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4-043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3]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现将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6号)核准,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27,208,77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13.22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59,699,939.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080,448.3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2,619,491.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30日全部到位,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1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35,261.95 |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 10,591.06 |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 | 16,906.38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 799.23 |
募集资金净额期末余额 | 8,563.75 |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实际余额 | 8,563.75 |
注: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12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湾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9550880230658400479 | 1.92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73060122000287085 | 32.19 |
银行名称 | 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73060122000293511 | 302.12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 转七天通知存款73060122000360155 | 150.00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 转七天通知存款73060122000360002 | 4,040.00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73060122000373354 | 286.84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73060122000393078 | 6.1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337180100100362754 | 19.5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337180100100365154 | 8.9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337180100100369015 | 86.87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337180100100367890 | 13.7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337180100100375923 | 0.0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337180100100365398 | 19.98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337180100100365276 | 25.5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 转七天通知存款337180100200177280 | 530.0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 转七天通知存款337180100200176833 | 1,500.0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 转七天通知存款337180100200177047 | 1,300.0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 转七天通知存款337180100200177161 | 100.0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 转七天通知存款337180100200176710 | 140.00 |
合 计 | - | 8,563.75 |
注: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公司与上述相关银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下称“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示范项目”)进行优化变更,本次变更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示范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时间:2024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5,261.95 |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75.5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497.4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报告期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1. 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 ||||||||||
1. | 否 | 24,683.95 | 24,683.95 | 2,075.57 | 16,906.38 | 68.49% | 2024-12-31 | - | - | 否 | |
2 | 否 | 10,578.00 | 10,578.00 | 0 | 10,591.06 | 100.12% | - | - | -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5,261.95 | 35,261.95 | 2,075.57 | 27,497.44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见公告正文第三节“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本次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下称“示范项目”)调整后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4,683.95万元,董事会同意公司置换在2020年6月29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由子公司预先投入“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金额为3,490.64万元。 (2)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708.04万元,2020年6月29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60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160万元。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完成了上述置换。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 不适用 |
动资金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适用,见公告正文第三节“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放和管理。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