分配利润80,436,692.4429,613,033.4662,414,536.23
股东权益合计88,160,191.1537,336,532.1770,138,034.9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240,457,752.55163,007,668.09150,799,625.21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1,554.069.0010,000.00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590,900.0092,400.0092,400.00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19,536.39-592.151,473.51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498,911.621,171,816.476,220,520.8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9,983,326.93-38,248,182.60-5,085,427.26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833,320.00-2,833,320.00-1,888,880.0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1,079,109.00-40,001,502.98-857,659.94
加:营业外收入48.000.21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51,079,157.00-40,001,502.77-857,659.94
减:所得税费用255,498.03
四、净利润50,823,658.97-40,001,502.77-857,659.9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50,823,658.97-40,001,502.77-857,659.9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18,228.7865,262,087.4096,770,470.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18,228.7865,262,087.4096,770,470.9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0,400.0049,200.0050,400.00
支付的各项税费258,943.9748,007.354,384,719.5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24,000.0011,388,158.50114,414,330.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33,343.9711,485,365.85118,849,45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84,884.8153,776,721.55-22,078,979.1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81,119,843.3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172,823.931,499,700.0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72,823.9382,619,543.3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0,000.0048,550,000.006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000,000.0048,550,000.0060,000,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00,000.00-47,377,176.0722,619,543.3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915,115.196,399,545.48540,564.2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120,478.24720,932.76180,368.5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205,363.057,120,478.24720,932.7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亚邦伟业

亚邦伟业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文号为大信审字【2024】第1-03613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具体财务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549,361.7513,084,350.6717,544,592.93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54,290,890.5933,277,023.3047,719,589.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000,000.004,306,250.00
应收账款219,668,032.38199,518,019.64214,145,962.99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6,810,260.3525,979,797.649,362,083.67
其他应收款219,623,377.77158,826,443.09172,720,136.6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31,716.8190,165.31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486,940.82320,444.88396,947.67
流动资产合计502,428,863.66433,037,796.03466,285,728.2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132,096,558.861,132,096,558.861,132,096,558.8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5,231,466.126,052,497.447,255,532.92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24,737.1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4,180,742.78570,101.3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非流动资产合计1,137,328,024.981,142,329,799.081,139,946,930.24
资产总计1,639,756,888.641,575,367,595.111,606,232,658.4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21,918,679.2910,090,951.5711,094,261.23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232,340.01365,525.85239,542.46
应付职工薪酬918,695.731,109,584.301,050,300.18
应交税费94,592.1893,522.86106,105.18
其他应付款934,281,075.93878,534,192.81880,232,828.8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15,360,380.8215,360,380.8215,360,380.82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30,204.2047,518.3631,140.52
流动负债合计957,475,587.34890,241,295.75892,754,178.4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950,168.81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950,168.81
负债合计958,425,756.15890,241,295.75892,754,178.44
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150,000,000.00150,000,000.0015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75,780.00175,780.00175,780.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78,262,896.2278,262,896.2278,262,896.22
未分配利润452,892,456.27456,687,623.14485,039,803.78
股东权益合计681,331,132.49685,126,299.36713,478,480.0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639,756,888.641,575,367,595.111,606,232,658.44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59,620,075.669,501,578.6118,503,792.26
减:营业成本50,145,240.611,107,911.7410,088,144.28
税金及附加992,480.95831,714.08971,445.66
销售费用44,370.9253,062.0853,062.08
管理费用25,396,957.9420,103,510.7718,491,864.12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39,960.67-298,412.26-71,275.99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49,347.55319,063.7987,500.47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06,756.70346,283.74135,135.1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0,523,646.35-14,442,565.707,516,890.8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868,426.79-5,701,709.29-2,648,537.9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242,962.17-32,094,199.05-6,025,959.93
加:营业外收入352.822,754.25
减:营业外支出17,559.05900,000.00
三、利润总额1,225,403.12-32,093,846.23-6,923,205.68
减:所得税费用5,130,911.59-3,610,641.431,879,222.70
四、净利润-3,905,508.47-28,483,204.80-8,802,428.38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3,905,508.47-28,483,204.80-8,802,428.3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3,711,497.3610,069,562.247,680,065.59
收到的税费返还1,344,720.004,120,865.2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9,913,533.14240,853,697.74369,092,972.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3,625,030.50252,267,979.98380,893,903.3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5,276,166.4258,448.503,313,996.8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3,884,643.9012,084,510.608,074,454.24
支付的各项税费3,197,801.361,751,350.072,604,935.0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22,618,364.44243,172,897.83362,486,638.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4,976,976.12257,067,207.00376,480,024.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351,945.62-4,799,227.024,413,879.2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06,756.70346,283.7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06,756.70346,283.7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89,800.007,298.9828,996.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89,800.007,298.9828,996.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956.70338,984.76-28,996.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334,988.92-4,460,242.264,384,883.2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884,350.6717,344,592.9312,959,709.7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49,361.7512,884,350.6717,344,592.93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专业机构包括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上述各专业机构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上市公司以及本次收购行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报告书引用的相关专业机构已书面同意相关意见援引。除上述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情形。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权益变动作出的相关决议文件;

(四)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协议,涉及收购资金来源的协议;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的相关承诺;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二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所聘请的财务顾问及相关人员在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十)前6个月内,收购人各成员及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持有或买卖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十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2年未发生变化的证明;

(十二)收购人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日前24个月内发生的相关交易的协议、合同;

(十三)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北交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电子城IT产业园204号楼4层
股票简称恒拓开源股票代码83441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称西藏智航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珠西路158号世通阳光新城1幢4单元7层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名称北京亚邦伟业技术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1至6层101内6层60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名称牟轶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西藏智航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22,738,823股 持股比例:16.1829%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北京亚邦伟业技术有限公司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8,445,945股持股比例:6.010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牟轶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250,000股持股比例:0.1779%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北京亚邦伟业技术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8,445,945股 持股比例:6.010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牟轶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250,000股 持股比例:0.177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西藏智航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变动数量:增加7,050,000股 变动比例:增加5.0174%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后的持股数量:29,788,823股 变动后的持股比例:21.2003%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北京亚邦伟业技术有限公司 变动数量:0股 变动比例:0%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后的持股数量:8,445,945股 变动后的持股比例:6.010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牟轶 变动数量:0股 变动比例:0%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后的持股数量:250,000股 变动后的持股比例:0.1779%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 ? 否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存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是否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 □ 否 ?
是否已提供《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 ? 否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 ? 否 □ 尚需恒拓开源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豁免西藏智航及其母公司中国智能交通、亚邦伟业不谋求控制权承诺的相关议案。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 □ 否 ?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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