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2024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虞仁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3)。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已经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符合股权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吴晓东先生、贾渊先生和仇欢萍女士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4)。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