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公司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莉莉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君逸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