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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控技术: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0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4-054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控技术”或“公司”)拟与宁波云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云熠”)共同向浙江人形机器人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人形机器人”或“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8,551.93万元人民币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951.73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38.8531%股权;宁波云熠拟以7,000.00万元人民币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33.34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宁波云熠将持有标的公司8.8573%的股权;出资形式均为货币。

? 共同投资方宁波云熠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褚健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宁波云熠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 被投资方浙江人形机器人系中控技术参股公司,本次增资前持股比例为

34.9650%,且公司董事长、总裁CUI SHAN先生担任浙江人形机器人董事,浙江人形机器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 本次对外投资系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

1、投资风险:本次交易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交易的达成尚存在不确

定性,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标的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项目经过了审慎论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及发展。虽然投资项目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行业竞争状况加剧、项目实施过程中某些不可预见因素等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完整实施,或者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2、研发产业化不达预期的风险:标的公司处于研发初创阶段,前期资产及研发投入需求较大,但研发成果转化及市场开拓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存在研发产业化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3、业务协同不及预期的风险:标的公司能否持续保持技术优势、双方业务合作能否持续开展并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具有不确定性,存在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人形机器人领域的协同效应未达预期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宁波云熠共同向浙江人形机器人进行增资,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8,551.93万元人民币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951.73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38.8531%股权;宁波云熠拟以7,000.00万元人民币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33.34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宁波云熠将持有标的公司8.8573%的股权。本次对外投资协议尚未签署,最终浙江人形机器人本次增资的股东构成、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等协议内容以各方实际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褚健先生为宁波云熠实际控制人,浙江人形机器人系中控技术参股公司,本次增资前持股比例为34.9650%,且公司董事长、总裁CUI SHAN先生担任浙江人形机器人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系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金额为28,551.93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包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宁波云熠、浙江人形机器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均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

且均已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共同参与投资的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褚健先生为宁波云熠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对外投资系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1、关联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宁波云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3MADBGE962A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闻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4-01-26

营业期限:2024-01-26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甬水桥科创中心1号C区9楼(901-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褚健持股99%、杭州闻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

2、关联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因关联人宁波云熠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下表披露宁波云熠实际控制人杭州闻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之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2024年7月31日/2024 年1-7月(未经审计)
总资产8,995.62
净资产8,895.62
营业收入-
净利润8.2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宁波云熠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截至公告披露日,宁波云熠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他失信情况,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标的为浙江人形机器人的股权,系通过货币出资方式取得,交易类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对外投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人形机器人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3MAD8YHJ198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蓉

注册资本:3262.069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3-12-21

营业期限:2023-12-21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甬水桥科创中心1号C区4楼40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4.9650%、宁波领跑者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领跑者”)持股14.4855%、宁波领行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领行者”)持股11.5884%、宁波领智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领智者”)持股10.1399%、宁波甬元财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元财新”)持股9.6570%、宁波云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7.5758%、宁波甬水桥众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8285%、杭州迦智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8628%、宁波海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曙产投”)持股1.9314%、宁波书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0.9657%。

2、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2024年7月31日/2024 年1-7月(未经审计)
总资产30,411.66
净资产11,331.96
营业收入62.83
净利润-930.11

(三)本次交易前后的出资比例

本次关联交易前后,浙江人形机器人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变化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增资前增资后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448.2834.96502,400.0138.8531
宁波领跑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0.0014.4855600.009.7132
宁波领行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0.0011.5884480.007.7706
宁波领智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0.0010.1399420.006.7993
宁波云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3.797.5758547.138.8573
宁波甬元财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400.009.6570400.006.4755
宁波甬水桥众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4.8285200.003.2377
杭州迦智科技有限公司160.003.8628160.002.5902
宁波海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80.001.931480.001.2951
宁波书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0.000.965740.000.6475
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33.335.3962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联想(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6.672.6981
平潭冯源信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3.332.1585
常州方广四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331.3491
中小方广(上海)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331.3491
合肥冯源仁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330.5396
宁波甬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670.2698
合计4,142.07100.00006,177.14100.0000

截至2024年7月31日,宁波领跑者、宁波领智者、宁波领行者、宁波书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未实缴出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根据本轮投资方、现有股东约定,在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管理相关事项(包括新投资方引入)的股东会决策上出现对协议所列事项的表决权行使不一致、各方意见存在不一致的情形,则应以宁波领跑者的意见为最终意见。标的公司由宁波领跑者实际控制,宁波领跑者实际由熊蓉及核心研发团队控制,因此标的公司不纳入中控技术合并范围。

(四)其他说明

浙江人形机器人成立于2023年12月21日,在宁波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致力于开展人形机器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孵化一系列人形机器人的硬核成果,对标国际领先人形机器人,完善人形机器人核心零部件与整体关键技术。浙江人形机器人聚集了一批国内人形机器人领域顶尖高层次人才,核心技术团队在所处领域已取得了一系列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创新成果,初步形成了集材料、驱动、感知、控制与人工智能为一体的研发人形机器人的研发创新体系,在部分领域已经实现了产业化。

2024年2月6日,公司、宁波云熠共同向浙江人形机器人进行增资,共计以现金方式增资1,762.0690万元,共计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762.0690万元(即1元/股)。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1,448.2759万元人民币认缴标的公司新增

注册资本1,448.2759万元,持有标的公司44.40%股权;宁波云熠以313.7931万元人民币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13.7931万元,持有标的公司9.62%的股权。

2024年7月22日,甬元财新、宁波甬水桥众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迦智科技有限公司、海曙产投、宁波书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向浙江人形机器人进行增资,共计以现金方式增资11,000万元,共计认购新增注册资本880万元(即12.5元/股)。其中,甬元财新以5,000万元人民币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400万元,持有标的公司9.6570%的股权;宁波甬水桥众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2,500万元人民币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00万元,持有标的公司4.8285%的股权;杭州迦智科技有限公司以2,000万元人民币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60万元,持有标的公司3.8628%的股权;海曙产投以1,000万元人民币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80万元,持有标的公司1.9314%的股权;宁波书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500万元人民币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40万元,持有标的公司0.9657%的股权。此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变更为34.96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人形机器人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他失信情况,其资信状况不影响公司本次增资行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2024年8月8日,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浙江人形机器人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24〕第0564号)。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浙江人形机器人拟增资扩股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7月31日,浙江人形机器人资产账面价值为30,411.66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19,079.70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11,331.96万元;此外,浙江人形机器人申报了表外无形资产——合同权益,系截至评估基准日未执行完毕的政府合作协议,根据浙江人形机器人及创始团队分别与宁波市人民政府、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签署的合作协议,宁波市人民政府、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将于2024年-2027年分批向浙江人形机器人提供专项补贴共计9.4亿元,用于标的公司的研发及建

设运营,截至评估基准日已收到1.7亿元。综上所述,评估后浙江人形机器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01,515.62万元。

公司基于对浙江人形机器人的尽职调查,结合标的公司所处的人形机器人领域业务发展潜力、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综合考虑标的公司核心团队及人员情况、所拥有的核心技术及知识产权情况、已有产品情况,并参考浙江人形机器人前次融资估值、行业内可比同类型公司估值,经各方充分沟通、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增资标的公司投前估值为124,262.07万元(即30元/股),估值溢价率为

22.41%,估值溢价具体原因如下:

1、人形机器人迎来周期性增量机遇,产业战略价值显著

在产业链整体成本降低、多行业市场需求推动的行业背景下,人形机器人正进入高速发展时期,据立德研究院等机构共同发布的《人形机器人产业研究报告》预计,2026年中国人形机器人市场规模超百亿,达到104.71亿元,2030年有望成长为千亿市场,市场规模达1192.46亿元,市场前景广阔。

截至目前,国内人形机器人产业仍处于导入期、培育期,商业化应用成功案例相对较少,但不少企业已开始积极探索工业自动化以及相关领域的商业化通路,行业空间正在加速打开,为本次增资估值溢价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2、人形机器人与流程工业协同融合发展前景广阔

未来,人形机器人有望与以生产制造为主的流程工业领域全面融合,显著推动流程工业企业向“安全、质量、低碳、效益”方向发展。中控技术亦将以智能制造上层软件为牵引,深入研究AI技术,整合多种机器人形态,实现多种工业场景的应用,具体场景包括高危环境巡检与监控、高精度现场设备远程运维、智能物流管理、环境优化与安全监管、人机协同作业等。

3、研发团队技术背景过硬,研发实力扎实深厚

标的公司以熊蓉女士为代表的核心研发团队长期从事机器人智能感知规划与控制研究,具备多年的人形机器人及智能机器人领域研发、产业落地经验,已初步形成了集材料、驱动、感知、控制与人工智能为一体的研发人形机器人的研发创新体系。2024年3月,标的公司已成功发布首款人形机器人整机产品“领航者1号”,并预计将于近期推出新一代创新产品。后续,标的公司将在地方政府、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支持下,以建成一个重大高能级创新平台为目标,重点开展

人形机器人智能感控技术研究和整机系统研发,全力打造集人形机器人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及产业发展、产业辐射于一体的综合性创新平台。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交易各方进行充分协商,并综合浙江人形机器人的技术及团队实力、所在领域市场潜力等因素决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协议主体

本轮投资方:中控技术、宁波云熠、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联想(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方广四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小方广(上海)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冯源信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冯源仁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甬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有股东:宁波领跑者、宁波领智者、宁波领行者、宁波云熠、中控技术、甬元财新、海曙产投、宁波书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迦智科技有限公司、宁波甬水桥众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交易价格

增资后,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由4,142.07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177.14万元,本轮投资方以现金方式共出资61,051.93万元,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035.07万元。其中中控技术以现金方式出资28,551.93万元,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951.73万元(对应本次增资后新增3.8881%的标的公司股权)。

3、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本轮投资方应分别但不连带地在协议签署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其各自对应增资款划入标的公司账户。

4、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

各方一致同意,委托标的公司现有经营管理人员办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对于任一本轮投资方而言,该手续须在其各自的交割日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各方应提供办理上述手续所必需的一切资料。若在前述期限内因非标的公司过错原因未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则由标的公司与本轮投资方另行协

商重新确定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期限。

5、回购义务

截至2033年12月31日(即回购义务日),若标的公司或其控股企业未能实现合格上市(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或此期间国家新批准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未被并购,则标的公司首先通过减资方式对甬元财新、海曙产投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进行回购;如标的公司资金不足以支付甬元财新、海曙产投上述全部本金加溢价时,甬元财新、海曙产投有权要求标的公司主要股东(即中控技术、宁波领跑者、宁波领智者、宁波领行者、宁波云熠,合称回购义务人)对剩余未实现减资的部分股权进行回购,回购义务人应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对外出售,以该股权出售款来支付剩余回购金额,若回购义务人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股权出售后仍不足以支付剩余回购金额的,回购义务人无需另外补足。

与中控技术相关的最终的回购安排应当遵守届时上市公司所适用的所有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规定。

6、生效时间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7、违约责任

本轮投资方未能依据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增资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轮投资款总额的万分之一向标的公司支付违约金;逾期三十日以上的,现有股东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本轮投资方还应按照本轮投资款总金额的百分之十标准向现有股东支付违约金。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未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承诺、保证,或其在本协议中的承诺、保证不真实,均属违约。任何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在收到守约方通知后三十日内违约状况仍未改变并补正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当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主张权利而发生的必要的诉讼费、律师费等)。

各方同意,发生协议解除情形时,个别投资方行使解除权,但其他投资方愿意保持协议效力的,解除效力仅及于该投资方与本协议其他方之间。

对违约方违约行为的弃权仅以书面形式做出方有效,任何一方未行使或者迟

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弃权。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作为人工智能、高端制造、新材料等前沿技术的结晶,人形机器人可广泛应用于工业、港口、航天、特种等领域,市场前景广阔。开发探索人形机器人在工业场景的应用对于行业发展具有重要价值意义,不仅能够进一步推动工业生产过程趋于安全和高效,亦是工业领域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支撑。当前,中控技术正持续加快从自动化公司向工业AI公司转型,构建“AI+数据”为核心的专属竞争优势,为流程工业客户提供极具创新性的智能化价值。公司将全力加码“AI+机器人”领域投入布局,致力于人形机器人及其衍生智能机器人、核心关键零部件的产业化,培育全行业场景下人形机器人方向的新业务、新技术,深度融合工业场景,搭建AI技术创新与产业化落地的应用桥梁,以AI技术革新重塑生产方式、推动产业智能化发展。本次对浙江人形机器人的投资,将有助于标的公司聚焦人形机器人智能感控技术研究和整机系统研发,推动其打造成集人形机器人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及产业发展、产业辐射于一体的综合性创新平台。此外,作为浙江人形机器人最大股东,中控技术丰富的行业应用场景、工业软件的技术成果、研发人才资源等行业、技术优势,也将与标的公司人形机器人研发成果形成协同效应。

(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综合考量了公司长期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方向,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通过整合外部资源布局人形机器人业务,进一步拓宽公司产业布局,推动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CUI SHAN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及条件公允、合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本次对外投资遵循自愿、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及条件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八、风险提示

1、投资风险:本次交易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交易的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标的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项目经过了审慎论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及发展。虽然投资项目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行业竞争状况加剧、项

目实施过程中某些不可预见因素等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完整实施,或者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2、研发产业化不达预期的风险:标的公司处于研发初创阶段,前期资产及研发投入需求较大,但研发成果转化及市场开拓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存在研发产业化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3、业务协同不及预期的风险:标的公司能否持续保持技术优势、双方业务合作能否持续开展并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具有不确定性,存在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人形机器人领域的协同效应未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公司业务后续进展,积极参与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积极防范和应对业务拓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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