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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燃气: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0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4年6月30日,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燃气”或“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00,459,900.58元(未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41,471,328.02元(未经审计)。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蓝天燃气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截至2024年8月16日,公司总股本694,453,63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2,504,137.55元(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1,471,328.02元(未经审计)的91.5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股利长期回报规划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本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和偿付能力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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