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0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1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55元,共计募集资金44,575.9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881.10万元(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税金额共计4,069.78万元,已预付不含税金额188.6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0,694.8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70.9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8,535.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1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38,535.22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4,399.79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212.06 | |
购入理财产品 | B3 | 152,600.00 | |
赎回理财产品 | B4 | 139,100.00 | |
支付手续费 | B5 | 0.44 | |
补充流动资金[注] | B6 | 10,371.20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6.23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87.59 | |
购入理财产品 | C3 | 9,000.00 | |
赎回理财产品 | C4 | 19,500.00 | |
支付手续费 | C5 | 0.02 | |
补充流动资金[注] | C6 | 8,194.52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4,416.02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399.65 | |
购入理财产品 | D3=B3+C3 | 161,600.00 | |
赎回理财产品 | D4=B4+C4 | 158,600.00 | |
支付手续费 | D5=B5+C5 | 0.46 | |
补充流动资金 | D6=B6+C6 | 18,565.72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D4-D5-D6 | 3,952.67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3,952.67 | |
差异 | G=E-F | 0.00 |
[注]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1.2万台HVLS节能风扇、3万台PMSM高效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并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下称“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21,948.34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18,565.7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开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分别与华夏银行上海闵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桥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桥支行 | 03004677648 | 4,077,165.64 | 年产1.2万台HVLS节能风扇、3万台PMSM高效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21938854910205 | 4,305,561.46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华夏银行上海闵行支行 | 10560000000425433 | 31,143,924.55 |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合 计 | 39,526,651.65 |
注1: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相关规定支取完毕,该募投项目对应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账户(账号:441682039881)已于
2023年注销。注2: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之“年产1.2万台HVLS节能风扇、3万台PMSM高效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由于该项目共有两个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其中一个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21943175710201),并将该账户余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并不直接产生新增收入和利润,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0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编制单位: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8,535.2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2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416.0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1.2万台HVLS节能风扇、3万台PMSM高效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25,883.00 | 24,418.22 | - | 6,727.01 | 27.55% | 已结项[注1] | 615.15 | 否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3,888.00 | 3,888.00 | - | 325.22 | 8.36% | 已终止[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否 | 3,159.00 | 3,159.00 | 16.23 | 210.03 | 6.65% | 202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7,070.00 | 7,070.00 | - | 7,153.76 | 101.18%[注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40,000.00 | 38,535.22 | 16.23 | 14,416.0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年产1.2万台HVLS节能风扇、3万台PMSM高效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情况说明: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按照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展,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主要原因:(1) 因近两年国内外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宏观经济的波动,下游客户市场需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了降低投资风险,减少了部分进口自动化设备的投入,采用更具灵活性的人工生产线。(2) 在前述基础上,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及厂房使用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公司将一期生产基地的生产设备搬迁至该募投项目所在地,实现了新老设备的协同,募投项目在设备购置方面的投入也有所减少。(3)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募投项目总体建设目标和质量的前提下,坚持科学合理、高效节俭的原则,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对募投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有效降低成本,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4)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增加了募集资金节余。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情况说明: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主要原因:提前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具体原因系该项目原计划通过采购和定制高端科研设备、引进研发设计人才、设立公司研发项目等方式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在该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因宏观经济市场的变化,该项目的建设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为了加快推进公司产品创新开发,公司以自筹资金在上海建设了研发、生产和运营中心项目,既有利于在当地吸引优秀的研发人才,同时也有利于接触学习先进的研发技术,快速提升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 3、“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公告》,公司结合当时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调整,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提前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原因系“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通过采购和定制高端科研设备、引进研发设计人才、设立公司研发项目等方式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在该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因宏观经济市场的变化,该项目的建设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为了加快推进公司产品创新开发,公司以自筹资金在上海建设了研发、生产和运营中心项目,既有利于在当地吸引优秀的研发人才,同时也有利于接触学习先进的研发技术,快速提升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布局,由于部分城市的市场容量和客户资源拓展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拟对营销网点以及营销推广费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并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同意变更“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营销网点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增加宁波、无锡、佛山、宜宾、衡阳、徐州、苏州、襄阳、济南等城市; 2.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营销推广费项目实施地点增加上海、佛山、济南、苏州、厦门等城市。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年产1.2万台HVLS节能风扇、3万台PMSM高效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6,013.10万元,该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关于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9866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1、募投项目之“年产1.2万台HVLS节能风扇、3万台 PMSM高效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结余金额及原因详见“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中的内容。 2、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结余金额及原因详见“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中的内容。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952.67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3,952.67万元,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金额为3,000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按照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展,“年产1.2万台HVLS节能风扇、3万台PMSM高效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后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结项。[注2]因宏观经济市场的变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受到了一定的影响,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经公司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后提前终止项目。[注3]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超过100%,系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及其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