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召开的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孙公司滕州金晶新材料有限公司、滕州金晶玻璃有限公司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该银行授信主要用于原材料的采购、补充流动资金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本次拟申请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 银行名称 | 新增授信(万元) |
滕州金晶新材料有限公司 | 威海银行滕州支行 | 6000 |
滕州金晶玻璃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济南分行 | 10000 |
滕州金晶玻璃有限公司 | 青岛银行滕州支行 | 10000 |
滕州金晶玻璃有限公司 | 汇丰银行青岛分行 | 20000 |
本次拟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已经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授信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银行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求,申请授信必要性充分、用途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