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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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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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全 称 ( 中 英 文 )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赵浩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雯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1.6
公司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姓名 王恒斌联系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竹路1号电话 0519-85195193传真 0519-85195197董秘邮箱 whb@tonghui.com.cn公司网址 http://www.tonghui.com.cn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竹路1号邮政编码 213022公司邮箱 whb@tonghui.com.cn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电子测量仪器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始终专注于电子测量仪器的技术研发与产品开发,尤其在精密阻抗测量领域具有三十年测试理论、测试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积累。公司基于对行业发展前景和电子测量仪器产业链扩展的深度理解,进一步深耕传统电子测量领域,不断拓展半导体器件测试、新能源及电池测试应用场景,致力于成为国际领先的电子测量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各类电子测量仪器,主要包括元件参数测试仪器、安规线材测试仪器、微弱信号检测仪器、电力电子测试仪器、其它类测试仪器等五大类,主要用于各种电子元器件、材料、电子零部件、电子整机等被测对象的性能测试、测量、试验验证及品质保证,经公司仪器检测过的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通讯、半导体、新能源、家用电器等领域。
1、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专业化的经营模式,贯彻“以客户为中心,以创新求发展”的经营理念,从市场需求出发,以客户利益为关注焦点,把公司的优势资源投入到研发、制造、品管和营销过程中,并充分发挥公司的技术优势,为客户提供电子测量测试方面全方位的解决方案,满足并超越客户的期望,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
2、公司的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多层次、差异化的销售模式构建方案,建设了四位一体的销售模式:经销商模式、直销模式、ODM模式、B2C模式。
1.经销商模式
经销商模式是指公司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经销商再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经销商与公司签订经销协议并获得公司授权,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销售产品予终端客户。经销商模式有利于降低公司市场开发成本、快速扩大市场份额并及时就近服务客户。目前公司在全国和部分海外市场建立了完善的营销和服务体系,为客户营造便捷、专业、高效的购买和服务体验,贴近客户、倾听客户,对客户需求作出敏捷的反应,以最短时间满足客户需求、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
2.直销模式
直销模式是指公司将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客户。直销模式主要面向高性能高价值仪器产品的销售、客户定制产品的销售、部分重点终端客户等。该类客户服务要求高、技术性能及技术支持多样化。通过直销模式,能够快速有效地获知客户需求,研发及销售客户所需产品,采用此模式有利于强化对高端客户的有效控制、支持与服务。
3.ODM模式
海外市场也已成为公司业务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海外市场经销商的特点,大部分采用ODM经营模式,可满足海外经销商的差别化需求。
4.B2C(电商)模式
随着国内电商渠道日趋成熟,公司已逐步建立了互联网营销渠道,以此推广同惠产品、提高营销效率、降低销售成本。公司开通有天猫同惠官方旗舰店http://tonghui.tmall.com/和京东同惠官方旗舰店http://tonghui.jd.com/。
3、公司的盈利模式
公司作为一家集电子测量仪器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通过向客户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实现收入和利润。
凭借公司在品牌知名度、产品技术性能、技术支持和综合服务能力上的优势和综合竞争力,以及市场对测试测量产品不断增长的需求,公司取得了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公司将不断提升营销理念,丰富市场经验,加强对市场营销进行全方位的策划,以扩大企业规模、提高总体盈利水平。
报告期内、以及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资产总计 374,098,903.98
399,276,863.20
-6.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22,052,059.38
342,910,689.76
-6.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99
2.10
-5.2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4.01%
13.78%
-资产负债率%(合并) 13.44%
13.83%
-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营业收入 86,112,800.18
76,356,934.30
12.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860,881.46
16,467,649.71
14.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7,471,686.27
15,880,936.96
10.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767,531.42
11,970,869.26
182.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5.45%
4.9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5.05%
4.7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0.10
20.00%
利息保障倍数 -
-
-注:本报告期无利息费用支出
2.3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股份性质
期初本期变动
期末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
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 81,691,403
50.09%
756,975
82,448,378
50.94%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4,891,525
15.26%
24,891,525
15.38%
董事、监事、高管 300,740 0.18%
300,740
0.19%
核心员工 2,015,667 1.24%
1,132,488
3,148,155
1.95%
有限售条件股
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81,400,043
49.91%
-1,992,725
79,407,318
49.06%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74,674,575
45.79%
74,674,575
46.14%
董事、监事、高管 902,218 0.55%
902,218
0.56%
核心员工 2,785,750 1.71%
-1,235,750
1,550,000
0.96%
总股本 163,091,446
- -1,235,750
161,855,696
-普通股股东人数 3,954
2.4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序号
股东名
称
股东性质
期初持股数 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数
期末持
股比例%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
量
赵浩华
境内自然
人
20,186,100 0 20,186,100
12.47%
15,139,575
5,046,525
王志平
境内自然人
15,025,500 0 15,025,500
9.28% 11,269,125
3,756,375
任老二
境内自然
人
13,702,500 0 13,702,500
8.47% 10,276,875
3,425,625
王恒斌
境内自然
人
13,702,500 0 13,702,500
8.47% 10,276,875
3,425,625
高志齐
境内自然
人
13,702,500 0 13,702,500
8.47% 10,276,875
3,425,625
孙伯乐
境内自然
人
13,702,500 0 13,702,500
8.47% 10,276,875
3,425,625
唐玥
境内自然人
9,544,500 0 9,544,500 5.90% 7,158,375
2,386,125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061,006 1,430,042
4,491,048 2.77% 0 4,491,048
袁萍
境内自然
人
4,783,620 -295,792
4,487,828 2.77% 0 4,487,828
常州同达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
人
3,040,700 0 3,040,700 1.88% 2,280,525
760,175
合计
110,451,426
1,134,250
111,585,676
68.95%
76,955,100
34,630,57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赵浩华,唐玥:两者是夫妻关系;赵浩华,常州同达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赵浩华通过持有同达投资合伙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赵浩华、王志平、孙伯乐、王恒斌、高志齐、任老二、唐玥:互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以外,前十大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 √不适用
2.5
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存续至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重要事项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2
其他事项
事项 是或否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是 √否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