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7 证券简称:聚力文化 公告编号:2024-025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聚力文化 | 股票代码 | 002247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魏晓静 | 胡宇霆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工业区环南路1958号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工业区环南路1958号 | ||
电话 | 057163818733 | 057163818733 | ||
电子信箱 | dsh@dilong.cc | dsh@dilong.cc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15,355,987.91 | 435,671,352.97 | -4.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1,844,632.63 | -353,355,309.23 | 162.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6,742,906.49 | 28,409,132.04 | -41.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1,097,005.88 | -36,261,398.31 | -13.3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42 | 161.9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42 | 161.9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2.98% | -62.62% | 105.6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049,568,456.26 | 1,154,258,902.82 | -9.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27,115,642.51 | 405,271,009.88 | 54.74%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1,58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姜祖功 | 境内自然人 | 10.09% | 85,836,363 | 66,436,363 | 不适用 | 0 | |
西藏恩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88% | 50,000,000 | 50,000,000 | 不适用 | 0 | |
卜静静 | 境内自然人 | 5.00% | 42,550,000 | 0 | 不适用 | 0 | |
姜飞雄 | 境内自然人 | 4.35% | 36,984,600 | 27,738,450 | 不适用 | 0 | |
姜筱雯 | 境内自然人 | 4.14% | 35,205,060 | 20,606,060 | 不适用 | 0 | |
上海庞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庞增汇聚2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38% | 28,755,500 | 0 | 不适用 | 0 | |
苏州聚力互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31% | 28,195,959 | 28,195,959 | 质押 | 28,190,000 | |
冻结 | 28,195,959 | ||||||
浙江帝龙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28% | 27,9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姜尤尤 | 境内自然人 | 1.86% | 15,852,800 | 0 | 不适用 | 0 | |
姜丽琴 | 境内自然人 | 1.76% | 15,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姜祖功、卜静静、姜飞雄、姜筱雯、浙江帝龙控股有限公司及姜丽琴为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1、上海庞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庞增汇聚2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8,755,500股。2、徐开东通过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300,000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中高端建筑装饰贴面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三聚氰胺装饰纸(印刷装饰纸和浸渍纸)、高性能装饰板(装饰纸饰面板)、PVC装饰材料(PVC家具膜和PVC地板膜)等。产品主要应用于地板、家具、橱卫、门业、装饰装潢等领域并能满足客户同一领域不同材质、不同环境的建筑装潢需求,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公司所需大宗原材料根据经营情况实际的需求进行采购,临时用料和特殊用途的物资按照实际需求采购。各下属子公司的主要原材料采购由新材料业务总公司直接参与,统一进行投标、议价。由于客户需求的个性化,生产具有多品种、小批量的特点,公司产品的生产模式基本为“以销定产”方式。公司产品的销售模式为:装饰纸、PVC装饰材料采用直销模式,高性能装饰板产品针对不同销售对象,采用不同的销售模式:大部分产品针对下游生产厂商,采用直销模式;少量针对终端消费市场,一般采用经销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建筑装饰贴面材料业务及经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是装饰纸细分产业的龙头企业,产品主要定位于中高端市场,在品牌影响力、设计研发能力、产品品质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公司被评为国家林业龙头企业、浙江省专精特新企业,公司装饰纸系列产品被浙江省经信厅列为“浙江制造精品”。建筑装饰贴面材料是建筑装饰行业的细分行业,房地产、家具、木门、地板、厨柜等行业是建筑装饰贴面材料产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量,上游原纸、三聚氰胺等原材料的价格波动也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要影响。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年、2023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上年分别下降24.3%、8.5%,2024年上半年全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47,91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9.0%,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
21.9%。房地产销售面积的持续下降对家居、建筑装饰贴面材料行业影响较大。目前,建筑装饰贴面材料行业集中度偏低,未来行业整合、优胜劣汰会加速,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是未来最可能的发展趋势。
2024年7月21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全文公布,提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
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7月28日,国务院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 》的通知,要求经过5年的努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市渠道进一步畅通,协调推进潜力地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明显加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至接近70%,更好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行动,推进绿色智慧城市建设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激发居住服务等改善型消费活力,培育提供改造设计、定制化整装、智能化家居等一站式、标准化产品和服务的龙头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支持居民开展房屋装修和局部改造。房地产政策的持续优化和鼓励居民消费政策的持续推出可能对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公司是装饰纸细分产业的龙头企业,将努力抓住产业整合与集中的大趋势,不断夯实产业龙头地位,持续提升经营业绩。
2024年上半年,市场需求下降导致公司订单量下降、竞争加剧导致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单价亦有所下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535.60万元,较2023年同期下降4.66%。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价格有所下降,但下降幅度小于产品售价的下降幅度。202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成本32,891.80万元,较2023年同期下降3.45%。2024年上半年计入经常性损益的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74.29万元,较2023年上半年下降
41.07%。报告期内,公司与北京腾讯达成和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冲回损失2.36亿元,2024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184.46万元。
董事长:陈智剑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九日