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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荣达: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0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8月16日在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南光高速东侧、环玉路南侧飞荣达大厦1#楼9F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婷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各项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未发现违反法律、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此次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授予价格的调整是基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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