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无委托出席情况。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思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4)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7)。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