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5名已离职、77名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考核未完全达标,公司拟对上述8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40,25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07,973,750元变更为507,333,500元,公司总股本将由507,973,750股变更为507,333,500股。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对照自查,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为:Zhejiang Tengen Electrics Co., Ltd. |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为:Zhejiang Tengen Electric Co., Ltd.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797.375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733.35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50,797.375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50,733.35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
第一百三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提名委员会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第一百三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提名委员会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可设副总经理六名,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