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08月1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08月09日以专人送达、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董事长陈再宏先生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