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666 公司简称:平煤股份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焦振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后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
军辉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经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受宏观经济波动、煤炭市场供需及产业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本公司2024年经营目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性公告等信息。除此之外,本公司在“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详细介绍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1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4年半年报报告正文 |
载有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责任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集团 | 指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平煤股份、平煤、公司 | 指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天宏焦化 | 指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宏焦化有限公司 |
四项工程 | 指 | 主业进位争先、辅业自主发展、困难企业脱困、资产结构优化 |
六个坚定 | 指 | 坚定以安全绿色为前提,坚定以质量效益为中心,坚定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定以主业做强为支撑,坚定以全体职工为依靠,坚定以党的建设为保证 |
六个一批 | 指 | 建设一批战略引领型项目、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共享型孵化企业、研发一批重大科技攻关课题、建成一批产品研发型全流程重点实验室、搭建一批产学研合作交流平台、培养一批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 |
六高一强 | 指 | 高水平谋划、高效益经营、高效率运行、高活力创新、高安全保障、高品质共享、强党建引领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平煤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PINGDINGSHAN TIANAN COAL.MINING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PINGMEI COAL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焦振营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许尽峰 | 王昕 |
联系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路21号 | 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路21号 |
电话 | 0375-2723076 | 0375-2749515 |
电子信箱 | pmgftzzgx@163.com | pmgftzzgx@163.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路21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路21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467099 |
公司网址 | http://www.pmta.com.cn |
电子信箱 | pmgftzzgx@163.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综合处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平煤股份 | 601666 | 平煤天安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6,253,930,831.26 | 15,969,113,333.07 | 1.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92,626,094.67 | 2,233,891,680.09 | -37.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08,473,029.30 | 2,120,965,334.22 | -33.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93,197,913.70 | 6,531,535,615.33 | -28.15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6,968,981,682.21 | 26,670,200,610.35 | 1.12 |
总资产 | 74,332,998,474.76 | 77,685,015,956.74 | -4.31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776 | 0.9649 | -40.1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484 | 0.8647 | -36.5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842 | 0.9161 | -36.2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98 | 9.51 | 减少4.5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04 | 9.48 | 减少4.44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196,501.7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453,018.9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900,206.5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49,491.8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6,756.91 | |
合计 | -15,846,934.6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2024年上半年,国内煤炭行业受严峻的安全形势和下游行业需求不足的影响,产量和价格较同期均有所下跌。2024年1-6月,全国累计原煤生产22.66亿吨,同比下降1.7%,炼焦煤生产6.11亿吨,同比下降8.53%。上半年,全国煤炭进口量再创新高,累计进口煤炭2.5亿吨,同比增长
12.5%,进口炼焦煤5,739万吨,同比增长25.83%。需求方面,2024年上半年,因下游需求未见起色,钢企和贸易商采购积极性不高,以刚需采买为主,维持低库存状态。
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和销售。公司对开采出的原煤进行洗选加工,获得的煤炭产品主要为精煤和混煤。其中,精煤产品可分为主焦煤、1/3焦煤、肥煤等,主要供钢铁、化工行业使用;混煤又称动力煤,主要供电力、建材等行业使用。作为新中国第一个自行勘探、设计、开发的特大型煤炭基地,公司煤种齐全、煤质优异,资源量近30亿吨,优质低硫主焦煤处于市场龙头地位。公司的煤炭产品主要采取长协、直销方式。自上市以来,公司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于煤炭产品销售。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
(一)产品质量优势。公司煤种主要是主焦煤、1/3焦煤、肥煤,具有低硫、低灰、低磷、低碱金属、热态指标好、有害元素少等先天优势,是全球稀缺的战略资源,主焦煤品质、产能全国第一,部分指标优于进口煤,深受市场青睐。
(二)区位和运输优势。公司地处中原腹地,横跨武汉铁路局和郑州铁路局,依托京广、焦柳等铁路干线和内部铁路专线,辐射华东、华中、西南等区域市场,运输条件便利,保障能力强。
(三)煤炭洗选工艺优势。公司依托炼焦煤资源禀赋优势,大力发展煤炭洗选深加工。公司现有炼焦煤选煤厂4座,入选能力2700万吨/年,技术水平领先,产品质量稳定,为公司实施精煤战略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品牌及客户优势。公司与国内多家大型钢铁企业建立起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的焦精煤作为其炼焦配煤的骨架煤种具有不可替代性。
(五)人才技术优势。公司在矿井瓦斯治理、破解煤炭深部开采技术难题等方面始终走在全国前列。公司积极与知名高校院所签订人才培育和项目研发协议,打造“产学研用一体化”合作新格局,涌现出“中原学者”、“杰出工程师”、“孙越琦能源大奖”、“煤炭工业突出贡献总工程师”、“鹰城大工匠”等一批高层次专技人才。重组炼焦煤资源绿色开发国家重点实验室,煤矿瓦斯防治与智能绿色开采团队荣获党中央、国务院首次设立的“国家卓越工程师团队”称号。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完成原煤产量1421万吨,精煤产量完成659万吨,实现营业收入162.54亿元,同比减少1.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3亿元,同比减少37.66%;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达到743.3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9.69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6,253,930,831.26 | 15,969,113,333.07 | 1.78 |
营业成本 | 11,974,167,616.39 | 11,077,121,918.38 | 8.10 |
销售费用 | 104,032,479.8 | 112,046,722.15 | -7.15 |
管理费用 | 696,329,607.59 | 412,950,233.67 | 68.62 |
财务费用 | 674,081,790.68 | 705,591,506.33 | -4.47 |
研发费用 | 258,626,743.47 | 183,678,169.51 | 40.8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93,197,913.70 | 6,531,535,615.33 | -28.1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84,653,114.56 | -2,404,073,044.03 | 4.9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81,094,885.82 | 1,006,823,485.43 | -584.8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子公司汝丰炭材本期投产,收入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子公司汝丰炭材本期投产,成本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十二矿停工期间工资等费用计入管理费用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应付债券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现款购买材料等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以及票据保证金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偿还债务增加,取得借款减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1,663,578,722.79 | 15.69 | 14,288,315,953.63 | 18.39 | -18.37 | |
应收款项 | 3,644,800,470.48 | 4.90 | 3,240,857,639.20 | 4.17 | 12.46 | |
应收款项融资 | 327,390,230.93 | 0.44 | 218,932,524.99 | 0.28 | 49.54 | |
预付款项 | 372,268,906.85 | 0.50 | 274,185,478.90 | 0.35 | 35.77 | |
固定资产 | 38,052,340,386.96 | 51.19 | 39,382,645,737.50 | 50.70 | -3.3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79,544,345.74 | 0.78 | 297,975,546.36 | 0.38 | 94.49 | |
短期借款 | 5,446,000,000.00 | 7.33 | 5,517,000,000.00 | 7.10 | -1.29 | |
应付账款 | 4,367,664,367.33 | 5.88 | 6,430,517,918.30 | 8.28 | -32.08 | |
应交税费 | 311,455,136.71 | 0.42 | 512,591,737.34 | 0.66 | -39.2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166,318,951.84 | 2.91 | 3,281,950,367.75 | 4.22 | -33.99 | |
长期借款 | 6,367,523,930.00 | 8.57 | 5,081,350,000.00 | 6.54 | 25.31 | |
租赁负债 | 37,357,155.88 | 0.05 | 233,108,396.82 | 0.30 | -83.97 | |
资本公积 | 4,608,469,928.03 | 6.20 | 3,564,141,117.21 | 4.59 | 29.30 | |
专项储备 | 725,150,229.75 | 0.98 | 382,028,389.10 | 0.49 | 89.82 |
其他说明
(1)货币资金降幅18.37%,主要是支付货款及本期偿还债务增加所致。
(2)应收款项增幅12.46%,主要是部分销售煤款暂未收回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增幅49.54%,主要是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4)预付款项增幅35.77%,主要是预付材料款所致。
(5)固定资产降幅3.38%,主要是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幅94.49%,主要是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致。
(7)短期借款降幅1.29%,主要是归还短期借款所致。
(8)应付账款降幅32.08%,主要是支付货款所致。
(9)应交税费降幅39.24%,主要是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降幅33.99%,主要是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所致。
(11)长期借款增幅25.31%,主要是银行投放中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2)租赁负债降幅83.97%,主要是支付融资租赁租金所致。
(13)资本公积增幅29.30%,主要是平煤转债转股所致。
(14)专项储备增幅89.82%,主要是计提专项储备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期末货币资金中4,940,056,451.01元为票据、信用证等保证金。
(2)期末应收款项融资中57,000,000.00元已质押。
4.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被投资单位 | 核算方法 | 主要经营活动 | 投资成本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增减变动 | 变动幅度(%) |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 本期现金红利 |
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 | 权益法 | 煤炭、焦炭、钢材、矿产品(除专控)、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的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 490.00 | 1,660.95 | 1,928.77 | 267.82 | 16.12 | 9.00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权益法 | 经批准的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 105,000.00 | 116,092.45 | 116,761.64 | 669.19 | 0.58 | 35.00 | 3,150.00 |
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权益法 | 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制造业、金融业除外);与供应链相关的信息咨询及技术咨询服务;焦炭、煤炭洗选与加工;有色金属、金属材料及制品(国家专控除外)、煤炭、钢材、矿产品、纸制品、建筑材料、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工品)、化肥、通讯产品及配件、橡胶制品、铁矿石、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产品、日用家电设备、机电设备及零配件的批发与销售;无存储设施经营:溶剂油[闭杯闪点≤60℃]、液化石油气、石油醚、煤焦油、石脑油、苯、苯乙烯[稳定的]、甲醇、乙醇[无水]、甲基叔丁基醚、煤焦酚、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乙烷、异丁烷、异丁烯、丙烯、乙烯、丙烷、异辛烷、2-甲基丁烷、煤焦沥青、硝化沥青、汽油、乙醇汽油、甲醇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煤油、石油原油、天然气[富含甲烷的];食用植物油制造;粮食收购;农产品、粮油制品仓储(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菜粕、饲料销售;油料收购;食品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 56,100.00 | 60,560.40 | 61,955.61 | 1,395.21 | 2.30 | 26.32 | |
平顶山市广天煤业有限公司 | 成本法 | 原煤开采 | 3,776.10 | 22.47 | 22.47 | 51.00 | |||
平顶山市福安煤业有限公司 | 成本法 | 原煤开采 | 3,049.80 | 51.00 | |||||
合计 | / | 168,415.90 | 178,336.27 | 180,668.49 | 2,332.22 | / | / | 3,150.00 |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河南超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陆地天然气开采;矿产资源勘查; 天然气管道储运。 | 是 | 增资 | 150,000,000.00 | 100% | 是 | 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应付账款等 | 自有资金 | 已完成 | 否 | 2024-4-26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平煤股份关于增资子公司河南超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2024-044 号) |
合计 | / | / | / | 150,000,000.00 | / | / | / | / | / | / | / | / |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全资子公司3家,直接控股子公司11家,间接控股子公司3家,参股公司4家,简要情况如下:
(1)平顶山天安煤业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平顶山天安煤业九矿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9年12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孙平勇,注册资本28,730万元。2009年9月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其100%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是:煤炭开采销售;铁路普通货物运输;批发零售:煤炭、焦炭。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49,945.53万元,所有者权益-109,958.03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7,210.69万元,营业利润-9,921.65万元,净利润-10,007.28万元。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2家,属兼并重组小煤矿,分别为平顶山市香安煤业有限公司和平顶山市久顺煤业有限公司。
(2)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
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5日,法定代表人为郭明生,注册资本80,000万元,本公司持股60%,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持股40%。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煤炭生产,建筑材料、电子产品、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电的销售)。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34,718.73万元,所有者权益466,774.54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22,128.62万元,营业利润42,269.73万元,净利润31,998.30万元。
(3)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
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李万里,注册资本15,942万元,本公司持股72%,宝丰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持股28%。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原煤开采、洗选、销售。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0,634.78万元,所有者权益-13,346.09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3,043.69万元,营业利润-5,617.81万元,净利润-5,522.07万元。
(4)河南中平鲁阳煤电有限公司
河南中平鲁阳煤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钱同胜,注册资本9,281.16 万元,本公司持股65%,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持股35%。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煤炭的加工和销售、铁路货物运输;装卸搬运。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9,623.67万元,所有者权益17,035.34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51,495.49万元,营业利润529.13万元,净利润398.40万元。
(5)平顶山市天和煤业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天和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张金鹤,注册资本6,060万元,本公司持股51%,平顶山市天焜煤业有限公司持股49%。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煤炭销售。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59.57万元,所有者权益155.15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0 .00万元,营业利润34.07万元,净利润34.07万元。
(6)上海星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星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陆玉磊,注册资本1,000万元,本公司持股51%,深圳双合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9%。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57.24万元,所有者权益357.24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营业利润-6.98万元,净利润-6.34万元。
(7)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
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万军,注册资本500 万元,由平煤股份公司发起设立,100%持股。2017年8月31日平煤股份公司将分公司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宏选煤厂整体资产负债划转至该公司。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煤炭洗选;煤炭销售。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05,508.83万元,所有者权益12,651.61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02,624.60万元,营业利润-7,962.87万元,净利润-8,309.47万元。该公司有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平焦贸易有限公司。
(8)武汉平焦贸易有限公司
武汉平焦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王平,注册资本2000万元,2017 年11月份由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收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宏焦化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平焦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所得,现为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100%控股子公司。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煤炭、钢材、焦炭的批发;自有房屋租赁;建筑材料、五金水暖、服装、日用杂品批零兼营;化肥零售;煤焦油、焦油、沥青、煤焦沥青、碳化钙(电石)、粗苯、硫酸、盐酸、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有限期与许可证件核定的期限一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8,841.12万元,所有者权益8,736.83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6,816.14万元,营业利润141.30万元,净利润
100.53万元。
(9)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孟庆妮,注册资本 13,188万元,为2019年3月以自有资金自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收购其50%股权,平煤股份公司对其实际控制。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动力煤快速输煤系统的建设与经营;煤炭零售经营。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44,255.30万元,所有者权益18,291.67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50,882.61万元,营业利润440.62万元,净利润331.01万元。
(10)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蒋自立,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为2020年5月平煤股份以自有资金自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收购。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02,053.46万元,所有者权益190,518.39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6,141.22万元,营业利润5,290.40万元,净利润3,968.29万元。
(11)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4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韩群亮,注册资本10亿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炼焦;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煤炭洗选;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国内贸易代理;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化肥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为:平煤股份出资7亿元,占比70%;汝州市汝丰焦化有限公司出资3亿元,占比30%。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26,722.16万元,所有者权益100,128.37万元,报告期营业收入101,278.00万元,营业利润407.60万元,净利润208.60万元。
(12)河南超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超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0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杨国和,注册资本4.5亿元,为平煤股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截止报告期末实缴资本4.5亿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陆地天然气开采;矿产资源勘查;天然气管道储运;建设工程施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陆地管道运输;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建设工程勘
察;计量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目前该公司尚处于基建期。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7,290.62万元,所有者权益45,148.16万元,报告期营业收入1,847.68万元,营业利润167.06万元,净利润132.39万元。
(13)黄梅龙源石膏有限公司
黄梅龙源石膏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31日,法定代表人为郭百堂,注册资本2亿元。2023 年3月平煤股份公司以增资扩股的方式,投资7亿元,持有黄梅龙源石膏有限公司70%股权,湖北龙源石膏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石膏开采,石膏加工、销售,机械修理,本企业自产产品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项目除外),房屋租赁。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99,078.33万元,所有者权益79,371.40万元,报告期营业收入0.00万元,营业利润1,249.02万元,净利润386.85万元。
(14)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
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5日,法定代表人为朱家春,注册资本1,000万元,本公司持股49%,宝钢资源有限公司持股51%;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煤炭、焦炭、钢材、矿产品(除专控)、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的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等。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5,984.69万元,所有者权益3,936.27万元,报告期实现净利润546.58万元。
(15)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为刘晓军,注册资本30亿元,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股51%,本公司持股35%,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4%;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经批准的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280,960.23万元,所有者权益329,712.43万元,报告期实现净利润10,911.97万元。
(16)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15日,法定代表人为张杰,注册资本210,000 万元,平煤股份于2020年6月投资5.61亿元,占有其26.32%的股份,成为平煤股份的联营企业。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制造业、金融业除外);与供应链相关的信息咨询及技术咨询服务;焦炭、煤炭洗选与加工;有色金属、金属材料及制品(国家专控除外)、煤炭、钢材、矿产品、纸制品、建筑材料、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工品)、化肥、通讯产品及配件、橡胶制品、铁矿石、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产品、日用家电设备、机电设备及零配件的批发与销售;无存储设施经营:溶剂油[闭杯闪点≤60℃]、液化石油气、石油醚、煤焦油、石脑油、苯、苯乙烯[稳定的]、甲醇、乙醇[无水]、甲基叔丁基醚、煤焦酚、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乙烷、异丁烷、异丁烯、丙烯、乙烯、丙烷、异辛烷、2-甲基丁烷、煤焦沥青、硝化沥青、汽油、乙醇汽油、甲醇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煤油、石油原油、天然气[富含甲烷的];食用植物油制造;粮食收购;农产品、粮油制品仓储(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菜粕、饲料销售;油料收购;食品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16,412.24万元,所有者权益234,938.42万元,报告期实现净利润5,300.95万元。
(17)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薄学斌,注册资本200亿元,平煤股份公司投资1.5亿元持有其0.75%的股份。该经营业务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
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旅游业务;饮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铁合金冶炼;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炼焦;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冶金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其他通用仪器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农副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网络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招投标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安全风险
煤炭行业属高危行业,随着矿井开采深度的增加,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害、热害等威胁日益严重。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持之以恒、超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强化“双基”、加大考核,探索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瓦斯治理模式,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公司将坚定以安全绿色为前提,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加强智能化建设和全员培训,通过科技兴安、改革强安,实现本质安全。
2.产业政策风险
煤炭是我国重要的基础能源,煤炭行业属于国家高度管控行业,政策调控对煤炭产能和产量的影响较为显著。公司将加强对国家最新产业政策及行业法规的研判,优化产品结构、提高长协履约率,提升高端产品占比,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共建高质量发展生态圈。
3.市场风险
报告期内,国内煤炭行业总体偏弱,动力煤市场价格先抑后扬保持窄幅震荡,炼焦煤市场价格一季度快速下跌,二季度保持窄幅震荡,商品煤售价的大幅波动,影响了公司盈利水平。为此,公司继续坚定以质量效益为中心,安全高效组织生产,持续发展科技创新,不断提升经营管控成效,用自身努力的确定性对冲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
4.经营管理风险
原材料、人工薪酬、安全成本及各类政策性支出在公司单位生产成本中占比较高,目前公司仍然面临人均工效较低、转型发展等压力,公司将按照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思路持续推进精益化管理,狠抓生产提效、降本增效、营销创效;坚定以主业做强为支撑,大力实施精煤战略、对标提升、主辅分离等举措,进一步构建灵活高效的市场化体制机制,使公司效率更高、活力更强。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02-07 | http://www.sse.com.cn/ | 2024-02-08 | 1.通过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发生额预计情况的议案;2.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04-08 | http://www.sse.com.cn/ | 2024-04-09 |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6.关于2024年生产经营投资计划的议案;7.关于授权公司开展境内外融资业务的议案。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05-07 | http://www.sse.com.cn/ | 2024-05-08 |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06-03 | http://www.sse.com.cn/ | 2024-06-04 | 1.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岳殿召 | 副总经理 | 离任 |
李延河 | 董事长 | 离任 |
焦振营 | 副总经理 | 离任 |
陈缨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焦振营 | 董事长 | 选举 |
薛玉莲 | 独立董事 | 选举 |
付文龙 | 总工程师 | 聘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9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该股权激励计划经过修订和调整,于2021年2月5日完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价格:3.095元;授予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业务、技术骨干人员;授予人数:679人;授予数量:2097.2万股;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 | 《平煤股份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2021-016)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考核年度基期由2019年调整为2020年,第一个考核年度由2021年调整为2022年;第二个考核年度由2022年调整为2023年;第三个考核年度由2023年调整为2024年,相关考核对标指标一并调整;公司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2023年5月5日-2024年5月4日,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40%,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2024年5月5日-2025年5月4日,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0%,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2025年5月5日-2026年5月4日,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0%。 | 《平煤股份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2022-046)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7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因不满足解锁条件,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4.928万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08名,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为7,337,12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169%,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7月26日。 | 《平煤股份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58)、《平煤股份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2023-059)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6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因不满足解锁条件,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3.936万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69名,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为5,248,44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1%,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3日。 | 《平煤股份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069)、《平煤股份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2024-070)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 数量 | 分布 情况 | 排放浓度 | 排放总量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汝丰炭材”)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 排放 | 10 | 厂区 | 11.11mg/m? | 6.8t/a | 30mg/m? | 98.4t/a |
氮氧化物 | 10 | 厂区 | 42.85mg/m? | 10.13t/a | 100mg/m? | 153.6t/a | ||
颗粒物 | 10 | 厂区 | 1.97mg/m? | 2.6t/a | 10mg/m? | 59.45t/a | ||
COD | 间歇排放 | 1 | 厂区 | 76.715mg/l | 1.298t/a | 150mg/l | 5.45t/a | |
氨氮 | 1 | 厂区 | 16.581mg/l | 0.13t/a | 25mg/l | 0.54t/a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汝丰炭材:
(1)大气:①焦炉炉顶装煤采用单孔炭化室压力调节装置实现无烟装煤,物料装卸堆存采用全封闭大棚、煤仓存储物料及喷干雾除尘,在物料进出门口安装车辆冲洗装置。②焦炉废气采用“SDS干法脱硫+袋式除尘+低温SCR脱硝”净化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焦炉烟气颗粒物浓度≤5mg/m
,二氧化硫浓度≤20mg/m
,氮氧化物浓度≤50mg/m
。机、焦侧、破碎室、焦转运站等产生颗粒物均由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颗粒物浓度≤5mg/m
。硫铵结晶干燥产生的颗粒物利用离心力,采用旋风除尘器除尘,经处理颗粒物浓度≤5mg/m
。③化产回收车间产生的各类放散废气,主要包括冷凝鼓风工段循环氨水槽、剩余氨水槽、焦油氨水分离槽等产生的放散气,粗苯工段各油槽、分离器放散管排出的气体。化产回收车间各类放散尾气接入负压煤气管道,不外排。
④废水处理系统的隔油池、事故调节池、气浮池、生化反应池、污泥脱水间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含NH
、H
S、甲硫醇、甲硫醚、苯乙烯等的恶臭气体,经加罩收集后采用生物过滤除臭处理工艺处理后排放。
(2)污水:废水处理站由预处理、生化处理和深度处理单元组成。项目各类废水经分质处理后,浓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浓盐水用于熄焦补充水,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间接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
(3)危险废物:①废矿物油、焦油渣全部配煤炼焦。②煤焦油作为危废管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③废矿物油桶、化验废水等危险废物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2年3月22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豫环审〔2022〕16号)。
2023年4月27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核发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
91410482MA9L2X3379001P,有效期限:自2023年04月27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24年排污证到期换证,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止。汝丰炭材正在对环保设施进行调试。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21日在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备案,备案号410482-2023-20H。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已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并委托河南贝纳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监测。3个大气污染物主要排放口安装有在线监测设备,每季度对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一次。7个大气污染物一般排放口颗粒物每季度监测一次。污水排放口安装有在线监测设备,每季度对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一次。厂界四周4个噪声点位每季度监测一天,昼夜各一次。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上半年无环境污染事故,未受到行政处罚。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上半年,汝丰炭材无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4年上半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受到行政处罚。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排污信息
2024年上半年,公司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降低,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与上一年度同期持平,重点水污染物减排率21.9%。危险废物处置合格率达到100%,煤矸石综合利用率稳定保持98%以上。
公司废气污染物主要来自11台燃气锅炉,其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排放方式为有组织排放,各项污染物排放的浓度均低于DB41/2089-2021相应标准,未出现超总量或超浓度外排情况。
公司废水主要为矿区生活污水及矿井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方式为连续或间歇排放。一矿、二矿、四矿等9个单位的生活污水间接排放浓度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要求,间接排入城镇污水管网。二矿、五矿、十一矿等5个单位的矿井水处理后低于《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外排入环境水体,未出现超总量或超浓度外排情况。
(2)公司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所属单位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设施完善,设施的运行率和完好率均达到100%,污染物处理效果符合环保部门要求。2024年上半年无污染事故。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所属单位均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防治污染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2024年上半年无违反环评及环保行政许可情况。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所属各单位均按照规定编制和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在环保部门备案并开展演练、培训。2024年上半年无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所属各单位均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按规范开展环境监测,并按要求对自行监测信息进行披露公开。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坚定以安全绿色发展为前提,生态环境保护成果丰硕
2024年上半年,公司始终坚定以安全绿色为前提,以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目标任务,深入开展一系列行动。一是矿井雨污分流全面开工建设,十矿矿井水井下处理投运效果良好各矿井准备全面铺开建设,公司部分矿井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北部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成效实现历史性跃升。二是积极开展环境绩效分级创A行动,公司所有单位均达到环境绩效B级以上水平,正在向环境绩效A级企业迈进。三是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绿色矿山建设等工作,五矿、十一矿完成省级绿色矿山创建,平宝公司主动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朝川矿正在主动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四是大力推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第三方运维,目前北部矿区污水处理厂全部实现集中运维,公司污水治理能力显著增强。五是矸石井下充填“以矸换煤”取得新进展,十一
矿、朝川矿等3对矿井以煤矸石、粉煤灰为主要原料制成膏体,通过管路输送到井下采空区,实现了“矸石换煤、变废为宝”,延长矿井服务年限,有效控制沉降对地表环境造成的影响。公司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保持了良好的生态和环境安全态势,促进了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2.加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理念宣传,让绿色低碳深入人心
2024年上半年,以“六五”生态环境日系列活动为载体,公司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环保宣传活动,累计张贴宣传海报近5000张、制作牌板近300块,编写并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学习读本》4670本,全面展示建设美丽中国的内涵和意义、公司环保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普及环保知识,引导公众树立绿色环保生活理念,公司上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前所未有的得到加强。面向未来,公司将牢牢把握“六个坚定”,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围绕资源利用高效化、生产过程低碳化、产业结构绿色化,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努力实现“颜值”与“产值”兼收、绿色与发展共融。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上半年,公司积极推广乏风、矿井水等余热利用,加快风光新能源建设提升绿电比例,加强瓦斯梯级利用特别是低浓度瓦斯利用等减碳措施。2024年上半年减排二氧化碳当量70余万吨。
1.加快风光新能源项目建设。利用公司现有场地及母公司光伏发电和储能电池产业优势,推广实施风光发电一体化工程,提升绿电替代比率。目前,已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780MW,配合风力发电项目,绿能替代率正不断提升。
2.实施瓦斯梯级利用。初步形成“高浓瓦斯压缩——中浓度瓦斯提纯——低浓度瓦斯发电——超低浓度瓦斯氧化+余热利用”的梯级综合利用模式。现有53口“绿色能源气井”及39台瓦斯发电机组的投用,同时已实施的五矿、六矿、十矿、十一矿瓦斯发电余热综合利用项目,2024年上半年瓦斯利用量已达4400万立方米,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项目开发,扩充集团碳资产种类奠定良好基础。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重发挥国企优势,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建立消费扶贫定期产销对接机制,开展党员干部长期驻村帮扶,近年来通过产业扶贫援建帮扶项目,开展志愿者活动等持续深化帮扶举措,扎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 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1)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任何地方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平煤股份的产品或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2)对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将来因国家政策或任何其他原因以行政划拨、收购、兼并或其他任何形式增加的与平煤股份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资产及其业务,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同意授予平煤股份不可撤销的优先收购权,平煤股份有权随时根据其业务经营发展需要,通过自有资金、定向增发、公募增发、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其他方式行使该优先收购权,将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的上述资产及业务全部纳入平煤股份。(3)同意平煤股份在合适的时机以自有资金、定向增发或其他合适的方式收购原平煤集团下属煤炭采选业务的经营性资产或权益性资产;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将承继原平煤集团与平煤股份签订的《煤炭产品代销合同》中平煤集团的权利、义务。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继续将所产煤炭产品委托平煤股份代理销售,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与股份公司签订的《煤炭产品代销合同》。(4)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拟出售或转让其任何与平煤股份产品或业务相关的任何资产、权益或业务时,同意授予平煤股份不可撤销的优先收购权。(5)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同意平煤股份行使优先收购权时,将配合平煤股份进行必要的调查;如果平煤股份放弃优先收购权,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保证其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的购买条件不得优惠于其向平煤股份提供的条件。 | 在平煤股份公告的《收购报告书》中承诺,并将长期履行 | 否 | 是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承诺:(1)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和上市公司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3)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保证上述承诺在平煤股份于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且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为平煤股份的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承诺人承担因此给平煤股份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 在平煤股份公告的《收购报告书》中承诺,并将长期履行 | 否 | 是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就其与平煤股份存在同业竞争的焦化资产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山化工”)、河南平煤神马京宝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宝化工”)、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鸿煤化”)及煤矿开采资产河南平煤神马夏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店煤业”,拥有在建矿井夏店矿)、河南平煤神马梁北二井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梁北二井煤业”,拥有在建矿井梁北二井)、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平煤电”,拥有在产矿井张村矿和庇山矿)出具了《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1、在平煤股份子公司汝丰炭材120万吨焦化项目建成投产后36个月内且拟置入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或转移不存在障碍、不存在重大权属瑕疵的情况下,以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要求的方式将首山化工、京宝化工、中鸿煤化及其他下属焦化企业(如有)的全部股权或焦化业务相关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本企业承诺将在前述期限内提出收购议案,并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如需),并力争在启动收购后的12个月内完成收购。如前述方案未能通过监管机构审核或未能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企业承诺于审议未通过后的12个月内将首山化工、京宝化工、中鸿煤化及其他下属焦化企业(如有)的全部股权或焦化业务相关资产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2、在夏店矿及梁北二井投产后36个月内且拟置入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或转移不存在障碍、不存在重大权属瑕疵的情况下,以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要求的方式将夏店煤业、梁北二井煤业的全部股权或夏店矿及梁北二井相关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本企业承诺将在前述期限内提出收购议案,并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如需),并力争在启动收购后的12个月内完成收购。如前述方案未能通过监管机构审核或未能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企业承诺于审议未通过后的12个月内将夏店煤业、梁北二井煤业的全部股权或夏店矿及梁北二井相关资产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3、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36个月内且拟置入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或转移不存在障碍、不存在重大权属瑕疵的情况下,以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要求的方式将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或张村矿、庇山矿相关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本企业承诺将在前述期限内提出收购议案,并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如需),并力争在启动收购后的12个月内完成收购。如前述方案未能通过监管机构审核或未能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企业承诺于审议未通过后的12个月内将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或张村矿、庇山矿相关资产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 详见《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出具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2022-103) | 是 | 是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本企业下属企业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禹煤电”)与平煤股份存在煤炭开采同业竞争,平禹煤电下属矿井的煤质相对较差,经济效益较差。本企业现就相关事项承诺如下:一、本企业承诺,对于本企业下属尚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平禹煤电及其煤矿资产,本企业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包括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梳理优质资产等,促使该等业务及资产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包括拟置入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或转移不存在障碍、不存在重大权属瑕疵、连续两年盈利等);本企业承诺将在符合注入条件后的36个月内提出收购议案,并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如需),并力争在启动收购后的12个月内完成收购。如前述方案未能通过监管机构审核或未能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企业承诺于审议未通过后的12个月内将平禹煤电的全部股权或其相关煤矿资产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二、本企业具有良好的资信能力及履行上述承诺的能力。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平煤股份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三、本承诺函在本企业作为平煤股份的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 | 2022年6月7日 | 否 | 是 |
其他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承诺如下: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2022年6月7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 | 是 | 是 | |
其他 | 平煤股份全体董事、高管 |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公司未来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相关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8、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2022年6月7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 | 是 | 是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平煤股份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3年5月5日-2024年5月4日,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40%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4年5月5日-2025年5月4日,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0%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5月5日-2026年5月4日,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0% | 2021年-2026年 | 是 | 是 |
其他承诺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宏焦化有限公司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宏焦化有限公司承诺:将全权负责相关资产的过户事宜,确保该等资产过户至武汉平焦贸易有限公司名下。由相关资产过户事宜而产生的全部税费、成本等,均由本公司承担。本公司承诺相关资产转让至武汉平焦贸易有限公司后,权属完整,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其他权利负担。为进一步增强保障力度,天宏焦化有限公司签署补充承诺,即天宏焦化公司若届时相关土地、房产无法过户至标的公司武汉平焦公司,则承诺第一时间将前述土地、房产抵押给天宏选煤公司,并办理抵押登记,以作为相关债务的担保。 | 承诺预计在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 | 是 | 否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宏焦化有限公司 | 一、本企业保证,在前述土地、房产过户至平煤股份或其下属企业前,由平煤股份及其下属企业无偿占用、使用前述土地、房产。二、如因本企业未将北京四合院房产、平顶山房产及土地过户至平煤股份或其下属企业名下,而导致平煤股份或其下属企业无法继续占有使用有关土地、房产或遭受任何损失、发生任何支出的,本企业承诺将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连带足额赔偿平煤股份及其下属企业遭受的损失及发生的支出,以保证前述情形不会对平煤股份或其下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 2022年6月7日 | 否 | 是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一、关于北京四合院房产、平顶山房产及土地。1.本企业保证,在前述土地、房产过户至平煤股份或其下属企业前,由平煤股份及其下属企业无偿占用、使用前述土地、房产。2.如因天宏焦化公司未将北京四合院房产、平顶山房产及土地过户至平煤股份或其下属企业名下,而导致平煤股份或其下属企业无法继续占有使用有关土地、房产或遭受任何损失、发生任何支出的,本企业承诺将与天宏焦化公司连带足额赔偿平煤股份及其下属企业遭受的损失及发生的支出,以保证前述情形不会对平煤股份或其下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二、相关房产、土地瑕疵事项本企业承诺,若平煤股份及其下属企业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所使用房产、土地需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有关权属、行政许可或备案等手续,而被主管政府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要求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或被主管政府部门要求对该等瑕疵进行整改而发生损失或支出,或因此导致平煤股份及其下属企业无法继续占有使用有关房产、土地的,本企业承诺将为平煤股份及其下属企业提前寻找其他合适的房产、土地,并积极敦促平煤股份及其下属企业向相关出租/出售方要求赔偿;在平煤股份及其下属企业无法获得出租/出售方赔偿的情况下,本企业承诺将及时、足额承担相关处罚款项、进行整改而支付的相关费用和平煤股份及其下属企业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以保证前述瑕疵情形不会对平煤股份及其下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 2022年6月7日 | 否 | 是 |
分红 | 平煤股份 | 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至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确定公司在2023年度至2025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60%。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至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2024年-2026年 | 是 | 是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市场 价格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母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煤炭 | 市场价格 | 2,312,922,786.17 | 14.56 |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母公司 | 购买商品 | 购入材料 | 市场价格 | 1,223,659,587.98 | 83.44 | / |
焦化销售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煤炭 | 市场价格 | 1,207,779,983.41 | 7.60 | / |
平港(上海)贸易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煤炭 | 市场价格 | 959,341,408.72 | 6.04 | / |
天通电力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水电汽等其他公用事业费用(购买) | 购入电费 | 政府定价 | 767,083,492.64 | 89.55 |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母公司 | 购买商品 | 购入原煤 | 市场价格 | 742,052,264.31 | 70.89 | / |
首山碳材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煤炭 | 市场价格 | 670,502,285.23 | 4.22 | / |
中鸿煤化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煤炭 | 市场价格 | 565,819,024.77 | 3.56 |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母公司 | 接受劳务 | 购入工程及劳务服务 | 市场价格 | 416,419,628.07 | 44.06 | / |
上海宝顶能源 | 联营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煤炭 | 市场价格 | 367,568,009.08 | 2.31 |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母公司 | 购买商品 | 铁路专用线费 | 市场价格 | 359,088,939.03 | 98.43 | / |
平武工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购入原煤 | 市场价格 | 272,679,066.85 | 26.05 | / |
京宝化工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煤炭 | 市场价格 | 217,230,854.99 | 1.37 | / |
平武工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煤炭 | 市场价格 | 215,574,071.88 | 1.36 | / |
建工集团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购入工程及劳务服务 | 市场价格 | 186,088,301.67 | 19.69 | / |
能信热电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煤炭 | 市场价格 | 136,819,564.59 | 0.86 |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母公司 | 接受劳务 | 固定资产修理费 | 市场价格 | 136,731,433.11 | 38.80 | / |
机械装备集团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购入固定资产 | 市场价格 | 126,151,592.93 | 63.30 | / |
机械装备集团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固定资产修理费 | 市场价格 | 84,173,074.22 | 23.88 | / |
平煤国际矿业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煤炭 | 市场价格 | 61,223,125.25 | 0.39 | / |
梁北二井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劳务收入 | 市场价格 | 50,390,309.79 | 54.04 |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母公司 | 购买商品 | 房产租赁费用 | 市场价格 | 44,004,312.07 | 63.57 |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母公司 | 购买商品 | 购入固定资产 | 市场价格 | 41,773,753.76 | 20.96 | / |
天成矿山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煤炭 | 市场价格 | 40,075,871.89 | 0.25 |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母公司 | 购买商品 | 热力费 | 市场价格 | 38,944,516.72 | 77.65 | / |
人力资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购入工程及劳务服务 | 市场价格 | 35,355,013.44 | 3.74 |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母公司 | 租入租出 | 租赁收入 | 市场价格 | 31,794,031.48 | 34.94 | / |
合计 | / | 11,311,246,304.05 | /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上表为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其他关联交易资料见财务会计报告中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提供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1,173,393.46万元,其中收入704,806.52万元,占当年营业总收入的43.36%;支出468,586.94万元,占当年营业总成本的32.86%。 |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平煤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南超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蓝公司”)拟吸收合并平煤神马首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安清洁”)和平煤煌龙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煌龙公司”),被吸收合并的两家公司系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下属子公司及孙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首安清洁和煌龙公司将依法予以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以及人员等由超蓝公司承继。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控股股东子公司及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平煤神马财务公司 | 联营企业 | 5,000,000,000 | 0.5%-1.35% | 2,028,808,850.54 | 36,932,960,109.35 | 37,355,175,108.68 | 1,606,593,851.21 |
合计 | / | 5,000,000,000 | 0.5%-1.35% | 2,028,808,850.54 | 36,932,960,109.35 | 37,355,175,108.68 | 1,606,593,851.21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无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020,761,418.46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020,761,418.46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46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2021年3月,公司对子公司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与建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5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进行担保,直至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应支付的租金支付完毕。2022年12月子公司汝丰炭材与恒丰银行签订10亿元的项目贷款合同,公司为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直至贷款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 ||||||||||||||
担保情况说明 | 对所属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担保:2021年3月,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与建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5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担保总额为790,842,490.20元、担保余额为278,261,418.46元。 对所属子公司贷款业务担保:2022年12月子公司汝丰炭材与恒丰银行签订10亿元的项目贷款合同,公司为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直至贷款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目前担保余额为7.425亿元。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3年3月22日 | 290,000 | 286,683.91 | 286,683.91 | 0 | 257,037.86 | 0 | 89.66 | 0 | 89,135.58 | 31.09 | 0 |
合计 | / | 290,000 | 286,683.91 | 286,683.91 | 257,037.86 | / | / | 89,135.58 | 31.09 | 0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煤矿智能化建设改造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56,683.91 | 89,135.58 | 227,037.86 | 88.45 | 否 | 是 | 否 | 29,823.48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30,000 | 0 | 30,000 | 100 | 是 | 是 | 否 | 0 |
合计 | / | / | / | / | 286,683.91 | 89,135.58 | 257,037.86 | / | / | / | / | 29,823.48 |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285,600 | 0.52 | 0 | 0 | 0 | 0 | 0 | 12,285,600 | 0.5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2,285,600 | 0.52 | 0 | 0 | 0 | 0 | 0 | 12,285,600 | 0.5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333,393,717 | 99.48 | 0 | 0 | 0 | 130,698,916 | 130,698,916 | 2,464,092,633 | 99.5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33,393,717 | 99.48 | 0 | 0 | 0 | 130,698,916 | 130,698,916 | 2,464,092,633 | 99.50 |
三、股份总数 | 2,345,679,317 | 100 | 0 | 0 | 0 | 130,698,916 | 130,698,916 | 2,476,378,233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上半年,公司股份变动的原因为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130,698,916股,导致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5,634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8,256,837 | 1,050,531,247 | 42.42 | 0 | 质押 | 640,000,000 | 国有法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9,569,229 | 106,199,163 | 4.29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 | 35,487,693 | 35,487,693 | 1.43 | 0 | 无 | 0 | 其他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820,752 | 33,618,933 | 1.36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 | 31,761,092 | 1.28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沪 | 30,067,532 | 30,067,532 | 1.21 | 0 | 无 | 0 | 其他 | |
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安2号伊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30,021,500 | 1.21 | 0 | 无 | 0 | 其他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5,404,600 | 26,797,455 | 1.08 | 0 | 无 | 0 | 其他 |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2,580,900 | 26,241,182 | 1.06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 -774,488 | 19,232,338 | 0.78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50,531,247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0,531,247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06,199,163 | 人民币普通股 | 106,199,163 | |||||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 | 35,487,693 | 人民币普通股 | 35,487,69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3,618,933 | 人民币普通股 | 33,618,933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1,761,092 | 人民币普通股 | 31,761,092 |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沪 | 30,067,532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67,532 | |||||
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安2号伊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0,021,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21,500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6,797,455 | 人民币普通股 | 26,797,455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 19,232,338 | 人民币普通股 | 19,232,338 |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沪 | 17,693,681 | 人民币普通股 | 17,693,681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2023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2023年10月11日,公司进行了首次回购;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回购26,241,182股,成为公司前十大股东。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股票资产因分账户管理规划需要,增加一致行动人上海伊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君行远航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君安2号伊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其转让合计46,970,000股。该私募基金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100%持有。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张建国 | 董事 | 10,000 | 20,000 | 10,000 | 公司董监高增持计划 |
张金常 | 监事会主席 | 0 | 20,000 | 20,000 | 公司董监高增持计划 |
韩群亮 | 副总经理 | 15,000 | 20,000 | 5,000 | 公司董监高增持计划 |
王羊娃 | 职工董事 | 36,800 | 56,800 | 20,000 | 公司董监高增持计划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主承销商 | 受托管理人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司债券 | 22平煤债 | 137612 | 2022年8月5日 | 2022年8月5日 | 2027年8月5日 | 700,000,000 | 4.5 | 单利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合格投资者 | 采取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 | 否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23平煤01 | 138904 | 2023年2月21日 | 2023年2月21日 | 2028年2月21日 | 1,500,000,000 | 4.98 | 单利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合格投资者 | 采取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 | 否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 23平煤02 | 115108 | 2023年3月23日 | 2023年3月23日 | 2028年3月23日 | 1,500,000,000 | 4.48 | 单利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合格投资者 | 采取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 | 否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公司债券(第三期) | 23平煤04 | 115532 | 2023年6月21日 | 2023年6月21日 | 2028年6月21日 | 800,000,000 | 4.13 | 单利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合格投资者 | 采取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变更、变化和执行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1.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可持续挂钩) | 22天安煤业MTN001(可持续挂钩) | 102281433 | 2022年6月29日 | 2022年6月29日 | 2025年6月29日 | 0 | 5.00 | 单利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 |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 | 面向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 采取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公司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均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四) 专项品种债券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相关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变动原因 |
流动比率 | 0.64 | 0.66 | -3.03 | |
速动比率 | 0.59 | 0.60 | -1.67 | |
资产负债率(%) | 60.27 | 62.53 | 下降2.26个百分点 |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1,408,473,029.30 | 2,120,965,334.22 | -33.59 |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10 | 0.22 | -54.55 | |
利息保障倍数 | 4.07 | 5.04 | -19.25 |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9.59 | 7.15 | 34.13 |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6.75 | 7.53 | -10.36 |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
利息偿付率(%) | 100 | 100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7号),2023年3月16日,公司成功发行了29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90,000万元,发行期限6年,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8%、第四年1.2%、第五年1.6%、第六年2.0%,到期赎回价为107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65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29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3年4月10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初始转股价格为11.79元/股,转股期为2023年9月22日至2029年3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债券简称“平煤转债”,债券代码“113066”。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开始转股的日期为2023年9月22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1.79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平煤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5月30日起由
11.79元/股调整为10.92元/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在上交所公告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3-048)
在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2023年5月30日之前为9.43元/股,2023年5月30日及以后为8.74元/股),已满足《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2023年7月,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平煤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当日及前二十个交易日及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分别为
7.73元/股、7.62元/股,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9.054元/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决定将“平煤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由10.92元/股向下修正为9.06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25日起生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在上交所公告的《平煤股份关于向下修正“平煤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3-064)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平煤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5月24日起由
9.06元/股调整为8.08元/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在上交所公告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4-056)
(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2023年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10,726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中国工商银行) | 161,269,000 | 11.30 | |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中国银行) | 112,928,000 | 7.91 | |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2,175,000 | 7.16 | |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中国建设银行) | 54,245,000 | 3.80 | |
易方达颐天配置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1,927,000 | 3.64 | |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中国农业银行) | 48,524,000 | 3.40 | |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1,548,000 | 2.91 | |
创金合信基金-招商银行-创金合信招益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33,661,000 | 2.36 | |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485,000 | 1.79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24,375,000 | 1.71 |
(三)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2023年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261,177.5 | 118,407.5 | 0 | 0 | 142,770 |
(四)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2023年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1,184,075,00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130,698,916 |
累计转股数(股) | 162,511,558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7.02 |
尚未转股额(元) | 1,427,700,00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50.77 |
(五)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2023年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说明 |
2023年5月30日 | 10.92元/股 | 2023年5月24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
2023年7月25日 | 9.06元/股 | 2023年7月25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因公司股票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已满足《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
2024年5月24日 | 8.08元/股 | 2024年5月1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8.08元/股 |
(六)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743.33亿元,总负债447.9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0.27%。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A。本次资信评估机构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可转债信用等级均未发生变化。公司未来偿付可转债本息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公司主营业务稳定,财务状况良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充足,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七)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无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663,578,722.79 | 14,288,315,953.63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335,434.78 | ||
应收账款 | 3,644,800,470.48 | 3,240,857,639.20 | |
应收款项融资 | 327,390,230.93 | 218,932,524.99 | |
预付款项 | 372,268,906.85 | 274,185,478.90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06,065,416.74 | 199,335,037.48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819,021.86 | 2,819,021.86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12,619,657.69 | 460,019,728.67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95,253,764.00 | 646,855,893.58 | |
其他流动资产 | 376,266,078.43 | 436,835,233.16 | |
流动资产合计 | 17,700,578,682.69 | 19,765,337,489.6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200,802,716.07 | 1,395,596,984.61 | |
长期股权投资 | 1,806,684,892.31 | 1,783,362,628.8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3,691,789.71 | 3,770,036.17 | |
固定资产 | 38,052,340,386.96 | 39,382,645,737.50 |
在建工程 | 4,125,588,154.79 | 3,898,426,586.5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377,444,361.23 | 1,516,972,921.59 | |
无形资产 | 8,944,641,195.44 | 9,082,813,751.6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921,893.75 | 2,254,739.4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89,760,056.07 | 405,859,534.3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79,544,345.74 | 297,975,546.3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6,632,419,792.07 | 57,919,678,467.13 | |
资产总计 | 74,332,998,474.76 | 77,685,015,956.7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446,000,000.00 | 5,517,0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2,197,296,257.60 | 10,882,447,358.23 | |
应付账款 | 4,367,664,367.33 | 6,430,517,918.30 | |
预收款项 | 17,260,958.78 | 15,862,787.47 | |
合同负债 | 808,983,534.25 | 938,018,859.59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894,824,246.51 | 1,010,946,129.85 | |
应交税费 | 311,455,136.71 | 512,591,737.34 | |
其他应付款 | 1,372,829,113.47 | 1,440,029,469.6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1,928,088.23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166,318,951.84 | 3,281,950,367.75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3,488,384.24 | 122,171,562.85 | |
流动负债合计 | 27,686,120,950.73 | 30,151,536,191.01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6,367,523,930.00 | 5,081,350,000.00 | |
应付债券 | 5,886,526,686.67 | 7,955,232,149.14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 37,357,155.88 | 233,108,396.82 | |
长期应付款 | 2,632,125,534.04 | 2,987,063,583.53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038,807,255.22 | 2,015,568,270.09 | |
递延收益 | 90,577,131.47 | 94,408,289.3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9,458,989.57 | 60,607,645.2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112,376,682.85 | 18,427,338,334.23 | |
负债合计 | 44,798,497,633.58 | 48,578,874,525.2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476,378,233.00 | 2,345,679,317.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3,255,888,022.54 | 3,412,323,652.21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3,055,409,154.29 | 3,045,575,948.82 | |
资本公积 | 4,608,469,928.03 | 3,564,141,117.21 | |
减:库存股 | 339,411,323.55 | 309,422,988.55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725,150,229.75 | 382,028,389.10 | |
盈余公积 | 3,052,271,930.12 | 3,052,271,930.12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3,190,234,662.32 | 14,223,179,193.2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6,968,981,682.21 | 26,670,200,610.35 | |
少数股东权益 | 2,565,519,158.97 | 2,435,940,821.1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9,534,500,841.18 | 29,106,141,431.5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4,332,998,474.76 | 77,685,015,956.74 |
公司负责人:焦振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军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340,554,321.06 | 13,919,760,365.2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335,434.78 | ||
应收账款 | 4,132,882,073.85 | 3,570,261,114.45 | |
应收款项融资 | 229,272,048.06 | 213,482,524.99 | |
预付款项 | 268,291,589.45 | 215,340,901.99 | |
其他应收款 | 3,338,321,626.57 | 3,054,956,527.40 | |
其中: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2,819,021.86 | 2,819,021.86 | |
存货 | 242,250,628.84 | 245,678,138.24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80,201,337.30 | 259,044,387.51 | |
流动资产合计 | 19,734,109,059.91 | 21,478,523,959.8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39,489,945.83 | 184,438,316.88 | |
长期股权投资 | 7,007,030,272.55 | 6,833,708,009.1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8,311,988.11 | 8,457,124.24 | |
固定资产 | 30,795,451,205.82 | 31,782,479,330.27 | |
在建工程 | 2,501,926,405.69 | 2,394,291,403.9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849,541,925.91 | 1,995,470,509.89 | |
无形资产 | 8,259,488,338.67 | 8,397,561,052.51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921,893.75 | 2,254,739.4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3,541,598.08 | 272,778,775.0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13,928,366.33 | 184,999,566.9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1,310,631,940.74 | 52,206,438,828.23 | |
资产总计 | 71,044,741,000.65 | 73,684,962,788.0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446,000,000.00 | 5,517,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1,907,296,257.60 | 10,882,447,358.23 | |
应付账款 | 3,502,228,550.60 | 5,240,771,471.19 | |
预收款项 | 11,619,652.98 | 15,691,981.67 | |
合同负债 | 777,535,853.40 | 927,796,179.18 | |
应付职工薪酬 | 797,406,691.89 | 881,779,976.91 | |
应交税费 | 263,686,341.33 | 425,589,737.43 | |
其他应付款 | 4,146,346,325.75 | 3,601,121,027.9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90,110,530.02 | 2,984,512,398.64 | |
其他流动负债 | 99,886,987.26 | 120,558,659.04 | |
流动负债合计 | 28,842,117,190.83 | 30,597,268,790.2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5,760,023,930.00 | 4,406,350,000.00 | |
应付债券 | 5,886,526,686.67 | 7,955,232,149.14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5,600,275.02 | 230,286,176.10 | |
长期应付款 | 2,457,261,822.13 | 2,764,730,964.63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716,138,518.12 | 1,696,652,325.63 | |
递延收益 | 80,832,926.05 | 84,303,625.8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936,384,157.99 | 17,137,555,241.31 | |
负债合计 | 44,778,501,348.82 | 47,734,824,031.5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476,378,233.00 | 2,345,679,317.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3,255,888,022.54 | 3,412,323,652.21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3,055,409,154.29 | 3,045,575,948.82 | |
资本公积 | 5,317,876,809.86 | 4,273,804,587.49 | |
减:库存股 | 339,411,323.55 | 309,422,988.55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683,554,705.85 | 381,027,819.29 | |
盈余公积 | 3,028,780,520.70 | 3,028,780,520.70 | |
未分配利润 | 11,843,172,683.43 | 12,817,945,848.4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6,266,239,651.83 | 25,950,138,756.5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1,044,741,000.65 | 73,684,962,788.06 |
公司负责人:焦振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军辉
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6,253,930,831.26 | 15,969,113,333.07 | |
其中:营业收入 | 16,253,930,831.26 | 15,969,113,333.07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4,258,759,260.75 | 13,006,849,880.83 | |
其中:营业成本 | 11,974,167,616.39 | 11,077,121,918.3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551,521,022.82 | 515,461,330.79 | |
销售费用 | 104,032,479.80 | 112,046,722.15 | |
管理费用 | 696,329,607.59 | 412,950,233.67 | |
研发费用 | 258,626,743.47 | 183,678,169.51 | |
财务费用 | 674,081,790.68 | 705,591,506.33 | |
其中:利息费用 | 692,613,415.61 | 733,824,159.05 | |
利息收入 | 86,801,752.69 | 129,662,300.78 | |
加:其他收益 | 15,596,793.50 | 13,794,860.4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4,822,263.44 | 100,905,975.4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4,822,263.44 | 58,801,080.6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3,208,147.65 | -43,578,222.8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770,697.68 | -7,448,721.41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106,569,472.78 | 3,025,937,343.85 | |
加:营业外收入 | 2,904,331.81 | 166,534,627.16 | |
减:营业外支出 | 38,279,727.86 | 20,946,177.29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071,194,076.73 | 3,171,525,793.72 | |
减:所得税费用 | 563,226,917.53 | 774,466,657.83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07,967,159.20 | 2,397,059,135.8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07,967,159.20 | 2,397,059,135.8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92,626,094.67 | 2,233,891,680.0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5,341,064.53 | 163,167,455.80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507,967,159.20 | 2,397,059,135.8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92,626,094.67 | 2,233,891,680.0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5,341,064.53 | 163,167,455.8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776 | 0.964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484 | 0.864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焦振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军辉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4,388,267,324.51 | 14,468,741,194.03 | |
减:营业成本 | 10,682,351,067.99 | 10,389,340,158.46 | |
税金及附加 | 464,992,290.07 | 441,660,486.34 | |
销售费用 | 90,318,916.02 | 97,467,496.52 | |
管理费用 | 524,718,109.69 | 263,995,215.47 | |
研发费用 | 216,235,732.92 | 150,019,928.34 | |
财务费用 | 565,333,315.39 | 612,018,636.32 | |
其中:利息费用 | 669,914,691.29 | 726,401,751.22 | |
利息收入 | 85,845,765.17 | 128,709,049.28 | |
加:其他收益 | 12,852,573.52 | 8,930,980.0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4,822,263.44 | 95,686,233.8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4,822,263.44 | 58,801,080.6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523,247.32 | -27,093,799.1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274,461.50 | -7,851,021.0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916,743,943.57 | 2,583,911,666.22 | |
加:营业外收入 | 2,584,448.05 | 1,658,479.04 | |
减:营业外支出 | 31,387,648.89 | 16,306,566.06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87,940,742.73 | 2,569,263,579.20 | |
减:所得税费用 | 437,143,282.09 | 642,667,192.1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50,797,460.64 | 1,926,596,387.0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50,797,460.64 | 1,926,596,387.0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450,797,460.64 | 1,926,596,387.0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焦振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军辉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9,074,563,979.65 | 19,085,465,251.36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8,201,832.87 | 605,150,691.8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572,765,812.52 | 19,690,615,943.2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108,209,102.89 | 4,974,315,748.1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483,572,641.19 | 4,508,862,971.5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666,827,484.52 | 3,147,313,082.2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0,958,670.22 | 528,588,525.9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879,567,898.82 | 13,159,080,327.9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93,197,913.70 | 6,531,535,615.3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1,500,245.88 | 58,291,275.8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509,562.90 | 144,2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59,065,615.67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37,766,513.77 | 6,254,281,476.1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74,776,322.55 | 6,371,782,567.6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469,440,090.56 | 3,500,160,254.2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
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89,989,346.55 | 5,125,695,357.4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859,429,437.11 | 8,775,855,611.7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84,653,114.56 | -2,404,073,044.0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976,000,800.00 | 13,714,083,4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976,000,800.00 | 14,214,083,4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660,636,070.00 | 9,274,689,895.2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054,729,749.77 | 2,860,200,969.9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41,729,866.05 | 1,072,369,049.4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857,095,685.82 | 13,207,259,914.5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81,094,885.82 | 1,006,823,485.4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409,976.94 | -26,124,012.0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76,960,063.62 | 5,108,162,044.6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200,482,335.40 | 6,974,602,559.1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723,522,271.78 | 12,082,764,603.83 |
公司负责人:焦振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军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737,942,884.54 | 18,606,483,281.0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5,333,239.78 | 205,908,770.5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853,276,124.32 | 18,812,392,051.5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904,009,822.54 | 4,619,483,931.59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935,585,850.73 | 3,975,063,883.8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238,358,819.48 | 2,712,568,312.7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9,685,649.78 | 338,852,676.4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287,640,142.53 | 11,645,968,804.6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65,635,981.79 | 7,166,423,246.9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1,500,245.88 | 58,291,275.8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509,562.90 | 144,2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0.00 | 60,441,829.71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37,766,513.77 | 6,254,281,476.1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74,776,322.55 | 6,373,158,781.7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305,887,031.91 | 3,073,600,400.0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0,000,000.00 | 1,130,559,1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89,989,346.55 | 5,125,695,357.4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845,876,378.46 | 9,329,854,857.5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71,100,055.91 | -2,956,696,075.8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976,000,800.00 | 13,014,083,4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500,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976,000,800.00 | 13,514,083,4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593,136,070.00 | 9,229,689,895.2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018,193,047.84 | 2,817,395,060.5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86,226,508.07 | 1,034,419,531.2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697,555,625.91 | 13,081,504,487.0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21,554,825.91 | 432,578,912.9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409,976.94 | -26,124,012.0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31,428,876.97 | 4,616,182,072.0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831,926,747.02 | 6,636,504,624.2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400,497,870.05 | 11,252,686,696.28 |
公司负责人:焦振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军辉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45,679,317.00 | 3,045,575,948.82 | 366,747,703.39 | 3,564,141,117.21 | 309,422,988.55 | 382,028,389.10 | 3,052,271,930.12 | 14,223,179,193.26 | 26,670,200,610.35 | 2,435,940,821.15 | 29,106,141,431.5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45,679,317.00 | 3,045,575,948.82 | 366,747,703.39 | 3,564,141,117.21 | 309,422,988.55 | 382,028,389.10 | 3,052,271,930.12 | 14,223,179,193.26 | 26,670,200,610.35 | 2,435,940,821.15 | 29,106,141,431.5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0,698,916.00 | 9,833,205.47 | -166,268,835.14 | 1,044,328,810.82 | 29,988,335.00 | 343,121,840.65 | -1,032,944,530.94 | 298,781,071.86 | 129,578,337.82 | 428,359,409.6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92,626,094.67 | 1,392,626,094.67 | 115,341,064.53 | 1,507,967,159.2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0,698,916.00 | 9,833,205.47 | -166,268,835.14 | 1,044,328,810.82 | 29,988,335.00 | 988,603,762.15 | 988,603,762.1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30,698,916.00 | 1,041,286,269.95 | 1,171,985,185.95 | 1,171,985,185.9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 | 9,833,205.47 | -166,268,835.14 | -156,435,629.67 | -156,435,629.67 |
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785,952.42 | 2,785,952.42 | 2,785,952.42 | ||||||||||||
4.其他 | 256,588.45 | 29,988,335.00 | -29,731,746.55 | -29,731,746.55 | |||||||||||
(三)利润分配 | -2,425,570,625.61 | -2,425,570,625.61 | -2,425,570,625.6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425,570,625.61 | -2,425,570,625.61 | -2,425,570,625.61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343,121,840.65 | 343,121,840.65 | 14,237,273.29 | 357,359,113.94 | |||||||||||
1.本期提取 | 1,010,189,613.63 | 1,010,189,613.63 | 43,081,527.68 | 1,053,271,141.31 | |||||||||||
2.本期使用 | 667,067,772.98 | 667,067,772.98 | 28,844,254.39 | 695,912,027.3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476,378,233.00 | 3,055,409,154.29 | 200,478,868.25 | 4,608,469,928.03 | 339,411,323.55 | 725,150,229.75 | 3,052,271,930.12 | 13,190,234,662.32 | 26,968,981,682.21 | 2,565,519,158.97 | 29,534,500,841.18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15,215,955.00 | 796,075,471.70 | 3,200,469,043.35 | 64,908,340.00 | 296,537,907.20 | 2,655,559,595.02 | 12,558,508,030.34 | 21,757,457,662.61 | 3,017,563,091.01 | 24,775,020,753.6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72,953,117.67 | 72,953,117.67 | 4,958,008.95 | 77,911,126.62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15,215,955.00 | 796,075,471.70 | 3,200,469,043.35 | 64,908,340.00 | 296,537,907.20 | 2,655,559,595.02 | 12,631,461,148.01 | 21,830,410,780.28 | 3,022,521,099.96 | 24,852,931,880.2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93,527,207.55 | 380,034,660.00 | 599,667,530.81 | 219,653,799.24 | 0.00 | 2,392,883,197.60 | 235,226,360.82 | 2,628,109,558.4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33,891,680.09 | 2,233,891,680.09 | 163,167,455.80 | 2,397,059,135.8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93,527,207.55 | 380,034,660.00 | 1,573,561,867.55 | 87,352,560.59 | 1,660,914,428.1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193,527,207.55 | 380,034,660.00 | 1,573,561,867.55 | 1,573,561,867.55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87,352,560.59 | 87,352,560.59 | |||||||||||||
(三)利润分配 | -2,014,237,880.85 | -2,014,237,880.85 | -29,462,454.31 | -2,043,700,335.1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14,237,880.85 | -2,014,237,880.85 | -29,462,454.31 | -2,043,700,335.16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599,667,530.81 | 599,667,530.81 | 14,168,798.74 | 613,836,329.55 | |||||||||||
1.本期提取 | 1,093,293,340.48 | 1,093,293,340.48 | 44,478,393.92 | 1,137,771,734.40 | |||||||||||
2.本期使用 | 493,625,809.67 | 493,625,809.67 | 30,309,595.18 | 523,935,404.85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15,215,955.00 | 1,989,602,679.25 | 380,034,660.00 | 3,200,469,043.35 | 64,908,340.00 | 896,205,438.01 | 2,655,559,595.02 | 12,851,114,947.25 | 24,223,293,977.88 | 3,257,747,460.78 | 27,481,041,438.66 |
公司负责人:焦振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军辉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45,679,317.00 | 3,045,575,948.82 | 366,747,703.39 | 4,273,804,587.49 | 309,422,988.55 | 381,027,819.29 | 3,028,780,520.70 | 12,817,945,848.40 | 25,950,138,756.5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45,679,317.00 | 3,045,575,948.82 | 366,747,703.39 | 4,273,804,587.49 | 309,422,988.55 | 381,027,819.29 | 3,028,780,520.70 | 12,817,945,848.40 | 25,950,138,756.5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0,698,916.00 | 9,833,205.47 | -166,268,835.14 | 1,044,072,222.37 | 29,988,335.00 | 302,526,886.56 | 0.00 | -974,773,164.97 | 316,100,895.2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50,797,460.64 | 1,450,797,460.6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0,698,916.00 | 9,833,205.47 | -166,268,835.14 | 1,044,072,222.37 | 29,988,335.00 | 988,347,173.7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30,698,916.00 | 1,041,286,269.95 | 1,171,985,185.9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9,833,205.47 | -166,268,835.14 | -156,435,629.67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785,952.42 | 2,785,952.42 | |||||||||
4.其他 | 29,988,335.00 | -29,988,335.00 | |||||||||
(三)利润分配 | -2,425,570,625.61 | -2,425,570,625.6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0.00 | 0.00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425,570,625.61 | -2,425,570,625.61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02,526,886.56 | 302,526,886.56 | |||||||||
1.本期提取 | 909,897,740.52 | 909,897,740.52 | |||||||||
2.本期使用 | 607,370,853.96 | 607,370,853.9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476,378,233.00 | 3,055,409,154.29 | 200,478,868.25 | 5,317,876,809.86 | 339,411,323.55 | 683,554,705.85 | 3,028,780,520.70 | 11,843,172,683.43 | 26,266,239,651.83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15,215,955.00 | 796,075,471.70 | 3,851,637,957.33 | 64,908,340.00 | 296,783,420.62 | 2,632,068,185.60 | 11,187,504,455.23 | 21,014,377,105.4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74,268,258.17 | 74,268,258.17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15,215,955.00 | 796,075,471.70 | 3,851,637,957.33 | 64,908,340.00 | 296,783,420.62 | 2,632,068,185.60 | 11,261,772,713.40 | 21,088,645,363.6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73,561,867.55 | 564,377,881.76 | -87,641,493.77 | 2,050,298,255.5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26,596,387.08 | 1,926,596,387.0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73,561,867.55 | 1,573,561,867.5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0.00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573,561,867.55 | 1,573,561,867.55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014,237,880.85 | -2,014,237,880.8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14,237,880.85 | -2,014,237,880.85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564,377,881.76 | 564,377,881.76 | |||||||||
1.本期提取 | 983,611,452.00 | 983,611,452.00 | |||||||||
2.本期使用 | 419,233,570.24 | 419,233,570.2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15,215,955.00 | 2,369,637,339.25 | 3,851,637,957.33 | 64,908,340.00 | 0.00 | 861,161,302.38 | 2,632,068,185.60 | 11,174,131,219.63 | 23,138,943,619.19 |
公司负责人:焦振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军辉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历史沿革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体改生〔1998〕29号)的批准,以原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原平煤集团”)为重组主体,联合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中原”)、河南省平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禹铁路”)、平顶山煤业(集团)公司朝川矿(原“河南省朝川矿务局”,以下简称“朝川矿”)、平顶山制革厂(以下简称“制革厂”)及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平顶山选煤设计研究院(原“煤炭工业部选煤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设计院”)(以下总称“发起人”)发起设立,并于1998年3月17日经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2,095,500元,分为682,095,500股,每股面值为1元,发起人及其相应资本投入明细如下:
发起人 | 注册地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股数 |
原平煤集团 | 河南省 | 净资产 | 99.385 | 1,042,950,600 | 677,900,000 |
河南中原 | 河南省 | 现金 | 0.17 | 1,784,660 | 1,160,000 |
平禹铁路 | 河南省 | 现金 | 0.147 | 1,540,000 | 1,001,000 |
朝川矿 | 河南省 | 现金 | 0.146 | 1,530,000 | 994,500 |
制革厂 | 河南省 | 现金 | 0.076 | 800,000 | 520,000 |
设计院 | 河南省 | 现金 | 0.076 | 800,000 | 520,000 |
合计 | 100.00 | 1,049,405,260 | 682,095,500 |
原平煤集团以截至1997年5月31日经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评估,并由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国资局”)于1997年11月4日确认的,原平煤集团经营及拥有的一矿、四矿、六矿、十一矿、高庄矿、大庄矿及田庄选煤厂等经营单位的业务及其相关净资产计1,042,950,600元投入本公司。该等净资产折为677,900,000股国有法人股,每股面值1元。本公司其余五家发起人投入现金计6,454,660元折为国有法人股份4,195,500股。上述出资业经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普华验字〔1998〕第1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根据本公司1999年12月30日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向原平煤集团收购八矿及八矿选煤厂。
根据本公司2004年12月14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2004年12月27日与原平煤集团达成的收购及出售协议,本公司向原平煤集团收购五矿、十矿、十二矿、七星洗煤厂业务及相关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并收购原平煤集团租赁给本公司的设备及为本公司服务的救护队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同时,向原平煤集团出售原由本公司所经营及拥有的高庄矿和大庄矿业务及相关资产及负债。以上交易已于2004年12月31日完成。
2005年3月1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河南省国资委”)以本公司向原平煤集团收购的五矿、十矿、十二矿、七星洗煤厂的土地使用权50,261,000元向本公司缴纳新增注册资本22,626,840元,计22,626,840股,并委托原平煤集团持有。本公司此次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704,722,340元。上述出资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05年3月30日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5〕第4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05年4月19日,经河南省国资委批准,原平煤集团与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以下称“上海宝钢”)及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称“湘潭钢铁”)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原平煤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400万股股份转让给上海宝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000万股股份转让给湘潭钢铁。2006年11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02号《关于核准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的核准,本公司首次向境内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并于2006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1,074,722,340元。上述出资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06年11月14日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6〕第16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根据本公司2005年5月28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本公司与原平煤集团、朝川矿及平顶山煤业(集团)香山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香山矿”)于2005年5月20日分别签署的收购协议,本公司以首次人民币普通股上市募集资金分别收购原平煤集团、朝川矿及香山矿收购原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三矿(以下简称“十三矿”)、朝川矿及香山矿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及其相关业务。以上交易于2006年12月31日完成。
根据本公司2009年5月23日召开的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74,722,34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股票股利3股;由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322,416,702元,转增基准日期为2009年6月24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97,139,042元。上述股本变更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09年6月30日出具亚会验字【2009】1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根据本公司2009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009年9月10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及与原平煤集团、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平顶山煤业(集团)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工会、河南平能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矿晟矿山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平顶山天润铁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收购原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原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原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公司100%的股权;根据本公司与原平煤集团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本公司收购原平煤集团下属二矿整体资产及负债。以上交易2009年9月30日完成。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豫政文〔2008〕220号),河南省国资委《关于同意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吸收合并方案及协议的批复》(豫国资文[2009]4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吸收合并平煤集团和神马集团事宜的批复》(豫政文[2009]217号),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吸收合并原平煤集团和原神马集团,并注销了原平煤集团和原神马集团。同时,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和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持有人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1237号),同意将原平煤集团持有的82,748.4892万股本公司股份变更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占总股本的59.2271%。并于2010 年6 月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过户登记。
根据本公司2010年5月11日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200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97,139,04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股票股利3股;由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419,141,713元,转增基准日期为2010年6月18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16,280,755元。上述股本变更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0年6月21日出具亚会验字【2010】01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的通知》(财企[2009]94号)和2009年第63号公告《关于境内证券市场实施国有股转持政策》的相关规定,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后,持有本公司股权的比例由59.2271%变更为56.1170%。
根据本公司2011年5月10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16,280,75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股票股利3股;由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544,884,227.00元,转增基准日期为2011年6月20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61,164,982.00元。上述股本变更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1年6月21日出具亚会验字【2011】02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根据本公司2011年10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及本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收购平煤哈密矿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上交易2012年4月30日完成。
2012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及本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本公司收购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称为中平能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下属勘探工程处与勘探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以上交易2012年3月31日完成。
根据本公司2016年5月16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出售公司部分矿井的议案》,本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出售公司下属三矿公司、七矿公司、天力公司100%股权及朝川二井、朝川三井整体资产及负债。以上交易已于2016年6月30日完成。
2017年3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控股子公司平宝新能源公司的议案》并于2017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关于注销公司控股子公司平宝新能源公司的公告》。2017年6月27日,公司收到河南省宝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宝)登记内销字[2017]第42号。公司已完成对平宝新能源公司的注销工作。
2017年3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平襄新能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公司将持有控股子公司河南平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2%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关联方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17年05月23日办理完毕,交易已完成。
2017 年3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星斗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基准收购上海石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星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截止2017年4月30日,该交易已完成。
根据本公司2017年6月29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平煤股份资产收购的议案》。本公司收购以下资产:(1)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矿洗煤厂、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水总厂的净资产;(2)收购平顶山金鼎煤化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矿晟矿山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平顶山双盛选煤有限公司、平顶山天泰选煤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和原材料;(3)收购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上交易2017年6月30日完成。
根据本公司2017年9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下属分公司天宏选煤厂整体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本公司以2017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将分公司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宏选煤厂(以下简称“天宏选煤厂”)整体资产负债划转至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宏选煤”),以上划转工作已于2017年8月31日完成。
2019年2月22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收购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平煤电”)50%股权的议案。公司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8〕080150号)确认的评估值为基准收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的中平煤电50%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中平煤电50%的股权,中平煤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收购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厚”)75%股权的议案。公司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0〕080022号)确认的评估值为基准收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的上海国厚75%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上海国厚75%的股权,上海国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2021年1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2021年1月8日为授予日,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业务、技术骨干人员683人以每股3.095元的价格授予限制性股票2108.6万股。根据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授予的激励对象由683名调整为679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额由2108.6万股调整为2097.2万股。截至2021年1月15日止,公司实际收到679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2097.2万股的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64,908,34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0,972,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43,936,340.00元。
2022年3月1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公司2019年回购股份所剩余33,460,514.00股。2023年8月31日,本公司注销限制性股票1,349,280.00股。公司2023年成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23年9月22日开始转股,截至2024年6月30日,由于平煤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合计增加162,511,558股。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共拥有一矿、二矿、四矿、五矿、六矿、八矿、十矿、十一矿、十二矿、十三矿、朝川矿、八矿选煤厂、田庄选煤厂、七星选煤厂、救护大队、设备租赁站、商品煤质量监督检验站、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运销公司、供应部、勘探工程处、医疗救护中心、首山二矿筹建处、供水分公司、煤炭开采利用研究院、天力工程处以及子公司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宝公司”)、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山矿公司”)、平顶山天安煤业九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矿公司”)、河南中平鲁阳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平鲁阳”)、平顶山市天和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煤业”)、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宏选煤”)、上海星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星斗”)、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平煤电”)、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厚”)、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汝丰炭材”)、河南超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蓝能源”)、黄梅龙源石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梅龙源”)等单位。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为2,476,378,233元,总股本为2,476,378,233股。
本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机构,并成立了证券综合处、计财处、审计处、生产处、开拓处、机电处、地质测量处、通风处、总调度室、总工程师办公室、安全监察处、安全培训处等职能管理部门。
(2)企业注册地及总部地址、组织形式
公司注册地址及总部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路21号
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10000727034084A
公司法定代表人:焦振营
(3)所处行业
煤炭采选业。
(4)经营范围
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及深加工,煤炭销售;道路货物运输;机械设备制造、修理;电器机械修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用物资、橡胶制品的销售;自来水生产、自来水管道安装、维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管道清洗及冲洗;其他水的处理、利用和分配;零售:车用乙醇汽油、柴油、润滑油(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固体矿产勘查:乙级;地质钻探:乙级;设备租赁,工矿配件零售;电子产品、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的销售;供电、售电;电能的输送与分配;电力工程施工及通讯工程施工;能源技术服务;节能技术推广、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服务;电力工程项目设计、维护、管理和经营;电力设备、机电设备、通信设备、五金工具、电料批发销售;煤炭及煤化工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5)公司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
主要产品:混煤、冶炼精煤等。
主要提供的劳务:代销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煤炭产品。
(6)母公司以及最终实际控制人的名称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42.42%的股权,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因此,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河南省国资委持有中国平煤神马集团65.15%的股权,因此,本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国资委。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统称“企业会计准则”) 的列报要求。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解释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除有特殊说明外,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的预算金额超过总资产的1%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公司总资产≥5%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非全资子公司收入金额占公司总收入≥10% |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本公司的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被合并方的各项资产、负债,按其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利润表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所发生的收入、费用和利润。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合并现金流量表应当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现金流量。
被合并方如果是最终控制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起,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
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的财务报表比较数据追溯调整的期间不早于双方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孰晚的时间。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应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编制购买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以公允价值列示。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母公司将其所控制的全部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同时,对母公司虽然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某种安排,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则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对公司作为发起机构对其具有控制权的特殊目的主体,或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母公司也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以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由母公司编制。合并时对内部权益性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内部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利润分配、内部交易事项、内部债权债务进行抵销。
(3)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的列报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4)超额亏损的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当期增加、减少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处理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余额。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余额。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余额。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6)母公司、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的统一
母公司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保持一致。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政策见本附注“21.长期股权投资”。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外币业务在初始发生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在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因公允价值确定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报表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以母公司或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反映,该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兑差额转入“其他综合收益”。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在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1)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债务工具
本公司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计量: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本公司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本公司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本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2)减值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①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
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
组合1:单项计提款项
组合2:账龄组合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票据、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单项计提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2:账龄组合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③本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本公司在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3)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其余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借款及应付债券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
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2019年1月1日起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章节附注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账龄 | 应收票据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2019年1月1日起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章节附注五、11、金融工具。采用其他方法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计提如下:
应收融资租赁款按客户已到期的款项是否逾期未收,以及欠款已逾期的期数划分如下各类客户风险类型:正常类:交易对手能够履行合同或协议,没有任何理由怀疑债务本金及利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关注:尽管交易对手目前有能力偿还,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次级:交易对手的偿还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可疑:交易对手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资产及收益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等5种风险类型客户,以已逾期账龄区分类风险类型客户制定相应坏账计提比例;对已到期未收回的逾期长期应收款转入应收账款并按相应账龄计提减值损失,尚未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按客户风险类型计提比例如下:
风险类型 |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正常类 | 0% |
关注类 | 0% |
次级类 | 小于25% |
可疑类 | 25%-75% |
损失类 | 100% |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 |
1-2年 | 10% |
2-3年 | 30% |
3-4年 | 65% |
4-5年 | 90% |
5年以上 | 1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2019年1月1日起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章节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于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银行承兑汇票坏账准备。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2019年1月1日起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章节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账龄 | 其他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 |
1-2年 | 10% |
2-3年 | 30% |
3-4年 | 65% |
4-5年 | 90% |
5年以上 | 1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和产成品。原材料主要系指用于井下生产的物料及辅助材料等,产成品系指煤炭成品原煤(“混煤”)及经过洗选加工后的精煤(“冶炼精煤”)等。根据煤炭业的特点及有关规定,煤炭企业专用的12种小型设备及专用工具亦作为原材料核算。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原材料和产成品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及按适当百分比分摊的所有间接生产费用。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不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具体确定方法如下: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③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后期间存货价值恢复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核算。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公司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公司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1)持有待售资产的确认标准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本公司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一、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二是公司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三是公司已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四是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持有待售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本公司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但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分为: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对合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
(1) 投资成本确定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购买方以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③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成本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投资成本中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的,予以扣除,并单独计量。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其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成本法下,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②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权益法下,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于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方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③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应当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公司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为本公司的子公司。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公司与其他方一起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为公司的合营企业。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4)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若因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使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时,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0. 投资性房地产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该投资性房地产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包括:①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②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③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投资性房地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3) 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按照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类似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土地使用权采用与本公司类似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方法。
(4)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高者确定。估计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若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5) 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当本公司改变投资性房地产用途时,将相关投资性房地产转入其他资产,并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其他资产的入账价值。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的折旧除井巷工程外以入账价值减去3%或5%的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可使用年限内以直线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估计残值率、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直线法 | 15-45年 | 3%-5% | 2.11%-6.47% |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 直线法 | 5-30年 | 3%-5% | 3.17%-19.40% |
运输设备 | 直线法 | 6-12年 | 3%-5% | 7.92%-11.88% |
本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对固定资产—井巷工程摊销方法由2.5元/吨(原煤)调整为井巷工程未摊销的金额/矿井预计生产年限摊销。
公司安全费用、维简费支出形成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详见附注三、36、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煤矿维简费和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核算方法。
公司收购的五矿、十矿、十二矿及其他资产、十三矿、朝川矿和香山矿公司等经营性资产之固定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按收购日预计尚可使用年限计算。
公司收购的二矿、九矿公司和勘探工程处等经营性资产之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以合并日各单位原折旧年限为准连续计算。公司井巷工程中包含预计弃置费用而形成的资产,该部分资产根据矿井单位剩余可开采储量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②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本公司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与本公司同类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相同。
(4)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本公司发生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在同时满足:①与该后续支出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后续支出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如有替换部分,扣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合理的期间内摊销。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高者确定。估计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若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2. 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的类别、确认和计量
在建工程是指为建造或修理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和安装工程,同时以立项项目进行分类,包括前期施工准备、正在施工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单项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3. 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是指本公司因借款或发行公司债券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3)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期间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应继续进行。
(4)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5)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并在资本化期间内,将其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4. 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①无形资产计价方法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①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②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
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将其分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①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②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③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④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⑤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⑥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⑦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③ 无形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单项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期间,具有以下特点:
研究阶段是建立在有计划的调查基础上,即研发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或者相关管理层的批准,并着手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市场调查等。研究阶段基本上是探索性的,为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这一阶段不会形成阶段性成果。
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具有以下特点:
开发阶段是建立在研究阶段基础上,因而,对项目的开发具有针对性。进入开发阶段的研发项目往往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从技术上讲,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1)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2)可收回金额根据单项资产、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3)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单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总部资产和商誉分摊至某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相关总部资产和商誉的分摊额),确认其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计提各单项资产的减值准备。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租赁使用年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核算,在项目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30.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公司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辞退福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该计划或建议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等。
辞退计划或建议经过公司权力机构的批准,除因付款程序等原因使部分付款推迟至一年以上外,辞退工作一般应当在一年内实施完毕。
②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公司如有实施的职工内部退休计划,虽然职工未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但由于这部分职工未来不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公司承诺提供实质上类似于辞退福利的补偿,符合上述辞退福利计划确认预计负债条件的,比照辞退福利处理。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不在职工内退后各期分期确认因支付内退职工工资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产生的义务。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1. 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若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果所需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下列情况处理:
(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本公司对因开采煤炭而形成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等现时义务,其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在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本公司确认的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 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本集团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由于未满足非市场条件或服务期限条件而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
股份支付协议中规定了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的,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其他业绩条件或服务期限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本附注三、21“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确认履约义务:
a.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b.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c.本公司在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时间段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间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a.本公司就该商品享受现时收款的权利;
b.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c.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d.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e.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本公司根据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认。本公司判断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包括:
a.本公司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
b.本公司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公司向客户提供服务;c.本公司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或其他商品整合成某组产出转让给客户。
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不应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还要考虑所有相关的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和情况包括:
a.本公司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b.本公司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c.本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应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的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支。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与本公司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a、本公司煤炭、材料及其他商品在控制权转移给购货方时予以确认;
b、本公司的电力转售收入在电力供应至各用电单位,用电单位取得电力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并根据供电量及每年与有关各用电单位确定的适用电价计算;
c、勘探工程及其他服务收入在劳务完成时确认。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②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5)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应当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②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③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很可能取得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一是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二是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一是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二是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③公司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④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除下列情况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本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①商誉的初始确认;
②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一是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二是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③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一是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的转回的时间;二是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公司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租赁的拆分与合并:租赁的拆分。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公司将合同予以拆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项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租赁的合并。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处理:(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变更: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或延长了租赁期限;(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
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分类
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3)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4)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1)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2)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3)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缴增值税 | 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纳流转税额 | 1%、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0%、2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纳流转税额 | 2% |
资源税 | 应税煤炭产品销售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上海星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 |
2. 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星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的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 5,116,928,420.57 | 7,171,673,484.86 |
其他货币资金 | 4,940,056,451.01 | 5,087,833,618.23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1,606,593,851.21 | 2,028,808,850.54 |
合计 | 11,663,578,722.79 | 14,288,315,953.6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余额中4,940,056,451.01元为票据、信用证等保证金。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2,335,434.78 | 0.00 |
合计 | 2,335,434.78 | 0.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14,624,000.00 | |
合计 | 14,624,000.00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2,458,352.40 | 100.00 | 122,917.62 | 5 | 2,335,434.78 | ||||||
合计 | 2,458,352.40 | / | 122,917.62 | / | 2,335,434.78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458,352.40 | 122,917.62 | 5.00 |
合计 | 2,458,352.40 | 122,917.62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本公司将应收票据按账龄进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如下:
账龄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2,917.62 | 122,917.62 | ||||
合计 | 122,917.62 | 122,917.6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970,057,414.02 | 2,394,113,239.66 |
1年以内小计 | 2,970,057,414.02 | 2,394,113,239.66 |
1至2年 | 860,882,283.84 | 880,794,785.01 |
2至3年 | 46,241,003.24 | 225,248,383.6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4,192,489.70 | 44,121,382.17 |
4至5年 | 6,157,980.54 | 6,184,027.39 |
5年以上 | 104,369,853.65 | 104,665,910.36 |
合计 | 4,031,901,024.99 | 3,655,127,728.2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031,901,024.99 | 100 | 387,100,554.51 | 9.60 | 3,644,800,470.48 | 3,655,127,728.21 | 100 | 414,270,089.01 | 11.33 | 3,240,857,639.20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031,901,024.99 | 100 | 387,100,554.51 | 9.60 | 3,644,800,470.48 | 3,655,127,728.21 | 100 | 414,270,089.01 | 11.33 | 3,240,857,639.20 |
合计 | 4,031,901,024.99 | / | 387,100,554.51 | / | 3,644,800,470.48 | 3,655,127,728.21 | / | 414,270,089.01 | / | 3,240,857,639.2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2,970,057,414.02 | 148,502,870.72 | 5.00 |
1至2年 | 860,882,283.84 | 86,088,228.39 | 10.00 |
2至3年 | 46,241,003.24 | 13,872,300.97 | 30.00 |
3至4年 | 44,192,489.70 | 28,725,118.30 | 65.00 |
4至5年 | 6,157,980.54 | 5,542,182.48 | 90.00 |
5年以上 | 104,369,853.65 | 104,369,853.65 | 100.00 |
合计 | 4,031,901,024.99 | 387,100,554.5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 |
1-2年 | 10% |
2-3年 | 30% |
3-4年 | 65% |
4-5年 | 90% |
5年以上 | 100%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14,270,089.01 | -27,169,534.50 | 387,100,554.51 | |||
合计 | 414,270,089.01 | -27,169,534.50 | 387,100,554.5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河南能信热电有限公司 | 1,218,663,433.89 | 0 | 1,218,663,433.89 | 30.23 | 93,537,830.98 |
河南平煤神马朝川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680,504,195.72 | 0 | 680,504,195.72 | 16.88 | 34,025,209.79 |
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 | 632,967,634.38 | 0 | 632,967,634.38 | 15.70 | 31,648,381.72 |
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德平热电厂 | 432,460,399.11 | 0 | 432,460,399.11 | 10.73 | 31,393,092.37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4,086,160.51 | 0 | 94,086,160.51 | 2.33 | 12,241,120.41 |
合计 | 3,058,681,823.61 | 3,058,681,823.61 | 75.87 | 202,845,635.2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27,390,230.93 | 218,932,524.99 |
合计 | 327,390,230.93 | 218,932,524.99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7,000,000.00 |
合计 | 57,000,000.00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90,438,086.72 | |
合计 | 390,438,086.72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06,625,291.02 | 82.36 | 192,820,906.88 | 70.32 |
1至2年 | 58,332,480.04 | 15.67 | 78,543,337.42 | 28.65 |
2至3年 | 4,679,472.73 | 1.26 | 47,571.54 | 0.02 |
3年以上 | 2,631,663.06 | 0.71 | 2,773,663.06 | 1.01 |
合计 | 372,268,906.85 | 100.00 | 274,185,478.90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未及时结算原因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朝川矿 | 21,175,584.50 | 暂未结算 |
合 计 | 21,175,584.5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朝川矿 | 84,147,769.02 | 22.60 |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铁路物流中心 | 55,166,138.65 | 14.82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汝州市供电公司 | 19,777,310.92 | 5.3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销售分公司 | 13,294,781.02 | 3.57 |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铁路物流中心 | 11,796,356.21 | 3.17 |
合计 | 184,182,355.82 | 49.4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819,021.86 | 2,819,021.86 |
其他应收款 | 203,246,394.88 | 196,516,015.62 |
合计 | 206,065,416.74 | 199,335,037.4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 | 2,819,021.86 | 2,819,021.86 |
合计 | 2,819,021.86 | 2,819,021.86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01,219,553.32 | 196,388,781.29 |
1年以内小计 | 201,219,553.32 | 196,388,781.29 |
1至2年 | 7,115,918.40 | 1,788,622.49 |
2至3年 | 902,404.73 | 1,011,143.46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1,362,110.47 | 21,697,041.83 |
4至5年 | 10,750,707.32 | 351,481.03 |
5年以上 | 29,583,451.90 | 39,128,227.55 |
合计 | 260,934,146.14 | 260,365,297.6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款 | 23,404,836.27 | 13,746,411.35 |
非关联方往来款 | 235,235,216.36 | 238,145,859.44 |
应收职工款 | 199,933.19 | 6,723,748.78 |
备用金 | 2,094,160.32 | 1,749,278.08 |
合计 | 260,934,146.14 | 260,365,297.65 |
注:公司在建工程年产50万吨甲醇项目于2010年1月停止建设,累计发生筹建支出18,142,431.52元,其中征地相关支出为10,450,000.00元。公司经了解得知,年产50万吨甲醇项目已无复工可能性,因此,经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会议决议将其处置。公司年产50万吨甲醇项目原属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所属的煤盐联合化工产业园整体规划中的一部分,预付的征地费是依据2006年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与叶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平煤集团投资建厂征地协议》(原“平煤集团”现已更名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按照煤盐联合化工产业园的整体规划,将年产50万吨甲醇项目建在叶县,预计建成占地1420亩的化工园区,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支付叶县政府征地款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办证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同时依据叶县人民政府出具的《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平煤集团投资建厂提供有关优惠政策的承诺书》,从2008年12月底起分三年返还给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征地款人民币5000万元”。由于相关协议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签订,需由其向叶县人民政府催收相关款项,因此本公司将征地相关支出返还款10,450,000.00元计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负责催收应返还的土地征地相关支出返还款。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63,849,282.03 | 63,849,282.03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161,530.77 | -6,161,530.7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57,687,751.26 | 57,687,751.2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组合 | 63,849,282.03 | -6,161,530.77 | 57,687,751.26 | |||
合计 | 63,849,282.03 | -6,161,530.77 | 57,687,751.2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长安大道证券营业部 | 21,287,262.85 | 8.16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1,064,363.14 |
江苏神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13,301,000.00 | 5.10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665,050.00 |
襄城县国家税务局 | 12,100,000.00 | 4.64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605,000.00 |
平顶山市中祥圣达煤业有限公司 | 10,454,600.01 | 4.01 | 非关联方 | 5年以上 | 10,454,600.01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450,000.00 | 4.00 | 关联方 | 5年以上 | 10,450,000.00 |
合计 | 67,592,862.86 | 25.91 | / | / | 23,239,013.15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56,275,650.65 | 18,584,245.92 | 337,691,404.73 | 253,539,713.22 | 18,584,245.92 | 234,955,467.30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74,928,252.96 | 174,928,252.96 | 225,064,261.37 | 225,064,261.37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531,203,903.61 | 18,584,245.92 | 512,619,657.69 | 478,603,974.59 | 18,584,245.92 | 460,019,728.67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8,584,245.92 | 18,584,245.92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18,584,245.92 | 18,584,245.92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本公司报告期末存货不存在抵押、担保或其他受限制的情况。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595,253,764.00 | 646,855,893.58 |
合计 | 595,253,764.00 | 646,855,893.58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预交增值税及待抵扣进项税 | 363,722,798.76 | 426,991,409.37 |
预交的所得税 | 1,528,710.32 | 1,523,099.57 |
预交的其他税费 | 11,014,569.35 | 8,320,724.22 |
合计 | 376,266,078.43 | 436,835,233.16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1,029,148,017.48 | 1,029,148,017.48 | 1,180,324,210.78 | 1,180,324,210.78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171,654,698.59 | 171,654,698.59 | 215,272,773.83 | 215,272,773.83 | 5.0%-7.2% | ||
合计 | 1,200,802,716.07 | - | 1,200,802,716.07 | 1,395,596,984.61 | 1,395,596,984.61 | /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 | |||||||
追加 | 减少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 | 其他权益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 | 其他 |
成本法核算明细: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平顶山市广天煤业有限公司 | 37,761,011.55 | 37,536,351.92 | 224,659.63 | 37,761,011.55 | 37,536,351.92 | 224,659.63 |
平顶山市福安煤业有限公司 | 30,498,000.00 | 30,498,000.00 | 30,498,000.00 | 30,498,000.00 | ||
合 计 | 69,258,000.00 | 69,033,340.37 | 224,659.63 | 69,258,000.00 | 69,033,340.37 | 224,659.63 |
注:①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关闭公司下属小煤矿的议案,控股子公司平顶山市广天煤业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6月转入清算,转入清算后本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②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关闭公司下属小煤矿的议案,控股子公司平顶山市福安煤业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月转入清算,转入清算后本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投资 | 投资 | 收益调整 | 变动 | 准备 | 余额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 | 16,609,482.65 | 2,678,250.77 | 19,287,733.42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160,924,456.28 | 38,191,910.73 | 31,500,000.00 | 1,167,616,367.01 | |||||||
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605,604,030.31 | 13,952,101.94 | 619,556,132.25 | ||||||||
小计 | 1,783,137,969.24 | 54,822,263.44 | 31,500,000.00 | 1,806,460,232.68 | |||||||
合计 | 1,783,137,969.24 | 54,822,263.44 | 31,500,000.00 | 1,806,460,232.68 |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 | 15,000.00 | 该项权益工具投资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故在初始确认时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
合计 | 15,000.00 | 15,000.00 | / |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353,245.60 | 4,353,245.6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353,245.60 | 4,353,245.60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83,209.43 | 583,209.4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8,246.46 | 78,246.46 | ||
(1)计提或摊销 | 78,246.46 | 78,246.4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661,455.89 | 661,455.8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691,789.71 | 3,691,789.7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770,036.17 | 3,770,036.17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8,027,056,975.64 | 39,354,926,186.14 |
固定资产清理 | 25,283,411.32 | 27,719,551.36 |
合计 | 38,052,340,386.96 | 39,382,645,737.50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井巷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839,241,851.19 | 24,905,239,061.50 | 322,707,424.85 | 30,475,329,310.87 | 64,542,517,648.41 |
2.本期增加金额 | 4,003,261.41 | 196,845,655.04 | 5,292,189.40 | 45,028,859.77 | 251,169,965.62 |
(1)购置 | 184,308,228.88 | 2,749,504.43 | 187,057,733.31 | ||
(2)在建工程转入 | 4,003,261.41 | 8,321,005.36 | 2,542,684.97 | 22,755,319.77 | 37,622,271.51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增加 | 4,216,420.80 | 22,273,540.00 | 26,489,960.8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858,022.51 | 45,202,835.95 | 55,060,858.46 | ||
(1)处置或报废 | 5,641,601.71 | 45,202,835.95 | 50,844,437.66 | ||
(2)售后回租减少 | |||||
(3)其他 | 4,216,420.80 | 4,216,420.80 | |||
4.期末余额 | 8,833,387,090.09 | 25,056,881,880.59 | 327,999,614.25 | 30,520,358,170.64 | 64,738,626,755.5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595,488,346.95 | 14,496,700,125.39 | 197,777,199.71 | 6,819,467,439.65 | 25,109,433,111.7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8,435,034.91 | 758,214,767.92 | 8,530,829.62 | 690,024,515.85 | 1,565,205,148.30 |
(1)计提 | 108,435,034.91 | 758,143,320.07 | 8,530,829.62 | 685,040,925.07 | 1,560,150,109.67 |
(2)其他 | 71,447.85 | 4,983,590.78 | 5,055,038.6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02,810.88 | 39,724,019.76 | 41,226,830.64 | ||
(1)处置或报废 | 1,431,363.03 | 39,724,019.76 | 41,155,382.79 | ||
(2)其他 | 71,447.85 | 71,447.85 | |||
4.期末余额 | 3,702,420,570.98 | 15,215,190,873.55 | 206,308,029.33 | 7,509,491,955.50 | 26,633,411,429.3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655,165.72 | 7,406,095.37 | 79,577.00 | 70,017,512.48 | 78,158,350.57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655,165.72 | 7,406,095.37 | 79,577.00 | 70,017,512.48 | 78,158,350.57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130,311,353.39 | 9,834,284,911.67 | 121,612,007.92 | 22,940,848,702.66 | 38,027,056,975.64 |
2.期初账面价值 | 5,243,098,338.52 | 10,401,132,840.74 | 124,850,648.14 | 23,585,844,358.74 | 39,354,926,186.1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 165,213,918.57 |
合计 | 165,213,918.57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299,082,778.15 | 正在办理中 |
土地 | 20,345,748.19 | 正在办理中 |
合计 | 319,428,526.34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 23,608,444.17 | 25,905,281.00 |
房屋建筑物 | 768,850.79 | 768,850.79 |
运输设备 | 906,116.36 | 1,045,419.57 |
合计 | 25,283,411.32 | 27,719,551.36 |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125,588,154.79 | 3,898,426,586.59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4,125,588,154.79 | 3,898,426,586.59 |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建工程 | 4,125,588,154.79 | 4,125,588,154.79 | 3,898,426,586.59 | 3,898,426,586.59 | ||
合计 | 4,125,588,154.79 | 4,125,588,154.79 | 3,898,426,586.59 | 3,898,426,586.59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十三矿东翼通风系统改造 | 690,512,700.00 | 545,805,816.98 | 10,171,408.47 | 555,977,225.45 | 80.52 | 80.52 | 87,437,284.81 | 8,766,770.87 | 5.25 | 贷款 | ||
朝川矿已二采区开拓工程 | 299,072,600.00 | 6,489,266.05 | 6,489,266.05 | 46.05 | 46.05 | 贷款 | ||||||
平宝公司主斜井项目 | 717,346,500.00 | 431,600,757.32 | 431,600,757.32 | 90.00 | 95.00 | 基建借款 | ||||||
一矿三水平下延 | 929,843,077.82 | 17,431,192.67 | 17,431,192.67 | 90.00 | 90.00 | 贷款 | ||||||
二矿三水平己庚组煤分运系统改造 | 133,992,400.00 | 2,623,956.07 | 2,798,165.13 | 5,422,121.20 | 89.56 | 90.88 | 1,542,450.40 | 33,877.14 | 6.00 | 贷款 | ||
十一矿通风系统技术改造工程 | 1,624,168,200.00 | 133,587,244.04 | 30,043,205.51 | 163,630,449.55 | 10.07 | 10.07 | 贷款 | |||||
平宝公司己三采区工程项目 | 670,345,000.00 | 195,699,741.96 | 6,521,104.58 | 202,220,846.54 | 30.17 | 35.00 | 自有资金 | |||||
其他工程 | 不适用 | 2,565,188,611.50 | 215,368,112.95 | 37,622,271.51 | 118,156.93 | 2,742,816,296.01 | 46,777,498.47 | 8,965,229.17 | ||||
合计 | 3,898,426,586.59 | 264,901,996.64 | 37,622,271.51 | 118,156.93 | 4,125,588,154.79 | 135,757,233.68 | 17,765,877.18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 井巷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93,205,334.91 | 821,395,431.81 | 2,214,600,766.7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909,044.03 | 285,815.82 | 5,194,859.85 | |
(1)新增 | 4,909,044.03 | 285,815.82 | 5,194,859.8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2)减少 | ||||
4.期末余额 | 1,398,114,378.94 | 821,681,247.63 | 2,219,795,626.57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35,580,375.04 | 362,047,470.09 | 697,627,845.1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8,526,470.79 | 46,196,949.42 | 144,723,420.21 | |
(1)计提 | 98,526,470.79 | 46,196,949.42 | 144,723,420.2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34,106,845.83 | 408,244,419.51 | 842,351,265.3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64,007,533.11 | 413,436,828.12 | 1,377,444,361.2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57,624,959.87 | 459,347,961.72 | 1,516,972,921.59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采矿权 | 非专利技术 | 产能指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36,573,540.74 | 9,161,769,258.46 | 424,722,883.35 | 227,820,754.69 | 10,250,886,437.2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984,300.00 | 5,984,300.00 | ||||
(1)购置 | 5,984,300.00 | 5,984,300.0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42,557,840.74 | 9,161,769,258.46 | 424,722,883.35 | 227,820,754.69 | 10,256,870,737.24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01,119,212.06 | 784,357,414.11 | 261,392,459.39 | 1,146,869,085.5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144,255.34 | 74,349,757.63 | 64,662,843.27 | 144,156,856.24 | ||
(1)计提 | 5,144,255.34 | 74,349,757.63 | 64,662,843.27 | 144,156,856.2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06,263,467.40 | 858,707,171.74 | 326,055,302.66 | 1,291,025,941.8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1,203,600.00 | 21,203,600.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1,203,600.00 | 21,203,600.0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36,294,373.34 | 8,281,858,486.72 | 98,667,580.69 | 227,820,754.69 | 8,944,641,195.4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35,454,328.68 | 8,356,208,244.35 | 163,330,423.96 | 227,820,754.69 | 9,082,813,751.6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土地使用权 | 3,483,103.98 | 正在办理中 |
合计 | 3,483,103.98 |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北山排矸场荒山荒地租赁费 | 887,400.02 | 24,649.98 | 862,750.04 | ||
办公楼装修项目 | 1,367,339.43 | 308,195.72 | 1,059,143.71 | ||
合计 | 2,254,739.45 | 332,845.70 | 1,921,893.75 |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09,267,225.44 | 127,316,806.36 | 542,773,253.05 | 135,693,313.2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336,571,420.16 | 84,142,855.04 | 336,571,420.16 | 84,142,855.04 |
合并抵销形成的计税基础差异 | 259,746,139.61 | 64,936,534.90 | 337,847,435.70 | 84,461,858.92 |
预计负债 | 1,975,122,865.96 | 493,780,716.49 | 1,953,406,835.82 | 488,351,708.96 |
租赁负债 | 76,852,793.76 | 19,213,198.44 | 147,795,909.11 | 36,948,977.28 |
评估减值 | 27,966,412.59 | 6,991,603.15 | 27,966,412.59 | 6,991,603.15 |
其他 | 14,088,835.90 | 1,408,883.59 | 14,088,835.90 | 1,408,883.59 |
合计 | 3,199,615,693.42 | 797,790,597.97 | 3,360,450,102.33 | 837,999,200.20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259,692,433.11 | 64,923,108.28 | 260,718,786.91 | 65,179,696.73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使用权资产 | 77,996,076.56 | 19,499,019.14 | 142,124,842.91 | 35,531,210.73 |
弃置义务资产 | 1,532,269,616.20 | 383,067,404.05 | 1,568,145,614.80 | 392,036,403.70 |
合计 | 1,869,958,125.87 | 467,489,531.47 | 1,970,989,244.62 | 492,747,311.16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08,030,541.90 | 389,760,056.07 | 432,139,665.89 | 405,859,534.3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08,030,541.90 | 59,458,989.57 | 432,139,665.89 | 60,607,645.27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30,617,205.24 | 192,113,524.08 |
可抵扣亏损 | 572,785,542.26 | 572,785,542.26 |
合计 | 803,402,747.50 | 764,899,066.34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2,569,018.33 | 2,569,018.33 | |
2025年 | 96,584,404.56 | 96,584,404.56 | |
2026年 | 177,342,731.31 | 177,342,731.31 | |
2027年 | 2,496,690.67 | 2,496,690.67 | |
2028年 | 293,792,697.39 | 293,792,697.39 | |
合计 | 572,785,542.26 | 572,785,542.2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 34,747,205.47 | 34,747,205.47 | 52,654,796.31 | 52,654,796.31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544,797,140.27 | 544,797,140.27 | 245,320,750.05 | 245,320,750.05 | ||
合计 | 579,544,345.74 | 579,544,345.74 | 297,975,546.36 | 297,975,546.36 |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4,940,056,451.01 | 4,940,056,451.01 | 其他 | 票据、信用证等保证金 | 5,087,833,618.23 | 5,087,833,618.23 | 其他 | 票据、信用证等保证金 |
应收款项融资 | 57,000,000.00 | 57,000,000.00 | 质押 | 质押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 质押 | 质押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
存货 | ||||||||
其中:数 |
据资源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计 | 4,997,056,451.01 | 4,997,056,451.01 | / | / | 5,197,833,618.23 | 5,197,833,618.23 | / | /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5,446,000,000.00 | 5,517,000,000.00 |
合计 | 5,446,000,000.00 | 5,517,000,000.00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551,200,000.00 | 391,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11,646,096,257.60 | 10,491,347,358.23 |
合计 | 12,197,296,257.60 | 10,882,447,358.23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4,111,769,633.82 | 6,135,162,210.39 |
1-2年 | 69,193,422.52 | 69,977,671.19 |
2-3年 | 138,893,651.87 | 140,432,885.02 |
3年以上 | 47,807,659.12 | 84,945,151.70 |
合计 | 4,367,664,367.33 | 6,430,517,918.30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9,921,224.00 | 尚未结算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 19,239,755.00 | 尚未结算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坑口电厂 | 17,757,803.00 | 尚未结算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 | 17,644,688.63 | 尚未结算 |
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 | 17,090,477.59 | 尚未结算 |
珠海格力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11,170,400.00 | 尚未结算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朝川矿 | 9,812,092.51 | 尚未结算 |
平顶山市安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8,376,187.83 | 尚未结算 |
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 | 7,412,136.93 | 尚未结算 |
平顶山四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7,393,056.96 | 尚未结算 |
平顶山市卫东区东高皇乡上徐村 | 7,004,009.90 | 尚未结算 |
平顶山市英巨管业有限责任公司 | 6,689,766.27 | 尚未结算 |
平顶山煤业(集团)十二矿多种经营公司 | 5,479,729.61 | 尚未结算 |
鞍钢钢绳有限责任公司 | 5,111,727.41 | 尚未结算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4,229,933.28 | 尚未结算 |
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河南矿机有限公司 | 3,891,978.07 | 尚未结算 |
合计 | 198,224,966.9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0,859,102.98 | 9,357,961.37 |
1-2年 | 0.00 | 6,193,800.00 |
2-3年 | 6,238,600.00 | 145,270.30 |
3年以上 | 163,255.80 | 165,755.80 |
合计 | 17,260,958.78 | 15,862,787.4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787,747,733.49 | 844,412,985.60 |
1-2年 | 2,101,376.65 | 75,571,493.67 |
2-3年 | 1,222,466.26 | 25,033.38 |
3年以上 | 17,911,957.85 | 18,009,346.94 |
合计 | 808,983,534.25 | 938,018,859.5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平煤国际河南矿业有限公司 | 2,950,576.01 | 未结算 |
平顶山市盛晖实业有限公司 | 1,769,911.50 | 未结算 |
平顶山鸿禧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1,644,137.81 | 未结算 |
河南省平顶山泓利煤焦有限公司 | 857,439.96 | 未结算 |
合计 | 7,222,065.28 | / |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焦化贸易分公司 | 228,682,659.29 | 未结算 |
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 | 98,042,074.30 | 未结算 |
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77,169,119.18 | 未结算 |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43,742,007.37 | 未结算 |
国电投河南省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37,684,853.82 | 未结算 |
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 | 34,594,478.13 | 未结算 |
北京首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31,408,889.31 | 未结算 |
安钢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28,467,731.43 | 未结算 |
平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 20,016,462.63 | 未结算 |
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 | 16,905,587.94 | 未结算 |
江苏南钢环宇贸易有限公司 | 16,431,025.82 | 未结算 |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5,601,064.77 | 未结算 |
宝丰县洁石煤化有限公司 | 14,199,624.92 | 未结算 |
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 | 13,926,179.88 | 未结算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13,915,561.13 | 未结算 |
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13,900,239.55 | 未结算 |
国电投河南省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13,167,183.06 | 未结算 |
河南金马中东能源有限公司 | 7,341,372.54 | 未结算 |
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 | 6,506,808.12 | 未结算 |
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6,405,555.70 | 未结算 |
合计 | 738,108,478.8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010,503,764.11 | 4,078,768,281.96 | 4,197,236,172.10 | 892,035,873.9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42,365.74 | 506,323,546.91 | 503,977,540.11 | 2,788,372.54 |
三、辞退福利 | 216,507.00 | 216,507.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010,946,129.85 | 4,585,308,335.87 | 4,701,430,219.21 | 894,824,246.51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65,853,897.93 | 3,086,110,274.75 | 3,198,360,394.04 | 453,603,778.64 |
二、职工福利费 | 0.00 | 350,905,176.50 | 350,905,176.50 | 0.00 |
三、社会保险费 | 75,842.87 | 394,779,866.82 | 393,382,997.93 | 1,472,711.76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72,554.48 | 337,859,674.61 | 336,462,822.01 | 1,469,407.08 |
工伤保险费 | 3,288.39 | 56,920,192.21 | 56,920,175.92 | 3,304.68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2,197,057.25 | 140,216,045.60 | 141,719,633.60 | 693,469.25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42,376,966.06 | 106,756,918.29 | 112,867,970.03 | 436,265,914.32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010,503,764.11 | 4,078,768,281.96 | 4,197,236,172.10 | 892,035,873.97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81,421.80 | 485,608,037.48 | 483,007,578.28 | 2,781,881.00 |
2、失业保险费 | 260,943.94 | 20,715,509.43 | 20,969,961.83 | 6,491.54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442,365.74 | 506,323,546.91 | 503,977,540.11 | 2,788,372.5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0,373,710.77 | 202,389,597.37 |
企业所得税 | 193,116,309.15 | 174,014,497.99 |
个人所得税 | 22,070,047.54 | 29,710,880.0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653,147.66 | 13,278,239.61 |
房产税 | 6,586,084.55 | 6,752,803.11 |
土地使用税 | 31,351,621.54 | 27,538,203.29 |
资源税 | 9,140,121.54 | 30,326,213.49 |
教育费附加 | 911,852.37 | 6,072,329.75 |
地方教育附加 | 607,900.29 | 4,048,218.57 |
其他税金 | 15,644,341.30 | 18,460,754.15 |
合计 | 311,455,136.71 | 512,591,737.34 |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1,928,088.23 | |
其他应付款 | 1,372,829,113.47 | 1,428,101,381.40 |
合计 | 1,372,829,113.47 | 1,440,029,469.63 |
(2).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1,928,088.23 |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合计 | 11,928,088.23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根据2019年1月29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与上海国厚原股东-上海跃茂贸易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上海国厚将2018年底未分配利润11,928,088.23元分配给原股东-上海跃茂贸易有限公司,并于2019年5月29日上海国厚第一届三次董事会决议通过,截止财务报告日上述应付股利已支付。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关联方往来款 | 409,078,684.78 | 299,961,108.90 |
非关联方往来款 | 650,377,690.37 | 687,514,414.61 |
内部部门 | 173,065,149.88 | 207,679,025.42 |
应付职工款 | 503,951.56 | 13,132,661.73 |
应缴社保机构款项 | 19,260,572.08 | 37,045,751.44 |
存入抵押金 | 59,844,478.40 | 122,069,832.90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款 | 60,698,586.40 | 60,698,586.40 |
合计 | 1,372,829,113.47 | 1,428,101,381.40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6,941,278.89 | 尚未结算 |
河南平煤神马中平发展有限公司 | 21,238,040.22 | 尚未结算 |
平顶山市广天煤业有限公司 | 13,145,537.81 | 尚未结算 |
中平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5,561,090.00 | 尚未结算 |
平顶山四联工贸公司 | 2,150,000.00 | 尚未结算 |
合计 | 79,035,946.9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85,430,000.00 | 767,920,000.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332,715,103.95 | 1,855,202,602.44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48,173,847.89 | 658,827,765.31 |
合计 | 2,166,318,951.84 | 3,281,950,367.75 |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103,488,384.24 | 122,171,562.85 |
合计 | 103,488,384.24 | 122,171,562.8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710,523,930.00 | 706,850,000.00 |
抵押借款 | 300,000,000.00 | 33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607,500,000.00 | 787,000,000.00 |
信用借款 | 2,799,500,000.00 | 1,857,500,000.00 |
保证+抵押借款 | 1,950,000,000.00 | 1,400,000,000.00 |
合计 | 6,367,523,930.00 | 5,081,35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2平煤债 | 726,915,815.22 | 711,208,965.88 |
23平煤01 | 1,519,796,325.40 | 1,557,248,654.17 |
23平煤02 | 1,509,796,642.32 | 1,543,488,697.12 |
23平煤04 | 797,143,441.22 | 813,527,660.38 |
22天安煤业MTN001 | 1,023,421,166.90 | |
平煤转债 | 1,332,874,462.51 | 2,306,337,004.69 |
合计 | 5,886,526,686.67 | 7,955,232,149.14 |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元) | 票面利率(%)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是否违约 |
22平煤债 | 100 | 4.50 | 2022/8/5 | 5年 | 697,886,792.45 | 711,208,965.88 | 15,706,849.34 | 726,915,815.22 | 否 | |||
23平煤01 | 100 | 4.98 | 2023/2/21 | 5年 | 1,491,509,433.96 | 1,557,248,654.17 | 37,247,671.23 | 74,700,000.00 | 1,519,796,325.40 | 否 | ||
23平煤02 | 100 | 4.48 | 2023/3/23 | 5年 | 1,491,509,433.96 | 1,543,488,697.12 | 33,507,945.20 | 67,200,000.00 | 1,509,796,642.32 | 否 | ||
23平煤04 | 100 | 4.13 | 2023/6/21 | 5年 | 795,471,698.12 | 813,527,660.38 | 16,655,780.84 | 33,040,000.00 | 797,143,441.22 | 否 | ||
22天安煤业MTN001 | 100 | 5.00 | 2022/6/29 | 3年 | 996,264,150.94 | 1,023,421,166.90 | 24,657,159.97 | 1,921,673.13 | 1,050,000,000.00 | 否 | ||
平煤转债 | 100 | 0.20 | 2023/3/16 | 6年 | 2,463,169,492.93 | 2,306,337,004.69 | 2,734,796.09 | 210,738,156.84 | 1,186,935,495.11 | 1,332,874,462.51 | 否 | |
合计 | / | / | / | / | 7,935,811,002.36 | 7,955,232,149.14 | 130,510,202.67 | 212,659,829.97 | 2,411,875,495.11 | 5,886,526,686.67 | /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转股条件 | 转股时间 |
平煤转债 | 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3月22日,T+4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9月22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3月15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 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3月22日,T+4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9月22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3月15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融资租赁 | 30,000,000.00 | 226,407,454.63 |
经营租赁 | 7,357,155.88 | 6,700,942.19 |
合计 | 37,357,155.88 | 233,108,396.82 |
其他说明:
注1:2020年2月,公司与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5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销售价格为5亿元,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合同编号为001-0001177-001,租入的井项工程由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矿使用、管理。注2:2020年2月,公司与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5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销售价格为5亿元,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合同编号为001-0001177-001,租入的机器设备由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租赁站使用、管理。注3:2020年5月,公司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5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销售价格为5亿元,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合同编号为PYHZ0220200006,租入的井项工程由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二矿使用、管理。注4:2020年7月,公司与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5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销售价格为3亿元,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合同编号为国新租2020028-1,租入的机器设备由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租赁站使用、管理。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622,313,753.83 | 2,977,251,803.32 |
专项应付款 | 9,811,780.21 | 9,811,780.21 |
合计 | 2,632,125,534.04 | 2,987,063,583.53 |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1,785,976,844.34 | 2,140,914,893.83 |
应付矿业权价款 | 836,336,909.49 | 836,336,909.49 |
合计 | 2,622,313,753.83 | 2,977,251,803.32 |
其他说明:
注1:2021年3月31日,公司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租赁站设备与上海歆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5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歆华租(2021)租字第(A-0001)号,取得融资租赁款2亿。
注2:2021年3月31日,公司以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机器设备与上海歆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5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歆华租(2021)租字第(A-0002)号,取得融资租赁款0.6亿。
注3:2021年3月31日,公司以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建筑物与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5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202108010010001462,取得融资租赁款7亿。
注4:2021年6月22日,公司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六矿矿井建筑物和机器设备与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5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XDZL-A-2021-052-SHHZ号,取得融资租赁款5亿。
注5:2021年7月27日,公司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矿的矿井建筑物和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租赁站的机器设备与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3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ZYJZ-Y-2021-0030,取得融资租赁款10亿。
注6:2021年9月26日,公司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和四矿矿井建筑物与浦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3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PYHZ0220210016号,取得融资租赁款3亿。
注7:2022年1月17日,公司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矿矿井建筑物与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期限为3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TPSH(2022)ZL003,取得融资租赁款5亿元。
注8:2022年4月20日,公司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六矿开采设备及其他设施与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3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华电租赁回字[2022]第029号,取得融资租赁款3亿元。
注9:2022年5月27日,公司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矿、二矿、四矿、五矿、六矿、八矿、十矿、十一矿、十二矿、十三矿、朝川矿、租赁站及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的矿井建筑物、开采设备及其他设施与信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5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XDZL-A-2022-073-SHHZ,取得融资租赁款10亿元。
注10:2022年9月30日,公司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五矿、八矿的矿井建筑物及开采设备及其他设施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3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PYHZ0220220029,取得融资租赁款5亿元。
注11:2022年9月30日,公司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六矿开采设备及其他设施与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3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华电租赁回字[2022]第131号,取得融资租赁款2亿元。注12:2023年2月24日,公司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二矿、十一矿开采设备及其他设施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3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
PYHZ0220230005,取得融资租赁款5亿元。注13:2023年9月,公司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一矿选煤厂及矿用制冷、煤炭开采粉碎、输送设备及设施资产与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3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PM202308,取得融资租赁款5亿元。后于9月26日与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合同编号为CIBFL-2023-260-ZR的转让协议,同意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融资租赁合同》项的租赁物所有权,出租人变更为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去产能关闭矿井专项资金 | 1,710.00 | 1,710.00 | |||
三供一业改造专项资金 | 3,910,070.21 | 3,910,070.21 | |||
平顶山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保障性租赁住房拨款 | 5,900,000.00 | 5,900,000.00 | |||
合计 | 9,811,780.21 | 9,811,780.21 | / |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 2,015,568,270.09 | 2,038,807,255.22 | 按规定确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 |
合计 | 2,015,568,270.09 | 2,038,807,255.22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土部环保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通知》(豫财环〔2017〕111号)的规定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公司下属各个生产单位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结合实际情况确认了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相关的预计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94,408,289.38 | 3,831,157.91 | 90,577,131.47 | ||
合计 | 94,408,289.38 | 3,831,157.91 | 90,577,131.4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转入营业外收入 | 其他变动 | 期末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008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 | 533,898.78 | 10,089.96 | 10,000.02 | 513,808.80 | 与资产相关 | ||
环保专项资金 | 1,670,937.13 | 5,937.77 | 1,664,999.36 | 与资产相关 | |||
产业升级改造项目财政贴息 | 573,027.18 | 27,364.46 | 545,662.72 | 与资产相关 | |||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 3,364,151.61 | 165,335.03 | 3,198,816.58 | 与资产相关 | |||
煤炭综采成套装备及智能控制系统 | 18,896,017.51 | 1,864,176.12 | 17,031,841.39 | 与资产相关 | |||
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 | 348,176.20 | -403.07 | 348,579.27 | 与资产相关 | |||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 | 269,411.79 | 12,246.00 | 257,165.79 | 与资产相关 | |||
供水分公司工程项目财政奖励 | 1,585,774.76 | 226,053.65 | 1,359,721.11 | 与资产相关 | |||
八矿预防瓦斯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程项目 | 2,142,465.93 | 179,955.36 | 1,962,510.57 | 与资产相关 | |||
政府车辆奖励 | 536,596.56 | 41,258.34 | 495,338.22 | 与资产相关 | |||
回风废热回收余热余压利用项目资金 | 4,691,575.26 | 99,701.94 | 4,591,873.32 | 与资产相关 | |||
财政局拨河南省产业集聚区科技研发服务平台专项资金 | 1,100,000.00 | 1,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 | 4,380,000.00 | 4,38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电力系统节能改造改造项目财政资金 | 790,000.00 | 79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东部供热中心工业锅炉改造项目财政资金 | 690,000.00 | 69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香山矿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资金 | 1,618,015.24 | 47,748.09 | 1,570,267.15 | 与资产相关 | |||
己内酰胺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 1,301,861.33 | 1,301,861.33 | 与收益相关 | ||||
(财政)炼焦煤资源开发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 187,938.00 | 187,938.00 | 与收益相关 | ||||
深部强扰动和强时效下多场多相渗流理论 | 207,859.01 | 207,859.01 | 与收益相关 | ||||
深部矿井煤岩动力灾害防治技术集成及工程示范 | 6,435.85 | 6,435.85 | 与收益相关 | ||||
(财)己内酰胺生产废水回收利用研究 | 86,589.00 | 86,589.00 | 与收益相关 | ||||
(财)聚天冬胺酸的开发与制备技术研究 | 181,516.02 | 181,516.02 | 与收益相关 | ||||
低温动力锂离子电池炭负极材料产品研制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财政)瓦斯防治无人化关键技术及装备工程示范 | 34,907.00 | 34,907.00 | 与收益相关 | ||||
深部煤矿井下智能化分选及就地充值一体化示范工程 | 16,147.00 | 16,147.00 | 与收益相关 |
煤基焦化过程CO酯化法制备碳酸二甲酯技术研究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河南省深部单一低透气性突出煤层瓦斯治理新技术研究创新型科技团队 | 50,000.00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重选中煤精细化分选技术与示范 | 68,710.42 | 68,710.42 | 与收益相关 | ||||
平煤股份深井全系统可视化智能监控关键技术 | 34,398.28 | 1,933.62 | 32,464.66 | 与资产相关 | |||
失业稳岗补贴 | 与收益相关 | ||||||
煤矿智能化改造项目专项资金 | 45,731,879.52 | 1,139,760.62 | 44,592,118.90 | 与资产相关 | |||
保租房项目资金 | 1,810,000.00 | 1,81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94,408,289.38 | 3,732,151.46 | 99,006.45 | 90,577,131.47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345,679,317.00 | 130,698,916.00 | 130,698,916.00 | 2,476,378,233.00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22天安煤业MTN002(可持续挂钩)”8亿元,发行期限为“2+N”年,发行年利率为6.50%。扣除承销费等相关交易费用后实际列报金额为人民币7.96亿元,公司将其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 2023年3月,公司发行可续期公司债“23天安煤业MTN001(科创票据)”7亿元,发行期限为“2+N”年,发行年利率为6.28%,扣除承销费等交易费用后实际列报金额为6.97亿元,公司将其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 2023年5月,公司发行可续期公司债“23天安煤业MTN002(科创票据)”5亿元,发行期限为“2+N”年,发行年利率为6.48%,扣除承销费等交易费用后实际列报金额为4.97亿元,公司将其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 2023年11月,公司发行可续期公司债“23天安煤业MTN003(科创票据)”10亿元,发行期限为“2+N”年,发行年利率为4.45%,扣除承销费等交易费用后实际列报金额为9.94亿元,公司将其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 2023年3月,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平煤转债”,并按照会计核算要求对其分割为债务成分和权益成分,债券基本情况详见第九节、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12月,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22天安煤业MTN002(可持续挂钩)”8亿元,发行期限为“2+N”年,发行年利率为6.50%,扣除承销费等相关交易费用后实际列报金额为人民币7.96亿元。此项永续债没有明确到期期限,发行人拥有递延支付利息的权利,同时永续债赎回的真实选择权属于发行人,不存在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的合同义务,公司认为该债券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因而将其计入其他权益工具。(2)2023年3月,公司发行可续期公司债“23天安煤业MTN001(科创票据)”7亿元,发行期限为“2+N”年,发行年利率为6.28%,扣除承销费等交易费用后实际列报金额为6.97亿元,此项永续债没有明确到期期限,发行人拥有递延支付利息的权利,同时永续债赎回的真实选择权属于发行人,不存在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的合同义务,公司认为该债券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因而将其计入其他权益工具。(3)2023年5月,公司发行可续期公司债“23天安煤业MTN002(科创票据)”5亿元,发行期限为“2+N”年,发行年利率为6.48%,扣除承销费等交易费用后实际列报金额为4.97亿元,此项永续债没有明确到期期限,发行人拥有递延支付利息的权利,同时永续债赎回的真实选择权属于发行人,不存在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的合同义务,公司认为该债券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因而将其计入其他权益工具。(4)2023年11月,公司发行可续期公司债“23天安煤业MTN003(科创票据)”10亿元,发行期限为“2+N”年,发行年利率为4.45%,扣除承销费等交易费用后实际列报金额为9.94亿元,此项永续债没有明确到期期限,发行人拥有递延支付利息的权利,同时永续债赎回的真实选择权属于发行人,不存在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的合同义务,公司认为该债券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因而将其计入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22天安煤业MTN002(可持续挂钩) | 8,000,000.00 | 798,782,321.04 | 25,928,767.13 | 8,000,000.00 | 824,711,088.17 | |||
23天安煤业MTN001(科创票据) | 7,000,000.00 | 729,647,755.47 | 21,919,780.81 | 43,960,000.00 | 7,000,000.00 | 707,607,536.28 | ||
23天安煤业MTN002(科创票据) | 5,000,000.00 | 517,319,948.30 | 16,155,616.44 | 32,400,000.00 | 5,000,000.00 | 501,075,564.74 | ||
23天安煤业MTN003(科创票据) | 10,000,000.00 | 999,825,924.01 | 22,189,041.09 | 10,000,000.00 | 1,022,014,965.10 | |||
平煤转债 | 26,117,750.00 | 366,747,703.39 | 11,840,750.00 | 166,268,835.14 | 14,277,000.00 | 200,478,868.25 | ||
合计 | 56,117,750.00 | 3,412,323,652.21 | 86,193,205.47 | 11,840,750.00 | 242,628,835.14 | 44,277,000.00 | 3,255,888,022.54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859,285,813.73 | 1,041,286,269.95 | 2,900,572,083.68 | |
其他资本公积 | 1,704,855,303.48 | 3,042,540.87 | 1,707,897,844.35 | |
合计 | 3,564,141,117.21 | 1,044,328,810.82 | 4,608,469,928.0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本期股本溢价增加 1,041,286,269.95元,系本期可转债部分转股所致。注2:本期其他资本公积增加3,042,540.87元,系按照股份支付核算要求分摊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所致。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309,422,988.55 | 29,988,335.00 | 339,411,323.55 | |
合计 | 309,422,988.55 | 29,988,335.00 | 339,411,323.5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库存股增加是由于回购股票所致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29,583,632.63 | 928,382,997.69 | 667,067,772.98 | 490,898,857.34 |
维简费 | 152,444,756.47 | 81,806,615.94 | 234,251,372.41 | |
合计 | 382,028,389.10 | 1,010,189,613.63 | 667,067,772.98 | 725,150,229.75 |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052,271,930.12 | 3,052,271,930.12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3,052,271,930.12 | 3,052,271,930.12 |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223,179,193.26 | 12,558,508,030.3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72,953,117.67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4,223,179,193.26 | 12,631,461,148.0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92,626,094.67 | 4,002,668,261.2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96,712,335.10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425,570,625.61 | 2,014,237,880.85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3,190,234,662.32 | 14,223,179,193.2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4,826,135,314.65 | 10,588,992,272.91 | 15,646,357,250.06 | 10,802,565,548.68 |
其他业务 | 1,427,795,516.61 | 1,385,175,343.48 | 322,756,083.01 | 274,556,369.70 |
合计 | 16,253,930,831.26 | 11,974,167,616.39 | 15,969,113,333.07 | 11,077,121,918.38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6,252,457.98 | 78,694,310.66 |
教育费附加 | 28,243,050.70 | 35,405,743.73 |
资源税 | 275,097,347.97 | 282,876,600.67 |
房产税 | 12,283,758.28 | 11,657,745.99 |
土地使用税 | 57,542,278.11 | 54,690,831.12 |
车船使用税 | 201,092.29 | 4,530.30 |
印花税 | 10,869,541.32 | 15,148,890.62 |
地方教育附加 | 18,828,700.44 | 23,603,829.11 |
水资源税 | 13,042,737.05 | 9,283,401.15 |
环境保护税 | 59,160,058.68 | 4,095,447.44 |
合计 | 551,521,022.82 | 515,461,330.79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 2,809,577.79 | 3,587,406.36 |
职工薪酬 | 84,419,209.13 | 84,145,616.45 |
折旧费 | 1,995,953.98 | 1,478,098.79 |
修理费 | 1,137,136.90 | 1,110,501.75 |
办公、宣传费 | 696,653.02 | 562,768.45 |
信息运行维护费 | 0.00 | 1,611,962.26 |
其他 | 12,973,948.98 | 19,550,368.09 |
合计 | 104,032,479.80 | 112,046,722.15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41,959,073.34 | 187,264,132.53 |
修理费 | 12,747,274.74 | 10,291,864.94 |
信息运行维护费 | 3,274,321.57 | 2,366,560.41 |
其他 | 338,348,937.94 | 213,027,675.79 |
合计 | 696,329,607.59 | 412,950,233.67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 102,815,187.27 | 76,371,446.26 |
职工薪酬 | 82,370,957.60 | 45,030,226.41 |
电费 | 23,568,382.28 | 17,806,286.23 |
租赁费 | 12,179,087.29 | 8,296,751.60 |
技术协作费 | 21,923,189.70 | 20,237,480.81 |
其他 | 15,769,939.33 | 15,935,978.20 |
合计 | 258,626,743.47 | 183,678,169.51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692,613,415.61 | 733,824,159.05 |
减:利息收入 | -86,801,752.69 | -129,662,300.78 |
资金占用费收入 | ||
汇兑损失 | 4,409,976.94 | 35,409,964.34 |
减:汇兑收益 | -9,285,952.26 | |
手续费支出 | 63,860,150.82 | 75,305,635.98 |
合计 | 674,081,790.68 | 705,591,506.33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2008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 | 10,089.96 | 10,089.96 |
产业升级改造项目财政贴息 | 648,429.90 | |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 195,692.35 | 101,933.64 |
煤炭综采成套装备及智能控制系统 | 2,985,815.84 | 1,858,757.10 |
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 | 9,544.08 | 17,276.10 |
瓦斯抽放补贴 | 6,566,800.00 | 6,760,000.00 |
供水分公司工程项目财政奖励 | 226,053.65 | 226,053.66 |
八矿预防瓦斯灾害治理项目 | 1,520,290.56 | 245,290.56 |
燃煤锅炉拆改补助资金 | 59,665.02 | 27,209.10 |
十二矿国补设备摊销 | 105,639.48 | |
稳岗补贴 | 82,061.06 | 260,000.00 |
个税返还 | 3,242,780.98 | 3,059,958.76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374,222.17 | |
河南省财政厅满负荷生产奖励 | 100,000.00 | |
河南省科技奖 | 698,000.00 | |
合计 | 15,596,793.50 | 13,794,860.43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4,822,263.44 | 58,801,080.6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4,604,894.8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7,500,000.00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54,822,263.44 | 100,905,975.47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22,917.62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7,169,534.50 | 62,572,778.87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161,530.77 | 1,005,444.01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 | -20,000,000.00 | |
合计 | 33,208,147.65 | 43,578,222.88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7,770,697.68 | -7,448,721.41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468,810.89 | -7,448,721.41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其他 | 7,301,886.79 | |
合计 | 7,770,697.68 | -7,448,721.4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10,412.14 | 211,206.44 | 10,412.14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0,412.14 | 211,206.44 | 10,412.14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1,099,006.45 | 257,091.15 | 1,099,006.45 |
罚款收入 | 1,407,658.05 | 1,679,986.32 | 1,407,658.05 |
其他 | 387,255.17 | 164,386,343.25 | 387,255.17 |
合计 | 2,904,331.81 | 166,534,627.16 | 2,904,331.8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008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 | 10,000.02 | 10,000.02 | 与资产相关 |
政府奖励车辆 | 41,258.34 | 41,258.33 | 与资产相关 |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 47,748.09 | 与资产相关 | |
武汉市纾困帮扶资金 | 63,360.80 | 与收益相关 | |
河南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 | 136,572.00 | 与收益相关 | |
安责险以奖代补资金 | 5,9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省级金融业奖补资金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099,006.45 | 257,091.15 |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584,608.10 | 256,630.93 | 584,608.10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584,608.10 | 256,630.93 | 584,608.10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赔偿金、罚款 | 37,499,130.76 | 19,951,703.92 | 37,499,130.76 |
其他 | 195,989.00 | 737,842.44 | 195,989.00 |
合计 | 38,279,727.86 | 20,946,177.29 | 38,279,727.86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48,019,506.54 | 787,894,006.1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5,207,410.99 | -13,427,348.27 |
合计 | 563,226,917.53 | 774,466,657.8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071,194,076.7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17,798,519.1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4,951.9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084,978.13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9,901,394.4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0,047,610.24 |
研发支出和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 | -13,885,066.63 |
设备抵免所得税 | |
投资收益调整影响 | -13,705,565.86 |
所得税费用 | 563,226,917.5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存款利息 | 86,800,754.94 | 129,662,300.78 |
罚款收入 | 706,839.86 | 742,513.79 |
财政补贴 | 10,761,394.24 | 972,679.10 |
收租赁项目款 | 364,789,650.34 | 384,026,304.02 |
零星收入 | 35,143,193.49 | 89,746,894.19 |
合计 | 498,201,832.87 | 605,150,691.8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退休职工补贴 | 34,318,061.42 | 52,808,946.28 |
办公费 | 19,953,176.31 | 35,381,436.04 |
差旅费 | 10,575,474.57 | 13,993,006.20 |
会议费 | 2,138,614.96 | 6,017,747.09 |
业务招待费 | 4,303,546.15 | 7,042,070.23 |
运输费 | 7,844,334.20 | 2,708,121.04 |
水电气热费 | 83,935,077.91 | 77,297,040.99 |
排污费 | 2,504,429.65 | 88,670.10 |
广告费 | 3,052,016.52 | 4,152,412.49 |
租赁费 | 11,929,780.73 | 36,264,752.12 |
科研经费 | 37,409,260.00 | 456,145.30 |
塌陷赔偿金及罚款 | 37,409,260.00 | 47,636,690.13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 | 1,953,735.73 | 12,028,043.74 |
金融业务手续费 | 35,872,994.74 | 57,053,352.35 |
付租赁项目款 | 150,921,900.00 | 50,000,000.00 |
零星支出 | 176,837,007.33 | 125,660,091.89 |
合计 | 620,958,670.22 | 528,588,525.99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信用证等保证金 | 4,537,766,513.77 | 6,254,281,476.14 |
合计 | 4,537,766,513.77 | 6,254,281,476.14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信用证等保证金 | 4,389,989,346.55 | 5,125,695,357.44 |
合计 | 4,389,989,346.55 | 5,125,695,357.44 |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融资租赁款 | 500,000,000.00 | |
合计 | 500,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售后融资租赁手续费及租金 | 1,141,729,866.05 | 1,072,369,049.47 |
合计 | 1,141,729,866.05 | 1,072,369,049.47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507,967,159.20 | 2,397,059,135.8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33,208,147.65 | 43,578,222.8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565,133,700.45 | 2,067,881,235.41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44,723,420.21 | 165,108,355.48 |
无形资产摊销 | 144,156,856.24 | 149,893,791.8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770,697.68 | 7448721.4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412.14 | 211,206.44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92,613,415.61 | 733,824,159.0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4,822,263.44 | -100,905,975.4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099,478.24 | -13,427,348.2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2,599,929.02 | -211,997,762.1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19,549,779.21 | -175,893,913.2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65,258,366.37 | 1,468,755,786.01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93,197,913.70 | 6,531,535,615.3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723,522,271.78 | 12,082,764,603.8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9,200,482,335.40 | 6,974,602,559.1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76,960,063.62 | 5,108,162,044.6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6,723,522,271.78 | 9,200,482,335.40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723,522,271.78 | 9,200,482,335.4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723,522,271.78 | 9,200,482,335.4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210.19 | 7.1268 | 1,497.98 |
欧元 | 2.83 | 7.6617 | 21.68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99,900,000.00 | 7.1268 | 711,967,320.00 |
欧元 | |||
港币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24年度金额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41,241,844.00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2,946,568.74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69,663,435.53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经营租赁 | 33,349,806.04 | |
合计 | 33,349,806.04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销售损益 | 融资收益 |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的相关收入 |
售后回租 | 57,653,640.31 | ||
合计 | 57,653,640.31 |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剩余年度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小计 | 1,851,066,371.39 |
减:为实现融资租赁收益 | 127,104,339.34 |
加:未担保余值的现值 | |
租赁投资净额 | 1,723,962,032.05 |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882,083,808.13 | 755,260,534.21 |
第二年 | 525,778,385.55 | 678,618,154.89 |
第三年 | 412,513,369.85 | 568,765,431.97 |
第四年 | 30,690,807.86 | |
第五年 |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 102,815,187.27 | 76,371,446.26 |
职工薪酬 | 82,370,957.60 | 45,030,226.41 |
电费 | 23,568,382.28 | 17,806,286.23 |
租赁费 | 12,179,087.29 | 8,296,751.60 |
技术协作费 | 21,923,189.70 | 20,237,480.81 |
其他 | 15,769,939.33 | 15,935,978.20 |
合计 | 258,626,743.47 | 183,678,169.51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58,626,743.47 | 183,678,169.51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平顶山天安煤业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287,300,000 |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青石路 | 工业 | 100 | 收购关联方 | |
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 | 河南省许昌市 | 800,000,000 | 许昌市襄城县 | 工业 | 60 | 投资设立 | |
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159,420,000 | 平顶山市宝丰县 | 工业 | 72 | 投资设立 | |
平顶山市天和煤业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60,600,000 | 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张庄村、郭庄村 | 工业 | 51 | 投资设立 | |
平顶山市香安煤业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88,650,000 | 平顶山市新华区滍阳镇连庄村北500米 | 工业 | 51 | 投资设立 | |
平顶山市久顺煤业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43,900,000 | 平顶山市新华区滍阳镇杨官营村北 | 工业 | 51 | 投资设立 | |
河南中平鲁阳煤电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92,811,600 |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产业集聚区企业服务中心大楼(农信大厦)12楼 | 工业 | 65 | 投资设立 | |
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5,000,000 | 河南省平顶山市开发一路6号院办公楼三楼 | 工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武汉平焦贸易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 | 20,000,000 | 桥口区崇仁路“天恒商住楼”3单元302室 | 贸易 | 100 | 收购关联方 | |
上海星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宝山区 | 2,500,000 | 上海市宝山区高逸路112-118号6幢1211室 | 金融 | 51 | 收购股权 | |
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131,880,000 |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四矿口西1000米路南 | 工业 | 50 | 收购关联方 | |
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 | 1,670,000,000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奥纳路55号1幢607室 | 租赁业 | 100 | 收购关联方 | |
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1,000,000,000 | 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汝南街道幸福大道一号 | 工业 | 70 | 投资设立 | |
河南超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450,000,000 | 河南省平顶山市示范区长安大道与秋实路交叉口西100米 | 工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黄梅龙源石膏有限公司 | 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 | 200,000,000 | 湖北省黄梅县下新镇马鞍村五组 | 其他采矿业 | 70 | 收购股权 |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公司对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平煤电”)持股50%,但公司对中平煤电日常经营活动、关键管理人员的任命、财务资金的管理等方面拥有主导性权利,能够控制中平煤电,故将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 | 40.00 | 127,993,213.84 | 1,849,254,142.12 | |
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 | 28.00 | -15,461,789.58 | -37,929,059.99 | |
平顶山市天和煤业有限公司 | 49.00 | 166,948.71 | 760,221.55 | |
平顶山市香安煤业有限公司 | 49.00 | -2,162,038.49 | -3,521,942.82 | |
平顶山市久顺煤业有限公司 | 49.00 | -1,797,588.09 | ||
河南中平鲁阳煤电有限公司 | 35.00 | 1,394,389.16 | 59,623,697.03 | |
上海星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9.00 | -31,080.18 | 1,750,464.64 | |
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50.00 | 1,655,063.20 | 91,458,328.00 | |
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625,813.64 | 300,236,137.90 | |
黄梅龙源石膏有限公司 | 30.00 | 1,160,544.23 | 305,684,758.63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 | 1,960,351,911.29 | 3,386,835,394.03 | 5,347,187,305.32 | 358,082,333.10 | 321,359,616.91 | 679,441,950.01 | 1,858,800,124.97 | 3,531,181,761.02 | 5,389,981,885.99 | 711,666,125.36 | 360,872,960.12 | 1,072,539,085.48 |
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 | 94,907,211.90 | 411,440,633.77 | 506,347,845.67 | 545,029,489.33 | 94,779,284.88 | 639,808,774.21 | 57,278,029.54 | 479,905,110.58 | 537,183,140.12 | 528,275,350.57 | 94,681,845.35 | 622,957,195.92 |
平顶山市天和煤业有限公司 | 1,201,640.04 | 394,022.52 | 1,595,662.56 | 44,190.00 | 44,190.00 | 1,196,337.20 | 394,022.52 | 1,590,359.72 | 379,598.81 | 379,598.81 | ||
平顶山市香安煤业有限公司 | 62,070,381.25 | 6,481,805.66 | 68,552,186.91 | 76,813,064.74 | 76,813,064.74 | 34,498,882.47 | 4,723,270.23 | 39,222,152.70 | 43,070,707.08 | 43,070,707.08 | ||
平顶山市久顺煤业有限公司 | 1,640,533.74 | 448,801.00 | 2,089,334.74 | 5,744,971.16 | 5,744,971.16 | 1,570,533.74 | 448,801.00 | 2,019,334.74 | 5,674,971.16 | 5,674,971.16 | ||
河南中平鲁阳煤电有限公司 | 79,598,332.10 | 316,638,401.95 | 396,236,734.05 | 225,545,979.75 | 337,334.21 | 225,883,313.96 | 13,517,874.48 | 325,939,580.56 | 339,457,455.04 | 172,630,788.27 | 457,215.71 | 173,088,003.98 |
上海星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572,376.80 | 3,572,376.80 | 0.00 | 3,648,078.53 | 3,648,078.53 | 12,272.79 | 12,272.79 | |||||
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91,372,787.30 | 351,180,196.71 | 442,552,984.01 | 259,636,328.05 | 259,636,328.05 | 4,927,973.01 | 360,280,167.51 | 365,208,140.52 | 185,601,610.95 | 185,601,610.95 | ||
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23,782,226.33 | 1,743,439,361.60 | 2,267,221,587.93 | 658,437,898.71 | 607,500,000.00 | 1,265,937,898.71 | 471,432,944.87 | 1,602,865,724.20 | 2,074,298,669.07 | 400,594,946.99 | 675,000,000.00 | 1,075,594,946.99 |
黄梅龙源石膏有限公司 | 302,258,808.22 | 688,524,460.35 | 990,783,268.57 | 186,438,907.68 | 10,630,342.03 | 197,069,249.71 | 485,360,418.01 | 638,194,080.73 | 1,123,554,498.74 | 321,988,149.88 | 11,720,810.75 | 333,708,960.63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 | 1,221,286,178.74 | 319,983,034.61 | 319,983,034.61 | 79,175,947.62 | 1,377,161,246.13 | 366,265,890.12 | 366,265,890.12 | 73,927,866.95 |
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 | 230,436,927.99 | -55,220,677.07 | -55,220,677.07 | 438,725.69 | 309,210,048.07 | -43,883,720.64 | -43,883,720.64 | 269,696.78 |
平顶山市天和煤业有限公司 | 340,711.65 | 340,711.65 | 768.54 | |||||
平顶山市香安煤业有限公司 | 453,539.82 | -4,412,323.45 | -4,412,323.45 | 949,765.26 | ||||
河南中平鲁阳煤电有限公司 | 514,954,851.21 | 3,983,969.03 | 3,983,969.03 | -95,612.17 | 497,416,625.09 | 9,250,698.20 | 9,250,698.20 | 4,064,217.03 |
上海星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3,428.94 | -63,428.94 | -75,701.73 | 500,000.00 | 306,543.33 | 306,543.33 | 277,782.96 | |
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508,826,109.98 | 3,310,126.39 | 3,310,126.39 | -9,633.89 | 292,826,059.25 | 8,072,208.90 | 8,072,208.90 | 656,308.77 |
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12,779,997.38 | 2,086,045.47 | 2,086,045.47 | 92,220,858.93 | -400,858.33 | -400,858.33 | -85,362,122.43 | |
黄梅龙源石膏有限公司 | 3,868,480.75 | 3,868,480.75 | 42,017,549.08 | -26,455,553.55 | -26,455,553.55 | -690,838,807.51 |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市浦东新区江东路1376号1号楼218室 | 煤炭、焦炭、钢材、化工产品、建筑材料、矿产品、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的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 49 | 权益法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院 |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 35 | 权益法 | |
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 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制造业、金融业除外);与供应链相关的信息咨询及技术咨询服务;焦炭、煤炭洗选与加工;有色金属、金属材料及制品(国家专控除外)、煤炭、钢材、矿产品、纸制品、建筑材料、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工品)、化肥、通讯产品及配件、橡胶制品、铁矿石、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产品、日用家电设备、机电设备及零配件的批发与销售;无存储设施经营:溶剂油[闭杯闪点≤60℃]、液化石油气、石油醚、煤焦油、石脑油、苯、苯乙烯[稳定的]、甲醇、乙醇[无水]、甲基叔丁基醚、煤焦酚、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乙烷、异丁烷、异丁烯、丙烯、乙烯、丙烷、异辛烷、2-甲基丁烷、煤焦沥青、硝化沥青、汽油、乙醇汽油、甲醇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煤油、石油原油、天然气[富含甲烷的];食用植物油制造;粮食收购;农产品、粮油制品仓储(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菜粕、饲料销售;油料收购;食品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 26.32 | 权益法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359,788,254.35 | 5,942,904,609.86 | 5,148,966,912.37 | 444,449,799.28 | 6,107,392,423.76 | 4,577,840,742.47 |
非流动资产 | 58,601.54 | 6,866,697,651.98 | 15,155,476.32 | 66,538.91 | 7,010,558,876.73 | 15,178,155.09 |
资产合计 | 359,846,855.89 | 12,809,602,261.84 | 5,164,122,388.69 | 444,516,338.19 | 13,117,951,300.49 | 4,593,018,897.56 |
流动负债 | 320,441,167.66 | 9,512,477,958.98 | 2,814,738,223.66 | 410,576,467.85 | 9,839,946,742.58 | 2,296,644,238.36 |
非流动负债 | 42,967.01 | 42,967.01 | ||||
负债合计 | 320,484,134.67 | 9,512,477,958.98 | 2,814,738,223.66 | 410,619,434.86 | 9,839,946,742.58 | 2,296,644,238.36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9,362,721.22 | 3,297,124,302.86 | 2,349,384,165.03 | 33,896,903.33 | 3,278,004,557.91 | 2,296,374,659.20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9,287,733.42 | 1,167,616,367.01 | 619,556,132.25 | 16,609,482.65 | 1,160,924,456.28 | 605,604,030.31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9,287,733.42 | 1,167,616,367.01 | 619,556,132.25 | 16,609,482.65 | 1,160,924,456.28 | 605,604,030.31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2,131,625,643.08 | 212,706,162.12 | 5,968,918,548.90 | 3,255,485,249.00 | 209,955,201.30 | 8,187,659,100.20 |
净利润 | 5,465,817.89 | 109,119,744.95 | 53,009,505.83 | 7,236,163.25 | 71,622,910.05 | 45,547,517.12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5,465,817.89 | 109,119,744.95 | 53,009,505.83 | 7,236,163.25 | 71,622,910.05 | 45,547,517.12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31,500,000.00 | 38,500,000.00 | 19,791,275.87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85,286,325.75 | 3,732,151.46 | 99,006.45 | 81,455,167.84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9,121,963.63 | 9,121,963.63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94,408,289.38 | 3,732,151.46 | 99,006.45 | 90,577,131.47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99,006.45 | 51,258.35 |
与收益相关 | 16,596,793.50 | 14,000,693.23 |
合计 | 16,695,799.95 | 14,051,951.58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院 | 对煤炭、化工和矿业的投资和管理 | 1,943,209.00 | 42.42 | 42.42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是一家以能源化工为主营业务,跨地区、跨行业、跨国经营的国有特大型企业集团,是我国品种最全的炼焦煤、动力煤生产基地和亚洲最大的尼龙化工产品生产基地。产品远销30多个国家和地区,与40多家世界500强企业及跨国集团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旗下拥有平煤股份、神马股份、易成新能和硅烷科技四家上市公司。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河南省国资委。其他说明:
已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本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均已作抵销。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宝顶能源”) | 联营企业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平煤神马财务公司”) | 联营企业 |
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平供应链”)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工集团”)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首山碳材”)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平顶山泰克斯特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泰克斯特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新中南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中南汽车贸易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瑞平煤电”)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中平能化集团天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天工机械”)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神马尼龙化工”)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平禹煤电”)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天元水泥有限公司(“天元水泥”)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机械装备集团”)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中平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中平信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中鸿煤化”)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平煤神马东大化学有限公司(“东大化学”)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联合盐化有限公司(“联合盐化”)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销售有限公司(“焦化销售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平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平港(上海)贸易”)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平煤神马中南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中南检测”)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能信热电有限公司(“能信热电”)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物流有限公司(“物流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帘子布发展”)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平煤国际河南矿业有限公司(“平煤国际河南矿业”)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平顶山金鼎煤化科技有限公司(“金鼎煤化”)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工科技”)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天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成环保科技”)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氯碱发展”)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有限公司(“平煤神马焦化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平煤神马京宝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京宝化工”)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兴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兴平工程管理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平煤神马设计院有限公司(“平煤设计院”)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平煤国际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平煤国际矿业投资”)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神马实业”)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源新能源”)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尼龙科技”)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塑料”)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平煤神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节能科技”)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龙泰吉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龙泰吉安”)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易成新能源”)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湖北平武工贸有限公司(“平武工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平煤神马环保节能有限公司(“环保节能”)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天通电力”)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平煤神马夏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夏店煤业”)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平顶山天成矿山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天成矿山”)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平煤神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中国平煤神马报》社有限公司(“平煤神马报社”)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平煤神马梁北二井煤业有限公司(“梁北二井”)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首创化工”)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平煤神马首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首安清洁能源”)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中平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平自动化”)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京宝新奥新能源有限公司(“京宝新奥”)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平煤煌龙新能源有限公司(“煌龙新能源”)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海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海联置业”)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平煤神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电气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平煤神马医药有限公司(“医药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郏县景昇煤业有限公司(“景昇煤业”)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平煤隆基”)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省平禹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平禹铁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天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天成能源”)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中平瀚博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中平瀚博”)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购入原煤 | 742,074,502.84 | 202,468,181.27 | ||
平武工贸 | 购入原煤 | 272,679,066.85 | 278,675,169.56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购入材料 | 1,224,095,832.88 | 1,499,640,994.22 | ||
天工科技 | 购入材料 | 11,484,775.26 | |||
平煤神马朝川矿 | 购入材料 | 6,680,907.74 | |||
机械制造公司 | 购入材料 | 275,803.40 | |||
机械装备集团 | 购入材料 | 6,482,675.68 | |||
泰克斯特公司 | 购入材料 | 8,826,533.14 | 7,866.38 | ||
天工机械 | 购入材料 | 7,534,065.89 | 1,138,374.75 | ||
天成矿山 | 购入材料 | 5,832,477.87 | |||
京宝新奥 | 购入材料 | 7,432,411.43 | |||
力源化工 | 爆破作业服务费 | 42,256,366.22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购入工程及劳务 | 417,222,876.81 | 487,902,411.89 | ||
建工集团 | 购入工程及劳务 | 186,088,301.67 | 100,142,824.81 | ||
人力资源公司 | 购入工程及劳务 | 35,355,013.44 | |||
环保节能 | 购入工程及劳务 | 29,402,597.59 | 7,678,941.33 | ||
平煤神马报社 | 购入工程及劳务 | 6,810,157.53 | |||
平煤设计院 | 购入工程及劳务 | 6,454,128.44 | 5,246,633.20 |
节能科技 | 购入工程及劳务 | 4,195,420.20 | 299,590.93 | ||
泰克斯特公司 | 购入工程及劳务 | 2,949,950.31 | |||
煌龙新能源 | 购入工程及劳务 | 1,283,779.60 | 832,187.00 | ||
机械装备集团 | 购入工程及劳务 | 1,161,238.93 | |||
中南检测 | 购入工程及劳务 | 1,076,481.14 | 647,622.65 | ||
天成环保科技 | 购入工程及劳务 | 266,055.05 | 509,433.96 | ||
中平信息 | 购入工程及劳务 | 79,730.88 | 72,891.58 | ||
天宏焦化 | 购入工程及劳务 | 19,192,985.82 | |||
天力公司 | 购入工程及劳务 | 9,000,000.00 | |||
平煤神马朝川矿 | 购入工程及劳务 | 5,730,263.74 | |||
天通电力 | 购入工程及劳务 | 1,192,660.55 | |||
兴平工程管理公司 | 购入工程及劳务 | 39,622.64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固定资产修理费 | 143,640,223.34 | 193,588,175.28 | ||
机械装备集团 | 固定资产修理费 | 84,173,074.22 | 25,559,446.07 | ||
天工机械 | 固定资产修理费 | 12,059,975.93 | 11,679,981.81 | ||
建工集团 | 固定资产修理费 | 11,120,888.11 | 8,329,285.78 | ||
泰克斯特公司 | 固定资产修理费 | 2,146,135.80 | 1,336,607.19 | ||
节能科技 | 固定资产修理费 | 5,320,707.96 | 5,515,358.62 | ||
天成矿山 | 固定资产修理费 | 3,900,694.98 | 5,730,309.67 | ||
中平自动化 | 固定资产修理费 | 1,892,389.38 | 2,374,311.29 | ||
天通电力 | 固定资产修理费 | 1,327,433.65 | 442,477.88 | ||
天成环保科技 | 固定资产修理费 | 989,049.53 | |||
机械制造公司 | 固定资产修理费 | 932,220.84 | |||
平煤设计院 | 固定资产修理费 | 357,798.17 | |||
中南检测 | 固定资产修理费 | 6,380.00 | |||
天通电力 | 购入电费 | 767,083,492.64 | 708,701,806.05 | ||
煌龙新能源 | 购入电费 | 11,243,310.50 | 2,474,411.35 | ||
瑞平煤电 | 购入电费 | 7,849,472.92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购入电费 | 2,499,625.45 | 2,444,125.95 | ||
机械制造公司 | 购入电费 | 175,606.76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热力费 | 38,944,516.72 | 40,307,433.64 | ||
京宝新奥 | 热力费 | 8,576,550.16 | 2,214,481.65 | ||
节能科技 | 热力费 | 2,126,845.82 | 521,192.66 | ||
机械装备集团 | 购入固定资产 | 126,151,592.93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购入固定资产 | 41,773,753.76 | 17,158,101.62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铁路专用线费 | 359,088,939.03 | 347,994,236.40 | ||
平禹铁路 | 铁路专用线费 | 358,367.88 | |||
平煤神马朝川矿 | 铁路专用线费 | 5,400,000.00 | |||
中平信息 | 信息系统运维费 | 9,997,341.83 | 10,728,260.38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商标使用费 | 10,000,000.00 | 41,606,852.40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知识产权使用费 | 20,934,265.38 | |||
朝川化工 | 购买产能指标 | 113,207,547.12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购入水费 | 57,681.82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销售煤炭 | 2,312,922,786.17 | 2,458,700,894.92 |
焦化销售公司 | 销售煤炭 | 1,207,779,983.41 | |
平港(上海)贸易 | 销售煤炭 | 959,341,408.72 | 820,528,522.62 |
首山碳材 | 销售煤炭 | 670,502,285.23 | 2,016,003,516.40 |
中鸿煤化 | 销售煤炭 | 565,819,024.77 | 566,365,071.72 |
宝顶能源 | 销售煤炭 | 367,568,009.08 | 373,218,341.95 |
京宝化工 | 销售煤炭 | 217,230,854.99 | 595,571,605.40 |
平武工贸 | 销售煤炭 | 215,574,071.88 | 148,637,479.05 |
能信热电 | 销售煤炭 | 136,819,564.59 | 80,108,533.45 |
平煤国际矿业投资 | 销售煤炭 | 61,223,125.25 | 264,409,230.53 |
天成矿山 | 销售煤炭 | 40,075,871.89 | |
瑞平煤电 | 销售煤炭 | 14,015,521.52 | 74,681,657.31 |
天工科技 | 销售煤炭 | 4,969,862.60 | 12,570,902.59 |
联合盐化 | 销售煤炭 | 212,389.38 | |
朝川化工 | 销售煤炭 | 309,650,517.86 | |
东南热能 | 销售煤炭 | 39,649,697.92 | |
东大化学 | 销售煤炭 | 4,939,587.45 | |
蓝天化工 | 销售煤炭 | 26,982,362.69 | |
建工集团 | 销售材料 | 28,277,579.00 | 25,128,352.78 |
梁北二井 | 销售材料 | 24,215,133.87 | 13,733,421.69 |
夏店煤业 | 销售材料 | 23,947,657.60 | 23,538,120.98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销售材料 | 7,328,560.33 | 12,396,830.20 |
首安清洁能源 | 销售材料 | 4,824,627.34 | |
天成矿山 | 销售材料 | 318,584.07 | |
平禹煤电 | 销售材料 | 184,125.06 | 115,484.15 |
平煤神马朝川矿 | 销售材料 | 4,082,537.27 | |
能信热电 | 销售材料 | 210,663.72 | |
梁北二井 | 劳务收入 | 50,390,309.79 | |
夏店煤业 | 劳务收入 | 7,968,132.08 | 7,942,660.38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劳务收入 | 4,956,586.77 | 9,337,523.50 |
京宝化工 | 劳务收入 | 720,000.00 | |
中鸿煤化 | 劳务收入 | 136,330.95 | |
建工集团 | 劳务收入 | 23,773.58 | 6,040,409.48 |
瑞平煤电 | 劳务收入 | 900,114.15 | |
首安清洁能源 | 勘探收入 | 845,283.02 | |
建工集团 | 勘探收入 | 117,924.53 | |
联合盐化 | 勘探收入 | 62,264.15 | |
天源新能源 | 勘探收入 | 363,302.75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水费收入 | 2,635,042.81 | 1,761,635.42 |
机械装备集团 | 水费收入 | 101,243.13 | |
建工集团 | 水费收入 | 354,592.55 | |
七矿公司 | 水费收入 | 201,096.32 | |
建工集团 | 电费收入 | 8,267,759.56 | 7,060,842.33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电费收入 | 253,973.16 | 336,793.98 |
平煤神马朝川矿 | 电费收入 | 135,404.44 | |
泰克斯特公司 | 电费收入 | 105,571.19 | |
平煤神马财务公司 | 存款利息 | 15,863,499.47 | 17,092,627.17 |
夏店煤业 | 产品代销佣金 | 1,112,925.22 | |
梁北二井 | 产品代销佣金 | 682,103.37 | |
景昇煤业 | 产品代销佣金 | 663,716.82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产品代销佣金 | 81,001.59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设备租赁 | 32,306,083.65 | 1,075,566.04 |
京宝化工 | 设备租赁 | 1,522,434.27 | 5,931,159.02 |
中鸿煤化 | 设备租赁 | 14,190,366.03 | 16,777,740.82 |
夏店煤业 | 设备租赁 | 11,982,852.30 | 13,145,130.19 |
节能科技 | 设备租赁 | 2,995,283.02 | 1,385,052.41 |
梁北二井 | 设备租赁 | 12,209,587.81 | 16,509,434.02 |
氯碱发展 | 设备租赁 | 5,128,594.68 | |
平煤隆基 | 设备租赁 | 1,324,528.30 | |
医药公司 | 设备租赁 | 2,616,649.13 | |
东大化学 | 设备租赁 | 4,331,761.01 | |
景昇煤业 | 设备租赁 | 1,520,195.66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房屋建筑物 | 182,285.72 | 44,004,312.07 | 37,569,639.08 | 2,331,663.86 | 6,095,293.50 | 1,721,796.61 | ||||
平煤神马朝川矿 | 房屋建筑物 | 9,353,128.80 | 9,353,128.80 | ||||||||
七矿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708,798.08 | 1,708,798.08 | ||||||||
天力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7,250,000.00 | 7,250,000.00 | ||||||||
工程塑料 | 房屋建筑物 | 363,803.67 | 545,705.49 | 363,803.67 | 545,705.49 | ||||||
海联置业 | 房屋建筑物 | 40,792.22 | 34,899.90 | 40,792.22 | 34,899.90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机器设备 | 23,888,533.25 | 25,254,527.57 | 1,626,911.79 | 40,940.24 | 755,680.99 | 1,241,889.81 | ||||
七矿公司 | 机器设备 | 23,298,151.80 | 23,298,151.80 | ||||||||
天力公司 | 机器设备 | 18,263,000.02 | 18,263,000.02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1,950,000,000.00 | 2022 年8月29 日 | 2032年8月25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112,000,000.00 | 2022 年3 月31日 | 2025年3月31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国家开发银行19.5亿元项目贷款,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作为担保方。
2、鹰城农商银行1.12亿元流动资金贷款,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作为担保方。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94,086,160.51 | 12,241,120.41 | 127,444,316.10 | 14,641,483.74 |
应收账款 | 能信热电 | 1,218,663,433.89 | 93,537,830.98 | 1,220,039,437.60 | 137,356,631.16 |
应收账款 | 平禹煤电 | 7,860.00 | 2,358.00 | 328,860.00 | 18,408.00 |
应收账款 | 朝川化工 | 0.00 | 0.00 | 712,251,318.90 | 35,612,565.95 |
应收账款 | 瑞平煤电 | 432,460,399.11 | 31,393,092.37 | 427,992,403.94 | 32,810,711.57 |
应收账款 | 焦化销售公司 | 27,630,675.96 | 1,381,533.80 | 636,479.11 | 43,699.97 |
应收账款 | 中鸿煤化 | 632,967,634.38 | 31,648,381.72 | 560,966,001.52 | 28,048,300.08 |
应收账款 | 蓝天化工 | 0.00 | 0.00 | 23,745,919.91 | 23,745,919.91 |
应收账款 | 东南热能 | 0.00 | 0.00 | 90,800,700.42 | 4,726,747.64 |
应收账款 | 夏店煤业 | 23,435,974.95 | 1,171,798.75 | 7,711,426.79 | 385,571.34 |
应收账款 | 梁北二井 | 73,358,146.23 | 3,687,907.32 | 20,906,111.84 | 1,049,305.60 |
应收账款 | 天元水泥 | 29,501.00 | 1,475.05 | 29,501.00 | 1,475.05 |
应收账款 | 机械装备集团 | 0.00 | 0.00 | 594,454.26 | 30,049.20 |
应收账款 | 天通电力 | 3,714,778.35 | 371,099.54 | 3,713,553.35 | 371,038.29 |
应收账款 | 建工集团 | 65,397,748.81 | 3,532,235.38 | 31,892,894.71 | 1,638,043.14 |
应收账款 | 易成新能源 | 4,305.40 | 215.27 | 4,025.40 | 201.27 |
应收账款 | 首安清洁能源 | 2,044,882.00 | 159,644.10 | 9,219,186.50 | 460,959.33 |
应收账款 | 京宝化工 | 442,183.20 | 22,109.16 | 114,050,390.20 | 5,702,519.51 |
应收账款 | 首山碳材 | 66,834,266.00 | 3,341,713.30 | 18,234,582.00 | 911,729.10 |
合 计 | 2,641,077,949.79 | 182,492,515.15 | 3,370,561,563.55 | 287,555,359.85 | |
预付账款 | 平煤神马朝川矿 | 0.00 | 80,684,507.87 | ||
预付账款 | 环保节能 | 3,038,366.19 | 0.00 | ||
预付账款 | 建工集团 | 0.00 | 4,356,616.10 | ||
预付账款 | 中南检测 | 1,061,220.40 | 1,579,550.40 | ||
预付账款 | 天成环保科技 | 766,513.35 | 0.00 | ||
预付账款 | 平煤神马报社 | 1,328,981.13 | 0.00 | ||
预付账款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0.00 | 10,786,868.94 | ||
预付账款 | 平煤神马设计院 | 1,593,255.58 | 0.00 | ||
预付账款 | 人力资源公司 | 2,098,788.08 | 0.00 | ||
预付账款 | 瑞平煤电 | 5,286,896.31 | 1,807,886.71 | ||
合 计 | 15,174,021.04 | 0.00 | 99,215,430.02 | ||
其他应收款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10,450,000.00 | 10,450,000.00 | 10,450,000.00 | 10,45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梁北二井 | 8,579,012.92 | 428,950.65 | 2,260,000.00 | 113,000.00 |
其他应收款 | 平禹煤电 | 3,354,352.00 | 3,094,231.70 | 0.00 | |
其他应收款 | 夏店煤业 | 1,021,471.35 | 51,073.57 | 1,036,411.35 | 51,820.57 |
合 计 | 23,404,836.27 | 14,024,255.92 | 13,746,411.35 | 10,614,820.57 | |
银行存款 | 平煤神马财务公司 | 1,606,593,851.21 | 2,028,808,850.54 | ||
合 计 | 1,606,593,851.21 | 2,028,808,850.54 |
(2). 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同负债 | 机械装备集团 | 148,848.35 | 148,848.36 |
合同负债 | 易成新能源 | 4,620,095.27 | 4,619,240.83 |
合同负债 | 蓝天化工 | 0.00 | 4,679,243.92 |
合同负债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229,068,110.84 | 89,788,079.38 |
合同负债 | 神马实业 | 292,190.23 | 457,851.49 |
合同负债 | 京宝化工 | 331,712.40 | 209,320.34 |
合同负债 | 平煤国际河南矿业 | 3,334,150.89 | 3,334,150.89 |
合同负债 | 天通电力 | 170,933.26 | 137,297.00 |
合同负债 | 平武工贸 | 817,881.89 | 817,881.89 |
合同负债 | 建工集团 | 873,989.57 | 1,211,783.74 |
合同负债 | 瑞平煤电 | 258,495.71 | 258,495.71 |
合同负债 | 天成矿山 | 4,821,996.70 | 5,867,121.87 |
合同负债 | 平煤国际矿业投资 | 427,422.04 | 160,411,022.88 |
合同负债 | 平港(上海)贸易 | 0.00 | 13,532,254.46 |
合同负债 | 梁北二井 | 90,894.67 | 52,112.70 |
合同负债 | 天工科技 | 4,726,126.32 | 1,542,071.06 |
合同负债 | 平禹煤电 | 109,006.51 | 140,373.96 |
合同负债 | 宝顶能源 | 16,905,587.94 | 0.00 |
合 计 | 266,997,442.59 | 287,207,150.48 |
应付账款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1,374,658,711.50 | 2,527,197,918.42 |
应付账款 | 京宝化工 | 0.00 | 2,767,465.80 |
应付账款 | 首安清洁能源 | 5,003,886.10 | 20,205,378.23 |
应付账款 | 建工集团 | 86,097,771.27 | 538,192,291.80 |
应付账款 | 天成环保科技 | 17,321,288.04 | 84,346,261.78 |
应付账款 | 天工机械 | 67,986,796.27 | 84,801,014.42 |
应付账款 | 泰克斯特公司 | 22,573,028.40 | 7,551,646.54 |
应付账款 | 天元水泥 | 2,271,305.59 | 2,276,821.59 |
应付账款 | 机械装备集团 | 316,529,536.18 | 293,566,065.83 |
应付账款 | 中平信息 | 84,953,971.11 | 275,652,761.42 |
应付账款 | 瑞平煤电 | 9,253,484.13 | 8,059,754.93 |
应付账款 | 天成矿山 | 38,185,669.53 | 71,186,484.21 |
应付账款 | 首山碳材 | 5,458,495.00 | 5,458,495.00 |
应付账款 | 兴平工程管理公司 | 7,708,541.35 | 16,505,141.35 |
应付账款 | 平煤神马设计院 | 5,848,470.25 | 48,090,402.69 |
应付账款 | 天工科技 | 23,012,338.44 | 0.00 |
应付账款 | 节能科技 | 11,216,172.88 | 24,912,498.86 |
应付账款 | 平武工贸 | 25,391,081.45 | 0.00 |
应付账款 | 人力资源公司 | 24,284,235.43 | 12,547,000.00 |
应付账款 | 天通电力 | 146,462,499.87 | 121,514,406.02 |
应付账款 | 易成新能源 | 26,620,000.00 | 26,620,000.00 |
合 计 | 2,300,837,282.79 | 4,171,451,808.89 | |
其他应付款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297,524,888.35 | 178,827,769.86 |
其他应付款 | 建工集团 | 28,645,722.22 | 34,046,803.55 |
其他应付款 | 天工机械 | 893,785.91 | 1,357,131.64 |
其他应付款 | 天成环保科技 | 1,558,292.61 | 3,644,045.82 |
其他应付款 | 机械装备集团 | 613,194.89 | 0.00 |
其他应付款 | 中平信息 | 30,834,907.90 | 40,910,450.89 |
其他应付款 | 医药公司 | 3,290,579.60 | 893,075.00 |
其他应付款 | 平港(上海)贸易 | 0.00 | 543,064.18 |
其他应付款 | 泰克斯特公司 | 259,688.81 | 310,871.81 |
其他应付款 | 天通电力 | 0.00 | 109,164.44 |
其他应付款 | 环保节能 | 5,820,899.30 | 6,030,118.89 |
其他应付款 | 平煤国际矿业投资 | 0.00 | 718,359.88 |
其他应付款 | 中南检测 | 3,164,280.00 | 5,169,380.00 |
其他应付款 | 首安清洁能源 | 549,503.88 | 2,506,910.90 |
其他应付款 | 平煤神马报社 | 6,325,454.04 | 3,401,066.60 |
其他应付款 | 平武工贸 | 0.00 | 148,848.55 |
其他应付款 | 兴平工程管理公司 | 1,103,500.00 | 0.00 |
其他应付款 | 节能科技 | 0.00 | 525,533.65 |
其他应付款 | 慈济医院 | 1,434,979.80 | 3,434,979.80 |
其他应付款 | 平煤神马朝川矿 | 0.00 | 155,236.12 |
其他应付款 | 人力资源公司 | 22,608,862.56 | 12,839,782.41 |
其他应付款 | 天成矿山 | 3,723,481.74 | 3,665,851.74 |
其他应付款 | 平煤神马设计院 | 726,663.17 | 722,663.17 |
合 计 | 409,078,684.78 | 299,961,108.90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考本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中“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限制性股票 | 5,248,440 | |||||||
合计 | 5,248,44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限制性股票 | 不适用 | 19个月 |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根据授予日股票收盘价格确定。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的可行权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工具的数量保持一致。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38,416,277.08 |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鉴于宏观经济状况、煤炭行业市场环境与公司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变化较大,为充分体现股权激励的严肃性和挑战性,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年度和解除限售期作相应调整:
(1)考核年度基期由2019年调整为2020年;(2)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2023年5月5日-2024年5月4日,后续解除限售期相应顺延。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2022-046号公告)。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管理要求、内部组织架构以及内部报告制度的特点,本公司将经营业务划分为4个报告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我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和提供的主要劳务类型为基础确定的。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混煤分部 | 洗煤分部 | 勘探工程分部 | 其他分部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7,221,483,802.15 | 10,261,278,376.03 | 121,545,570.81 | 2,650,485,573.33 | 4,000,862,491.06 | 16,253,930,831.26 |
营业成本 | 3,941,897,230.89 | 9,637,418,694.34 | 146,244,572.13 | 2,245,411,396.90 | 3,996,804,277.87 | 11,974,167,616.39 |
期间费用 | 1,529,430,137.63 | 71,487,663.66 | 7,557,294.01 | 127,869,016.10 | 3,273,489.86 | 1,733,070,621.54 |
资产总额 | 67,353,877,470.94 | 2,780,235,706.54 | 412,123,705.53 | 15,206,178,486.67 | 11,809,176,950.99 | 73,943,238,418.69 |
负债总额 | 41,901,014,056.19 | 1,197,835,675.44 | 138,287,889.09 | 8,565,993,254.33 | 7,064,092,231.04 | 44,739,038,644.01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410,209,198.93 | 2,743,304,300.70 |
1年以内小计 | 3,410,209,198.93 | 2,743,304,300.70 |
1至2年 | 938,806,986.07 | 878,208,496.74 |
2至3年 | 45,962,682.80 | 225,248,383.6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4,192,489.70 | 44,121,382.17 |
4至5年 | 6,157,980.54 | 6,180,294.39 |
5年以上 | 95,789,883.66 | 95,855,773.37 |
合计 | 4,541,119,221.70 | 3,992,918,630.9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541,119,221.70 | 100 | 408,237,147.85 | 8.99 | 4,132,882,073.85 | 3,992,918,630.99 | 100 | 422,657,516.54 | 10.59 | 3,570,261,114.45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541,119,221.70 | 100 | 408,237,147.85 | 8.99 | 4,132,882,073.85 | 3,992,918,630.99 | 100 | 422,657,516.54 | 10.59 | 3,570,261,114.45 |
合计 | 4,541,119,221.70 | / | 408,237,147.85 | / | 4,132,882,073.85 | 3,992,918,630.99 | / | 422,657,516.54 | / | 3,570,261,114.4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3,410,209,198.93 | 170,510,459.96 | 5.00 |
1至2年 | 938,806,986.07 | 93,880,698.61 | 10.00 |
2至3年 | 45,962,682.80 | 13,788,804.84 | 30.00 |
3至4年 | 44,192,489.70 | 28,725,118.30 | 65.00 |
4至5年 | 6,157,980.54 | 5,542,182.48 | 90.00 |
5年以上 | 95,789,883.66 | 95,789,883.66 | 100.00 |
合计 | 4,541,119,221.70 | 408,237,147.8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 |
1-2年 | 10% |
2-3年 | 30% |
3-4年 | 65% |
4-5年 | 90% |
5年以上 | 100%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22,657,516.54 | -14,420,368.69 | 408,237,147.85 | |||
合计 | 422,657,516.54 | -14,420,368.69 | 408,237,147.8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河南能信热电有限公司 | 1,218,663,433.89 | 0.00 | 1,218,663,433.89 | 26.84 | 93,537,830.98 |
河南平煤神马朝川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680,504,195.72 | 0.00 | 680,504,195.72 | 14.99 | 34,025,209.79 |
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 | 632,942,993.18 | 0.00 | 632,942,993.18 | 13.94 | 31,647,149.66 |
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德平热电厂 | 432,459,729.71 | 0.00 | 432,459,729.71 | 9.52 | 31,393,058.90 |
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65,654,736.80 | 0.00 | 365,654,736.80 | 8.05 | 18,282,736.84 |
合计 | 3,330,225,089.30 | 0.00 | 3,330,225,089.30 | 73.34 | 208,885,986.1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819,021.86 | 2,819,021.86 |
其他应收款 | 3,335,502,604.71 | 3,052,137,505.54 |
合计 | 3,338,321,626.57 | 3,054,956,527.4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 | 2,819,021.86 | 2,819,021.86 |
合计 | 2,819,021.86 | 2,819,021.86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500,611,769.67 | 3,203,420,186.28 |
1年以内小计 | 3,500,611,769.67 | 3,203,420,186.28 |
1至2年 | 4,805,935.22 | 701,227.49 |
2至3年 | 787,709.21 | 907,478.7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1,341,790.47 | 21,676,721.83 |
4至5年 | 10,750,587.32 | 351,361.03 |
5年以上 | 32,062,202.44 | 32,117,221.44 |
合计 | 3,560,359,994.33 | 3,259,174,196.77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款 | 3,320,391,807.95 | 3,031,949,283.33 |
非关联方往来款 | 233,316,307.73 | 220,245,368.80 |
应收职工款 | 5,498,418.51 | 6,156,966.74 |
备用金 | 1,153,460.14 | 822,577.90 |
合计 | 3,560,359,994.33 | 3,259,174,196.7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07,036,691.23 | 207,036,691.23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7,820,698.39 | 17,820,698.39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224,857,389.62 | 224,857,389.6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组合 | 207,036,691.23 | 17,820,698.39 | 224,857,389.62 | |||
合计 | 207,036,691.23 | 17,820,698.39 | 224,857,389.6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平顶山天安煤业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 1,994,149,832.82 | 56.01 | 子公司往来款 | 1年以内 | 99,707,491.64 |
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 | 464,009,960.00 | 13.03 | 子公司往来款 | 1年以内 | 23,200,498.00 |
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 | 457,862,042.10 | 12.86 | 子公司往来款 | 1年以内 | 22,893,102.11 |
河南中平鲁阳煤电有限公司 | 192,465,000.00 | 5.41 | 子公司往来款 | 1年以内 | 9,623,250.00 |
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179,625,000.00 | 5.05 | 子公司往来款 | 1年以内 | 8,981,250.00 |
合计 | 3,288,111,834.92 | 92.36 | / | / | 164,405,591.75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299,510,391.79 | 98,940,351.92 | 5,200,570,039.87 | 5,149,510,391.79 | 98,940,351.92 | 5,050,570,039.87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806,460,232.68 | 1,806,460,232.68 | 1,783,137,969.24 | 1,783,137,969.24 | ||
合计 | 7,105,970,624.47 | 98,940,351.92 | 7,007,030,272.55 | 6,932,648,361.03 | 98,940,351.92 | 6,833,708,009.11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平顶山天安煤业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 260,548,913.55 | 260,548,913.55 | ||||
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72,465,970.80 | 72,465,970.80 | ||||
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 | 526,815,096.88 | 526,815,096.88 |
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 | 117,769,400.02 | 117,769,400.02 | ||||
河南中平鲁阳煤电有限公司 | 60,628,728.76 | 60,628,728.76 | ||||
平顶山市福安煤业有限公司 | 30,498,000.00 | 30,498,000.00 | 30,498,000.00 | |||
平顶山市广天煤业有限公司 | 37,761,011.55 | 37,761,011.55 | 37,536,351.92 | |||
平顶山市天和煤业有限公司 | 30,906,000.00 | 30,906,000.00 | 30,906,000.00 | |||
上海星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273,164.00 | 1,273,164.00 | ||||
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 | 626,261,431.51 | 626,261,431.51 | ||||
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684,023,574.72 | 1,684,023,574.72 | ||||
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700,000,000.00 | 700,000,000.00 | ||||
河南超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150,000,000.00 | 450,000,000.00 | |||
黄梅龙源石膏有限公司 | 700,559,100.00 | 700,559,100.00 | ||||
合计 | 5,149,510,391.79 | 150,000,000.00 | 5,299,510,391.79 | 98,940,351.92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 | 16,609,482.65 | 2,678,250.77 | 19,287,733.42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160,924,456.28 | 38,191,910.73 | 31,500,000.00 | 1,167,616,367.01 | |||||||
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605,604,030.31 | 13,952,101.94 | 619,556,132.25 | ||||||||
小计 | 1,783,137,969.24 | 54,822,263.44 | 31,500,000.00 | 1,806,460,232.68 | |||||||
合计 | 1,783,137,969.24 | 54,822,263.44 | 31,500,000.00 | 1,806,460,232.68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3,943,577,171.93 | 10,190,974,450.25 | 14,156,073,624.32 | 10,041,733,488.97 |
其他业务 | 444,690,152.58 | 491,376,617.74 | 312,667,569.71 | 347,606,669.49 |
合计 | 14,388,267,324.51 | 10,682,351,067.99 | 14,468,741,194.03 | 10,389,340,158.46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4,822,263.44 | 58,801,080.6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9,385,153.2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7,500,000.00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54,822,263.44 | 95,686,233.84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196,501.7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453,018.9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900,206.5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49,491.8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6,756.91 | |
合计 | -15,846,934.6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98 | 0.5776 | 0.548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04 | 0.5842 | 0.5545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焦振营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1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