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划转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近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5%以上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函告,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划转。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划转的情况
新华联控股于2024年2月23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民事裁定书》〔(2022)京01破199号之七〕,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1,175,117,364股(占公司总股本20.01%)股份将用于向新华联控股债权人以股抵债进行清偿。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华联控股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及新华联控股于2024年2月28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根据新华联控股向公司发出的《通知函》,北京一中院于2024年8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办理司法扣划。本次扣划股份753,299,1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3%;其中,271,635,055股(占公司总股本4.63%)股份扣划过户至多家债权人证券账户名下,每家债权人受让股份比例不超过5%;同时,因部分债权人存在债权金额尚未确定、尚未提供有效证券账户等情形暂时无法受领抵债股票,481,664,075股(占公司总股本8.20%)股份扣划过户至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予以预留,在债权人依法确认受领后按《重整计划》相应规定进行分配;此外,由于存在部分债权人的债权被司法冻结等情形,该等债权人的偿债资源暂
时未能进行扣划。本次扣划前后新华联控股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扣划前持有股份 | 本次扣划股份 | 本次扣划后持有股份 | |||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1,175,117,364 | 20.01% | 753,299,130 | 12.83% | 421,818,234 | 7.18% |
二、其他说明
1、新华联控股本次股份被划转,是根据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进行的司法划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2、新华联控股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违规对其提供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与新华联控股为不同主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新华联控股相互独立。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新华联控股《通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