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33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275,37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9,383,393.7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193,656.0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2,189,737.74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1月2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77)。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37,218.97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3,157.31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518.02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503.21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206.16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3,660.52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724.18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24,282.63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4,282.63 | |
差异 | G=E-F | -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沙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95200078801000003622 | 10,872.57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 3301040160021988475 | 6,410.02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沙支行 | 19007101040015678 | 0.04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合 计 | 17,282.63 |
注: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不包括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7,000 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80.08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1.25万元(不含税),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2]10395号鉴证报告验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1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
置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2023年11月17日,公司已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1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23年12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11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2.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2023年6月2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购买了转存期限为三个月结构性存款5,000万元;2023年9月4日,公司到期赎回了相关结构性存款,取得利息收入36.83万元。
2023年1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7,000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24,282.63万元,除现金管理7,000万元外,其余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到专用账户存储管理、专款专用,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编制单位: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7,218.9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03.2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660.5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智能计量表具终端未来工厂建设项目 | 否 | 19,487.29 | 19,487.29 | 304.70 | 2,158.73 | 11.08 | 2024年11月 | 项目尚处实施阶段,尚未产生效益 | 项目尚处实施阶段,尚未产生效益 | 否 |
智慧城市先进计量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7,069.55 | 7,069.55 | 198.51 | 837.83 | 11.85 | 2024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1,381.50 | 10,662.13 | 0.00 | 10,663.96 | 100.0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37,938.34 | 37,218.97 | 503.21 | 13,660.52 | 36.7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智能计量表具终端未来工厂建设项目之所以投入较少,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智能计量表具产品智能化要求不断提高,为确保该项目在技术、成本等方面的优势,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公司尚需优化产品工艺及技术路线等,导致该项目投资进展较为缓慢。 智慧城市先进计量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较少,主要原因是由于技术迭代加快且市场需求不断变化,为确保资源投入的有效性,需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论证、技术路线设计和风险评估,且相关重要研发设施需要在产品技术路线定型后进行定制化设计,致使该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较缓。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11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80.08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21.25万元(不含税)。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截至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已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 2.5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含本数),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购买了转存期限为三个月结构性存款 5,000 万元;2023 年 9 月 4 日,公司到期赎回了相关结构性存款,取得利息收入 36.83 万元。 2023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共计一笔未到期,未到期理财产品总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智能计量表具终端未来工厂建设项目尚处实施阶段,尚未产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