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新旭腾”)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08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08月13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卜凤燕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明新旭腾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8)。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首发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事项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首发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