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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0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索普”)控股股东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普集团”)计划自2024年2月19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本次增持价格不高于9.91元/股。

●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2024年8月18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索普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9,654,949股A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83%,成交均价

6.27元/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6,049.5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索普集团持有公司股份876,653,001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75.07%。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索普集团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索普集团持有公司866,998,052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即1,167,842,884股,下同)的

74.24%。

(三)除本次增持计划外,索普集团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索普集团计划自2024年2月19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本次增持价格不高于9.91元/股,索普集团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索普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8)。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

截至2024年8月18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索普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9,654,949股A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83%,成交均价6.27元/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6,049.5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索普集团持有公司股份876,653,001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5.07%。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江苏中坚汇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增持计划出具了《江苏中坚汇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增持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法律意见》,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合法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索普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12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主动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要求。

(四)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关注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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